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资质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2 08:01:15 490 人看过

没有资质的单位或者与该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借用资质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借用资质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

1、借用别人资格,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资格,借款人和用户应当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2、中国法律严格禁止施工企业以任何看似合法的形式向他人借用资质证书;

3、借用资质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别人以企业名义承包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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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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