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合同解除的权利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9:02:02 80 人看过

一、保留合同解除的权利是什么意思

比如说,在应聘申请表上说本人签字同意如果申请表上说的如果和事实不符,公司可以既时解除劳动合同,最后注明了这么一句话,公司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公司在刚开始就发现这个不符合,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公司可以不解除。但到后面发现你没有价值了,可以随时解除。

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一)清偿是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行为,即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三)抵销,又称"充抵",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四)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一项制度。

(五)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之关系的意思表示。因债权人抛弃债权,债务人得以免除清偿义务。

(六)混同是指不能并立的两种法律关系同归于一人而使其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现象。包括: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于一人;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以及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同归于一人。债的关系须有债权人与债务人同时存在方能成立,当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人时,债权债务当然消灭。

三、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律效果

合同终止包括合同履行的终止与合同关系的消灭两层含义。合同履行的终止是指当事人因该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归于消灭,并面向将来消灭合同履行的效力。合同履行的终止并不消灭当事人因此所应承担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合同关系的消灭是指当事人因该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完全不复存在,当事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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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3日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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