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女职工劳动保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0:20:13 259 人看过

一、什么是女职工劳动保护

其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保护女职工平等就业的权利、同工同酬。

(二)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及其他不适宜妇女从事的工作。

(三)对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中的劳动保护,即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保护。

就女职工劳动的保护问题,我国现行《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都作了相关的规定。

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责任:刚刚于2012年4月18日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更全面、深入地规定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将面临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治理、罚款等行政处罚,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女工孕期劳动保护的规定

女职工孕期保护是保证女职工身体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的重要环节,也是女职工四期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孕期特殊劳动保护作了明确规定:《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在怀孕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指出: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三、国家规定女职工的生育产假是多少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女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例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最新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也就是说山东女职工产假158天,丈夫护理假7天,均按正常出勤发放生育津贴或者工资及福利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保护相关文章
  • 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女职工劳动保护,是指根据妇女的生理特点,对女职员女工人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所采取的特殊保护措施。我国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女职工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是:凡男女职工从事同样的工作的,享有领取同样劳动报酬的权利;对女职工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拒绝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其工资待遇;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等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对女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别有害的工作;实行女职工四期保护;设立托儿所、妇女卫生室等。
    2023-04-22
    432人看过
  • 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是什么?
    交通部交人劳发[1995]419号第一条为了切实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结合交通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系统各企业、行政、事业单λ的女职工。第三条各单λ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规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并确定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工作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加强管理和监督。第四条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λ除外)的单λ,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¼用女职工,或者提高¼用标准。第五条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按国家规定发放,不得影响工资调整及有关福利待遇,不得因此停薪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必须延续到孕期、产假和哺乳期满),不得以女职工上述生理特点为由,将其转为待聘、编余人员或辞退。第六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
    2023-04-22
    142人看过
  • 什么是职工劳动保护
    1、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2、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3、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4、实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劳动保护制度是指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为宗旨,以劳动安全卫生规则为内容的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
    2023-03-16
    349人看过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什么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及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章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主要内容是:(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6)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7)女职工依法享有生育保险。律师补充: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
    2023-05-06
    492人看过
  • 女工的劳动保护是什么
    女工劳动保护是指什么P>女工劳动保护是指结合女工的生理特点给予特殊待遇,如休产假、限制孕期劳动范围等。,为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的身体健康,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一条中作了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适用本规定,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工作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工作范围内的岗位书面通知女职工。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工作范围列于本条例附件。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减少工资、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为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减产或者安排其他适合的劳动
    2023-05-07
    485人看过
  • 女职工劳动保护内容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女职工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关于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工作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属于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通知女职工。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工作范围见本规定附件。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减薪、辞退、终止劳动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分娩和母乳喂养第六条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
    2023-05-07
    21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护,顾名思义是指国家和工作单位为了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有所保障而采取的立法、组织和技术措施的总称。它是指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 更多>

    #劳动保护
    相关咨询
    • 女职工劳动保护是什么意思女职工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4
      女职工劳动保护,是指根据妇女的生理特点,对女职员女工人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所采取的特殊保护措施。我国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女职工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是:凡男女职工从事同样的工作的,享有领取同样劳动报酬的权利;对女职工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拒绝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其
    • 女职工孕期劳动保护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3
      孕期女职工可获得下列特殊的劳动保护: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其他。
    •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8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包括: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男女就业平等,企业招工时不得歧视妇女;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高劳动强度的劳动对妇女生理机能变化过程中保护;对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的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章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主要内容是: (一)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
    •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4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为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2年4月28日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经期
    •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7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下列内容: 1.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的,单位不得因上述缘由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或者与其解约; 2.以及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