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限女职工婚育属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9:50:35 85 人看过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近日表示,即将实施的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张小建在介绍就业促进法实施准备工作时指出,结婚生育是妇女的基本权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或者变相剥夺妇女的这些基本权益。

录用了女职工,和女职工签订合同的时候,不允许专门列上一条不许或者限制结婚、生育。张小建强调。

为进一步消除因结婚生育原因产生的就业性别歧视,就业促进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张小建说,劳动保障部门将采取三方面措施保障妇女就业权益:一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规范用人单位招聘用工行为;二是不断完善生育保险制度;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努力创造女职工享受平等权益的社会氛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2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女职工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期内,企业女职工不得生育?
    近期,天宁区总工会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进行抽样调查,发现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事还时有发生。2007年,天宁区劳动争议案立案105件,其中涉及女职工的有27件。今年已立案173件,涉及女职工的就有82件。据了解,涉及女职工案件主要集中于工伤赔偿、加班加点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和未签劳动合同几大类,其中未签劳动合同形成的争议案件占三分之一。企业在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不到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1条规定: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联办的形式,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但有不少企业没有或部分有上述劳保设施。二是少数企业女职工产假没有保证。《劳动法》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但一些企业存在着缩短正常生育女职工产假的现象,有的甚至产假未到
    2023-06-06
    51人看过
  • 女职工隐婚隐育和企业签的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不一定有效。要看隐瞒的情况是否构成欺诈。构成欺诈则合同无效,反之则合同有效。一、二房东携房租及押金逃跑该如何二房东携房租及押金逃跑该如何,取决于具体情况:1、构成欺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2、不构成欺诈的,根据损失金额和是否可能找到第二房东,考虑是否值得法院起诉。第二房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如何承担,应当按照双方当时签订的协议承担,现在第二房东的行为是逃避责任或者逃避债务,如果有二房东相关个人信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借钱后消失是否算诈骗借款后失踪的,不一定算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有自己的目的,使用欺诈手段,使贷款人基于错误的理解处分自己的财产,可能构成欺诈。如果只是借钱到期,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三、房屋共有人不知情的房产协议书怎么写?房屋共有人不知情的
    2023-06-23
    441人看过
  • 女性员工的生育待遇和劳动合同是否会限制女性员工的婚姻和生育
    1、劳动合同能否限制女性员工的婚姻和生育?否。用人单位在聘用女职工时,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婚姻、生育是妇女的基本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变相剥夺妇女的基本权利。也就是说,在与女性员工签订合同时,不能有禁止结婚和生育的特别条款,以进一步消除因结婚、生育等原因造成的就业性别歧视,《就业促进法》第62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工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婚姻、生育受到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女员工怀孕期间的待遇怀孕的女员工在分娩期间接受产前检查的,按工作时间计算女员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对于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产假应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劳劳字[1988]2号)医疗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的产假规定:(1)如果
    2023-05-07
    330人看过
  • 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会被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目前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生育以结婚为前提;二是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胎,除非符合当地生育二胎的条件。违反这两个原则的,则应当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依据《女职工保护规定》第15条: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不少人甚至有些律师都据此认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不享受任何相关的劳动保护待遇。事实上,从《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不难看出,法律对三期女职工的解雇保护是不具体区分系何种原因导致的怀孕,是否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在所不问,因此,只要有怀孕和生育的事实,用人单位就不能以此为由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未婚先孕和未婚生育是两个概念,女职工只要在孩子出生之前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取得了准生证等相关法律手续,就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应享有全部相关的劳动保护待遇。延伸阅读
    2023-06-05
    314人看过
  •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
    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的规定主要有: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等。一、孕妇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什么《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女职工劳动保
    2023-03-05
    348人看过
  • 女工病假遭解除合同属非法
    张某于2003年8月起进入上海某配货公司工作。双方续签过一份期限自20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止的劳动合同。同年3月29日起,张某因患病至医院就诊治疗,并陆续将病假医疗证明交给公司。5月11日,公司以合同终止为由向张某发出退工证明。5月23日,张某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撤销退工单,恢复双方劳动关系,并支付病假工资。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公司应支付给张某病假工资281.86元;对张某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仲裁费300元,由双方各承担150元。张某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要求解决。法院判决法院认为,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而应当将合同顺延至这些情形结束。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至2005年3月31日期满,但张某自2005年3月29日起因患病治疗尚在医疗期内,故双方的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张某医疗期结束。张某在去年8月19日
    2023-06-09
    62人看过
  • 女子入职虚报婚育情况被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一、女子入职虚报婚育情况被解除劳动合同近日,天津市三中院对一起因入职虚报信息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作出终审判决。陈某某2020年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一审法院认为,陈某某虽虚报婚育情况,但婚育状况与劳动合同的履行无必然关系,婚育状况属个人隐私,就业时虚报不构成欺诈,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维权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维权方式如下:1.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3.申请劳动仲裁;4.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
    2023-03-29
    155人看过
  • 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
    一、女职工怀孕期间可以休产检假吗?能休多少天?答:怀孕期间可以休产检假,无具体休假时间限制/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和《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建议具体产检时间以医院的安排确定的时间为准。二、公司不同意劳动时间产检怎么办?答: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
    2023-06-04
    396人看过
  • 单位限制女职工婚育怎么办
    一、单位限制女职工婚育怎么办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结婚生育是妇女的基本权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或者变相剥夺妇女的这些基本权利。也就是说和女职工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能专门列上一条不许结婚、不许生育。为了进一步消除因为结婚生育等方面的原因产生的就业性别歧视,《就业促进法》第62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结婚、生育问题受到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
    2023-03-17
    496人看过
  • 女职工非婚生育能否享受生育待遇?
    《劳动部工资局复女职工非婚生育时是否享受劳动保险待遇问题》(〔1965〕中劳薪便字381号)规定,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对于生活有困难的,可以由企业行政酌情给予补助。一、产假可以提前休吗,产假能提前休多久产假可以提前休的,只要你们单位同意,但是产假时间是固定的,你提前休产后就少点,我觉得最好就是到生的时候再休,这样产后陪宝宝的时间会长点。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2023-04-10
    119人看过
  • 女职工违法生育二胎易引发劳动纠纷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下简称二中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近两年因女职工生育二胎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为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二中院对此类案件进行了专项调研。违法生育引发劳资纠纷2013年、2014年,二中院审理的因女职工生育二胎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数分别为3件和2件。调研显示,上述案件均为女职工违法生育二胎引发的劳动纠纷。2008年,李女士入职某保险公司,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1年4月,李女士在国外生育二胎。2011年8月,保险公司以李女士严重违反劳动规章制度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后李女士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无效,并判令保险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保险公司辩称,李女士提供虚假信息,蓄意隐瞒、欺骗公司,并旷工数日,公司属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支持了李女士的诉讼请求,公司上诉。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李女士向公司提供的关于孕周的诊断证明逻辑颠
    2023-06-09
    316人看过
  • 单位可以通过合同协议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吗?
    单位可以通过劳动节(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吗?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这一规定的立法理由是:(1)妇女享有的婚姻自由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人权的重要内容之一。只有国家才能通过立法规定公民行使婚姻自由权的条件和程序。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单位都无权在其内部规章制度中或者与职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限制职工行使婚姻自由权。(2)妇女享有的生育权,也是国家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根据人口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需要,国家可以通过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对公民的生育行为加以必要的合理限制。但是,用人单位却不得在录用女职工是以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条款限制女职工的生育权。
    2023-06-05
    144人看过
  • 女职工非正常生育被解除合同成难题
    金融危机下三期特殊权益受冲击金融危机冲击下,一些用人单位通过异地搬迁应对影响,在这个过程中,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三期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往往受到一定冲击。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宋钟蓓坦言,如何合理适度维护三期女职工的特殊权益成为新的课题。如三期女职工因身体状况、孩子等原因无法跟随用人单位一起搬迁而面临失业,于是,三期女职工的经济补偿额度成为维权的焦点。按照目前有关政策,因单位搬迁而导致的劳动合同终止对三期并无特别补偿,需要女职工与单位协商决定补偿数额,协商中双方形成分歧。又如,一部分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用人单位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通过全体职工普遍降低一定比例的工资来渡过难关。但部分三期女职工不同意,认为国家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单位不得降低三期女职工的工资性收入。市总女职工部表示,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将要求各级工会女职工干部加大工作力度,通过积极、主动协商,帮助三期
    2023-04-22
    30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女员工数量
    该文章主要介绍了女职工的三期指的是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并阐述了用人单位在这期间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以保护女职工的生育权。但事实上,三期内的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的,包括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劳动者自身过失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以及单位直接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与三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三期是指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三期期间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护女职工的生育权,确保她们不会因生育而减少收入或失业。但这种保护并非女职工在三期内无法约束。其实三期内的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的,包括: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因劳动者自身过失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履行法定程序;还有一种情况,单位直接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与三期员
    2023-08-31
    10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女职工
    词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多>

    #女职工
    相关咨询
    • 女职工享受劳动合同法有年龄限制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年满十六周岁到五十周岁的女职工都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中对孕期女职工享受劳动合同的限制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7
      如果是怀孕女职工在孕期期间享受劳动合同的限制保护主要是下面几种情况: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
    • 教育培训属于劳动合同法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4
      熟练培训是指受训人连续脱离管制岗位工作一定时间后,恢复管制岗位工作前须接受的培训。熟练培训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连续脱离该岗位90天以下的,由管制单位培训主管决定其是否需要进行熟练培训以及培训时间。经培训主管决定免于岗位熟练培训的,应当熟悉在此期间发布、修改的有关资料、程序和规则;(二)连续脱离岗位超过90天未满180天的,应当在岗位培训教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少于40小时的熟练培训;(三)连续脱离岗
    • 女职工在劳动合同中对男方婚前生育的条件有哪些,可以按劳动合同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6
      宪法第48条规定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社会上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在对劳动者和工作人员进行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因此也
    • 女职工隐婚隐育属于欺诈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30
      女职工“隐婚隐育”不构成欺诈。 企业在录用女职工之时,有的HR会隐含的询问是否结婚及生育的打算,也有的会让女职工签署一份承诺或是声明,类似“我对以上个人资料(包括婚否及怀孕)的陈述全部属实,如有不实陈述,视为欺诈”、“承诺入职1年或3年不怀孕”。 客观情况是,很多法院在审理类似此类劳动争议的,即便查证员工有隐瞒怀孕的事实或是违反承诺协议的事实,也认定企业的解除行为是违法的,因为女员工怀孕是其个人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