2023监察机关侵犯公民权益能否请求国家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09:59:44 424 人看过

监察机关侵犯公民权益能否请求国家赔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给予国家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六十七条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给予国家赔偿。

如何获得国家赔偿

1、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申请书,有两个或以上赔偿义务机关的,可以向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提起申请,该机关应先予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3、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给予国家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5日 1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国家赔偿标准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对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国家赔偿司法救济程序1、概念国家赔偿司法救济程序,是指在国家赔偿义务机关超过法定期限拒不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或赔偿请求人不服国家赔偿决定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直接针对赔偿请求作出判决或裁定的程序。赔偿请求人一旦提起国
    2023-03-16
    436人看过
  • 检察机关国家赔偿的规定
    一、检察机关国家赔偿的范围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
    2023-12-01
    294人看过
  •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
    (一)一般情况下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包括两种情况:(1)行政机关实施致害行为,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2)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实施致害行为,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二)特殊情况下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实施致害行为时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有权向其中的任何一个提出赔偿请求,该机关必须受理。因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方面承担连带责任,赔偿金额大小如何分配,由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根据在致害行为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大小协商解决。(2)致害主体为非行政机关时的赔偿义务机关:①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
    2023-06-11
    431人看过
  • 专家称国家赔偿决定应由检察机关监督审核
    专家称财政部门无权审核国家赔偿决定应由检察机关监督政协委员与专家对话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新闻事件】10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财政部报送国务院审议的《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送审稿)》(下称送审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10月22日,本报《方圆律政》杂志举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问题与对策研讨会,全国政协委员汤维建等专家学者十余人参与研讨。【连线嘉宾】汤维建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符启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熊文钊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连线记者】本报记者郑赫南由财政部门审核不合适记者:送审稿规定,财政部门审核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时,发现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总额或者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违反国家赔偿法,应当通知赔偿义务机关核实,由赔偿义务机关依法处理。这是否合适?汤维建:财政部门的审核权属于执行权,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的赔偿决定属于司法权或赔偿决定权。如果赔偿决定存在错误
    2023-06-04
    54人看过
  • 请求国家赔偿时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1、必须是行政机关,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的情形。仅是侵犯财产权的,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2、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如果仅是精神损害而没有严重后果的,赔偿义务机关只需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用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
    2023-06-13
    364人看过
  • 监察机关有哪些不可侵犯的权力?
    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监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什么是监察机关监察机关是对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使公权力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职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纠举的国家机关。属于国家机关中的监察机关。中国在建国初期,政务院曾设有人民监察委员会。后政务院改为国务院,人民监察委员
    2023-07-07
    285人看过
  • 检察机关国家赔偿文书写作要求有什么
    检察机关国家赔偿文书写作的要求如下:1、要注意遵循一定的格式、主旨鲜明、阐述精当;2、注意列举事实证据确凿;3、要抓住关键情节详细叙述、因果关系交代清楚;等等。一、要欠款收到条注意事项有哪些欠条内容合法、格式规范,签字或者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欠条的格式及注意事项:1、欠条以欠款人手写为佳,但要注意书写规范2、欠款发生的日期一定要写清楚,最好精确到日3、欠款金额要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并写清币种4、如果欠款人是已婚的,最好取得配偶的签名5、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二、起诉书和公诉词的区别?公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对直接受理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代表国家对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文书。起诉书的制作是人民检察院行使国家公诉权,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依据,一经送达即产生法
    2023-03-28
    133人看过
  • 公民在请求国家赔偿时能直接起诉吗
    一、公民在请求国家赔偿时能直接起诉吗1、公民在请求国家赔偿时不能直接起诉,一般需要先向侵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赔偿,如果侵权的行政机关不作出赔偿的决定的,那么公民此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2、法律依据: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
    2023-06-16
    443人看过
  • 公民与法人如何请求国家赔偿
    一、公民与法人如何请求国家赔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赔偿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二、国家赔偿的申请期限是多久国家赔偿的申请期限为两年。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
    2023-08-01
    488人看过
  •  侵犯浙江商标权益如何获得国家赔偿?
    商标专用权侵权赔偿可根据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利益或许可使用费倍数确定。恶意侵权者赔偿数额可额外确定。权利人已尽力举证但侵权人掌握相关账簿资料时,法院可责令侵权人提供。如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利益、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法院可根据侵权行为情节判决赔偿三百万元以下。若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超过两年起诉,侵权行为仍在持续,法院应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数额自起诉日起向前推算两年计算。1.对于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赔偿,应根据权利人因被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来进行确定;2.如果实际损失难以评估,那么可以参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来进行赔偿;3.如果权利人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都难以确定,那么可以按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来进行合理赔偿。【需特别关注事项】:1、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
    2023-11-11
    263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是否是我国监察机关的代表?
    人民检察院不是国家的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也是最高检察机关。监察机关调查权的适用对象是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监察对象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检察机关等行使的侦查权,适用对象是涉嫌刑事犯罪或经济犯罪的人员,涵盖了涉嫌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公职人员,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的例外。监察机关行使调查权。监察委员会是政治机关而非司法机关,决定重要调查事项要由同级党委、上级监委批准。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这种特定的主体资格由法律来规定和认可。监察机关调查权的适用依据是监察法,突出体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检察机关侦查权的适用依据主要是刑事诉讼法,突出体现公安机关办案时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并重,公正与效率平衡。我国监察机关有哪些我
    2023-07-06
    256人看过
  • 侵犯公民财产权的,应按照《国家赔偿法》进行赔偿
    侵犯以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8条的规定,按照下列规定标准赔偿:(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标准。如果罚款、罚金等侵权行为没有执行的,则应停止执行;已经执行的,应当返还财产。这里的财产包括财物和金钱。如果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应予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坏程度给会相应的赔偿金。如果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应当给付相应的赔偿金。(二)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赔偿义务机关应按下列标准进行赔偿:(1)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2)财产能够返还的,应予返还财产。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应予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按照损害程度给会相应的赔偿金。(3)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
    2023-06-08
    123人看过
  • XX请求XX市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纠纷案
    申诉人(原审赔偿请求人)次X,别名才让、次X央宗,藏族,39岁,文盲,经商,西藏自治区谢通门县人,居住在拉萨市八廓西街7号。委托代理人央X,西藏恒丰律师事务所律师。赔偿义务机关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法定代表人付X志,该院检察长。复议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法定代表人张培X,该院检察长。申诉人于2005年10月24日以错误逮捕为由,向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其被羁押211天计人民币13468.13元的申请。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于2006年1月6日作出拉检确字(2006)第01号不予确认刑事确认书。申诉人次X不服,提出复议申请。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于2006年3月30日作出藏检确复决字(2006)1号刑事确认复查决定书。申诉人次X不服,认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作出不予确认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于2006年4月12日向本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请求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2023-06-06
    247人看过
  • 监察机关的监察机关
    监察机关的监察职权为保证监察职能的有效履行,草案赋予监察机关必要的职权。一是规定监察机关在侦查职务违法犯罪时,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询问、冻结、搜查、取回、查封、拘留、检查、鉴定等措施(草案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七条)。二是如果被调查人涉嫌贪污、受贿、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犯罪,监察机关掌握了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和证据,还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查处,对可能逃逸、自杀、串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情节重大、复杂的案件,经审查批准后,由监察机关依法处理,可以在特定场所予以保留;保留场所的设立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草案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三是监察机关需要采取技术侦查、逮捕、限制出境措施的,应当办理严格的审批手续,并按照规定移交有关机关实施(草案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上面是相关的答案。对于监察机关来说,这种情况一般属于职务犯罪侦查,或者一些其他犯罪、一些询问谈话等,
    2023-05-31
    32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被检察机关违法监视居住能否获得国家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5
      1、监视居住可以申请赔偿。《国家赔偿法》不排除错误监视居住的赔偿责任。 2、《国家赔偿法》作为规范国家赔偿制度的专门性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国家对错误监视居住造成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也没有排除这种赔偿责任。该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
    • 公安机关监视居住错误要求国家赔偿是否可以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4
      1、监视居住可以申请赔偿。 2、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不排除错误监视居住的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作为规范国家赔偿制度的专门性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国家对错误监视居住造成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也没有排除这种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
    • 公民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公民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公安机关怎么办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3
      公民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公安机关作出不立案的决定,公民不服的,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核不服的,可以申请本级(对应市级)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
    • 宪法规定哪些监察机关为国家监察机关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22
      宪法规定监察委员会行使国家监察权利的监察机关。《宪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国家赔偿多少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0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