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纠纷要注意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09:24:34 165 人看过

一、定金合同纠纷要注意什么

实践中签订定金合同时为减少纠纷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的发生,主要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严格审查主合同效力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因此最好在签订定金合同时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从合同有效。

(二)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如果订立定金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而是采取的口头形式,没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则不能确定定金合同的成立。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产生,要在交纳定金时合同双方应做出特别的书面约定,特别对违反主合同条款或补充合同条款如何处理定金做出约定。

(三)定金的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合同中对定金的具体数额的约定,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若约定过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际损失额。若约定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

(四)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时间期限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交付定金,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定金合同的最基本条款,在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时,必须明确、具体。

二、定金合同纠纷如何确定履行地

(一)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为准

即合同明确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依据实体履行义务的地点确定合同履行地,如到货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

必须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在合同履行地的确认中,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比较容易确定,难以确定的主要是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此,必须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合同的性质来确定合同履行地。

(三)有多个合同履行义务如何确定履行地的问题

合同项下的义务可能是单一的,也可能是多个的,应当依照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所在地确定为合同履行地,何为主要义务,也要结合合同履行的实体内容来确定。当主要义务履行地无法确定的,两个以上合同履行地的人民都有管辖权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如何处理定金合同纠纷

(一)确认协议的效力。如果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售房者全数返还其所支付的定金,所以要确定好协议的效力。比如没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购买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这样的协议就属于无效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售房者就需要返还定金。

(二)确认协议的内容。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比如,如果售房者隐瞒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就属于欺诈。

(三)确认违约责任人。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要确定谁是违约方,谁是守约方,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四)确认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如果因为买卖双方关于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没有达到一致而导致买卖合同没有成立,各不承担违约责任,定金应该全部返还。

(五)确认支付方式。在没有和售房者全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要给付定金。如果支付,最好直接给付给售房者,不要交给中介转交,因为减少环节也就意味着减少纠纷。

(六)确认是否落实至书面。为了避免发生纠纷,任何承诺最好都要落实成书面的东西。要知道,如果发生纠纷,录音、证人证言都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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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4日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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