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泰雨伞搭驰名商标便车被判停止销售
广东省揭阳市首宗通过司法途径认定驰名商标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于12月18日在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法院一审判决,原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榕泰商标为驰名商标,被告朱某州经营的揭阳市榕城区新兴某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榕泰牌雨伞侵权,须立即停止在其销售雨伞上使用原告榕泰商标的标识行为,并向原告支付赔偿金1万元。
今年年初,原告发现被告经营、销售榕泰牌雨伞。2006年7月13日,原告以商标被侵权为由,向揭阳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查明,原告于1997年12月经批准,由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并于1997年12月25日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2001年5月28日,经中国证券会核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同年6月上市。原告主要发起人之一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创建于1988年;原告另一家主要发起人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省高新技术企业,以榕泰作为产品的销售品牌,生产仿瓷化工原料及其制品等。原告成立后,承接了以上二家主要发起人的经营业务及经营品牌,创造出新一代高聚氨基复合物材料,经申请获得专利权,并获省专利奖。2005年9月,榕泰牌氨基复合材料被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检验总局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原告于2003年4月注册了榕泰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第1类。2003年5月注册了榕泰拼音+RT组合图案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第1类。
经评定,揭阳中级法院依法认定原告榕泰商标为驰名商标。而被告销售的雨伞上使用原告的榕泰商标,在不同类商品上作为标识(商标)使用,即会暗示该商品与注册商标所有人存在某种特定的联系,客观上使得相关公众对该商标所依附的商品与原告榕泰商标的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误购,从而构成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受损。揭阳中级法院遂依法认定被告使用原告注册商标榕泰商标的侵权行为成立。
-
驰名商标商品是否禁止出售
156人看过
-
商标注册“搭便车”双胞胎村村名被抢注
170人看过
-
泰国驰名商标保护制度
127人看过
-
驰名商标成为涂料品牌维权保护伞
425人看过
-
驰名商标成为涂料品牌维权保护伞
133人看过
-
不正当有奖销售搭互联网便车
329人看过
驰名商标,是一个专有的法律概念,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 驰名商标是只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驰名商标由商标局或法院来认定。 驰名商标如果商标本身独创性强的,在45个类别中... 更多>
-
禁止驰名商标使用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9为消除实践中将驰名商标作为一种荣誉称号的误区,修改后的《商标法》规定,禁止使用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使驰名商标制度回归本意。 现行《商标法》制定于1982年,于1993年、2001年进行过两次修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现行《商标法》有些内容已不适应实际需要。如商标注册程序比较繁琐、商标确权时间过长、恶意注册商标现象较常见等。 时隔12年,
-
哪些人可以撤销驰名商标驰名商标在法律上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7驰名商标所有人、利害关系人可撤销驰名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除驰名商标所有人驰名商标所有人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下列主体为利害关系人: (1)驰名商标的被许可使用人; (2)其他有证据证明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体。 是否为利害关系人应当以提出评审申请时为准。但于案件审理时已具备利害关系的,也应当认定为利害关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
-
驰名商标的判定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7一、中国驰名商标大部分都是通过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与人民法院相比,其认定的驰名商标所占比例更大。 在商标注册、使用与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具体事实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二、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
-
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是指什么澳门在线咨询 2021-08-22“驰名商标”又称为周知商标,最早出现在一八八三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我国于一九八四年加入该公约,成为其第九十五个成员国。和其他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一样,依据该公约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我国商标法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驰名商标的含义可以概括为: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
-
如何保护驰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23保护驰名商标的方法: 1、积极建立和完善驰名商标认定监督检查制度,防止驰名商标侵权; 2、有关行政部门认定驰名商标时,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3、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禁止使用,不予注册; 4、其他保护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