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盖医务人员的定义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31 17:02:41 460 人看过

一、涵盖医务人员的定义范围是什么

医务人员的定义是指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承认,取得相应资格及执业证书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涵盖医务人员的范围是:医务人员包括中医师、西医师、中西医结合高级医师、护师、中药师、西药师、检验师、其他技师、中医士、西医士、护士、助产士、中药剂士、西药剂士、检验士、其他技士、其他中医、护理员、中药剂员、西药剂员、检验员和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

二、医务人员不负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医务人员不负责任的情形有如下:

1.擅离职守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3.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治疗的;

4.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5.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6.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7.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规定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三、医疗纠纷出现后如何处理

医疗纠纷出现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和解(协商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

2.调解(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介入):

已经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

3.诉讼:

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进行鉴定并不是医疗纠纷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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