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9 20:20:35 466 人看过

民法典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有:

1、公民的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3、公民去世后,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什么叫精神损害赔偿使用的范围有哪些

精神损害赔偿是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赔偿义务人向受害人本人或者受害人的近亲属支付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是下列权益受到侵害: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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