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居住权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8 20:20:30 213 人看过

有居住权的房子可以买卖。房屋的所有权人出售房屋后,居住权在期限内的,不应当影响居住权人的权利,卖方应当如实告知买方房屋设有居住权的事实,当设有居住权的房屋被买卖时,居住权人对该房屋仍享有居住权益。

一、申请房屋居住权协议书怎么写?

参照协议书格式要求,房屋终身居住权协议书写格式如下:

今有XXX的房子位于XX位置,XXXX与XXX为XX关系,现决定将该位置房产居住权送与XXX直至其死亡,房产一切处置权仍为XXX所有

协议人:XXX,XXX

XXX年XX月XX日

二、法院如何确定居住权

居住权的确定:1、居住权是在他人的房屋所有权上设立的物权,在自己的房屋上不能设立居住权;2、居住权人应严格限定于自然人,居住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3、居住权不具有转让性;4、居住权的期限一般具有长期性、终身性;5、居住权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

三、居住权无偿设立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自登记时设立,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这相当于在房屋所有权之外,新设立“居住权”。不过,居住权只能保障居住权利,没有继承乃至转让的资格。即便如此,房子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新业主即便事后获得不动产证、拿到所有权,也无法改变“居住权”已经存在的现实,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的期限,可以自行设立,5年、10年、20年均可,也可是终生。如果是终生有效,那么不到去世,居住权就不会消失。需要说明的是,不是长期居住就能获得“居住权”。根据新规,居住权须由房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同时向登记机构进行登记设立,所有人对此拥有决定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7: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回迁房可以买卖吗?回迁房有居住期限吗
    一、回迁房可以买卖吗?回迁房是否可以买卖需要分情况:1.业主已取得房产证可正常交易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走正常的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流程。2.业主手中只有回迁协议的不能过户业主手中只有开发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房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做过户和改名的。如果购房者和业主在没有获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属于私下交易。是不合法的行为。注意,购买回迁房与购买商品房的手续是一样的:1.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2.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发票。3.凭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房产证手续。4.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部分或全部契税。5.凭房产证和契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手续。二、回迁房有居住期限吗回迁房有居住期限。一般所说的回迁房产权大致分为一下三种,不一样的回迁房年限也是不一样的:1.假如回迁房是用作住所的话那么回迁房的产权年限是70年。2.假如回迁房是用作归纳用
    2023-06-25
    273人看过
  • 房子设立了居住权,房子卖出后是否还可以继续居住
    房子设立了居住权,房子卖出后还可以继续居住房子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新业主即便事后获得不动产证、拿到所有权,也无法改变“居住权”已经存在的现实,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的期限,可以自行设立,5年、10年、20年均可,也可是终生。如果是终生有效,那么不到去世,居住权就不会消失。一、设立居住权是什么意思设立居住权是指对别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对居住权的规定是:1、居住权无偿设立,自登记时设立,不得转让、继承;2、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3、这相当于在房屋所有权之外,新设立居住权;4、房子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二、民法典中居住权规定有哪些居住权规定有以下这些:1、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2
    2023-06-23
    266人看过
  • 民法典中约定房子的永久居住权是否可以买卖
    一、民法典中约定房子的永久居住权是否可以买卖房屋永久居住权不可以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二、关于居住权是什么在我国户口并不等于居住权,户口仅指一人的户籍归属地。与是否有居住权没有必然联系。而且是否落在该户,也是由于户口上的人本身自然生成或经申请同意加入的,因此是否有居住权这一点本身是没联系。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
    2023-04-18
    395人看过
  • 有权居住的人能卖掉他们的房子吗
    居住权的内容主要是指居民的权利和义务。首先,房屋使用权应限于居住目的。二是房屋使用权属于乙方。第三,居民有权为居住目的对房屋进行维修和保养。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例如,承租人转租房屋必须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首先,居住权人有义务在居住期间保管房屋。第二,居住权人不得对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者其他负担。三是居住权应当承担房屋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管理维护费用和其他合理支出。第四,居住权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第五,居住权人有义务在居住期满时归还房屋。所有权是自物权和完全物权,居住权是其他物权和限制物权。居住权是以所有权为基础并衍生出来的,是二者之间最重要的联系。至于二者的区别,除了自我所有制与其他所有制的区别外,两种权利在实现方式上也体现出不同的趋势和取向。居住权以他人的房屋为基础,行使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收益权。既然是使用他人房屋的收入和房屋的居
    2023-05-08
    127人看过
  • 遗嘱可以规定子女房子的居住权吗
    遗嘱,可以规定子女房子的居住权,这是合法的。虽然我国法律没有居住权的相关立法,但当事人遗嘱设定了居住权,并非无效。根据民事法律原则,公民有自主处置财产的权利。《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遗嘱具备下列实质要件的,才能有效。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才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即具有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指遗嘱内容必须与遗嘱人关于处分其遗产的内在真实意志相一致。遗嘱
    2023-06-12
    418人看过
  • 买下的房子永久居住权是否可以出售
    买下的房子永久居住权不可以出售,买下的永久居住权是一种使用权,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才可以出售,所有权指的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只要所有权人才可以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一、规定怎么才算有居住权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房屋所有人允许其他人居住房屋的,就具有房屋的居住权,认定居住权的证据有协议书、录音等。根据法律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继承后房产限售时间怎么办继承房产没有限售时间,只要当事人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随时可
    2023-03-13
    74人看过
  • 什么房子可以有永久居住权
    房子的使用年限最长70年,因此没有永久居住的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23-05-04
    313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后是否可以出售永久居住权?
    买下的房子永久居住权不可以出售,买下的永久居住权是一种使用权,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才可以出售,所有权指的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只要所有权人才可以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子居住权和产权一样吗不一样。居住权与产权的区别居住权房子的承租人转换,产权房是房子产权人转换。居住权房是只有本地户口可购买,产权房虽然现在有限制空间就比较大。居住权房贷不了款。居住权你只享受使用权利,就相当于你租了一套房子一样,租期内只有居住使用权。产权房您拥有房屋的买卖、居住、使用的权利。一、居住权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第四、居住
    2023-07-06
    116人看过
  • 2023自住房可以买卖吗
    一、2020自住房可以买卖吗可以买卖,自住型商品房在取得房屋产权证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收益部分30%返还北京市政府,且今后不允许购买自住型商品房。二、自住房申请的条件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3、单身者申购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需年满25周岁;4、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目前已在轮候经适房、限价房的家庭可优先购买。
    2023-05-10
    452人看过
  • 查封的房子可以设定居住权吗,但是有权改为正常住房吗
    诉讼保全查封的房屋暂时可以确立居住权,享有居住权。法院查封的房屋,如果是遗嘱执行人及其抚养的家的生活需要,可以居住,但不能买卖或抵押。如果是其属他的情况,不可以居住。居住权的消灭只能是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欠4万可以查封房子吗可以。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就可以查封拍卖房子用以偿还债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3-08-09
    31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后居住权还存在吗
    一、房屋买卖后居住权还存在吗如果房子的居住权是通过合同或遗嘱的方式并且是合法有效的,那房子的所有权人将房子卖给第三人也不受影响,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后居住权还存在。《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如果当事人设立居住权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那么房子买卖后居住权还存在。二、居住权的法律效果是怎么样的(1)房屋的归还。除因房屋标的物等原因而消灭外,居住权人在其居住权消灭时,有归还房屋的义务,如果居住权是因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的,则其继承人有归还房屋的义务。(2)附属设施的取回。居住权人在其权利存续期间,为了正常居住使用房屋可在房屋内设置一些设施,同时,也可对房屋进行装修,这些设置并非房屋的结构组成部分,居住权消灭时,居住权人对其仍享有所有权,可将
    2023-05-06
    151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合同居住权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居住权民法典规定,二手房有居住权的,出卖人要告知买受人房屋设立了居住权,如果买受人同意的,双方可以签订买卖合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商品房买卖纠纷怎么处理1、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在法律规定许可的前提下,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购房者和开发商对双方所发生的纠纷进行协商,提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
    2023-03-06
    221人看过
  • 房子卖了居住证还有效吗
    居住证未到期都是有效的,但是建议及时更换,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一、婚前财产可以赠与夫妻另一方吗更安全的办法是申请财产公证。另外如果房屋买卖符合以下条件:1、全额付款;2、付款时间在结婚登记前;3、信息来源明确,即赠与方;4、赠与协议,则可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建议父母尽快写一份送礼协议,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婚后装修房子、购买家具,这部分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合同骑缝章第一页没盖上骑缝章主要是避免合同内页被更换,导致合同内容变化,效力上没有任何影响的。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合同必须加盖骑缝章。因为加盖了骑缝章,合同整体展开可以将骑缝章还原成原章,因此可以防止对方更换合同内容、防止对方否认合同内容,并避免因更换合同内容或否认合同内容而造成的不必要的麻烦、争议和损失。三、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换证吗?更换身份证可以在异地办理。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当事人
    2023-06-29
    167人看过
  • 有居住证可以在合肥购买房吗
    根据《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的规定,流动人口从居住登记之日起6个月,或者在居住地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业条件之一,可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居住证。流动人口申请居住证,必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最近的照片和符合以下规定的证明资料之一:1、劳动合同或其他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资料2、住房租赁合同.购房合同或其他可以证明合法稳定住所的资料3、学生证明书或学校.科研机构发行的可以证明连续就业的资料。从上面几点看来,在合肥有居住证是可以买房子的。现在购买房子有定金可以退吗能不能退定金,重点要看你有没有达到认购书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如果开发商在没有五证的情况下卖房,任何情况下,你都是可以要回定金的。大家在交定金时,需要签署一个协议,在签协议时,一定要看清协议上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定金”具有法律效力,而“订金”没有。可以退定金的几种情况:1、如果是因
    2023-08-18
    43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房子买卖可以获得永久居住权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5
      不可以。房屋永久居住权是一种使用权,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才可以进行买卖,所有权指的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房屋永久居住权不可以买卖。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房子的居住权买卖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31
      房屋居住权买卖的问题1。拥有居住权的户主有没有权力出卖居住权2。购买这类只有居住权的房子和有产权房子具体有什么区别。3。购买房屋居住权有何限制是不是仅限本地户口。4。将房屋居住权变为已购公房时补交款项还能折算工龄吗现在法律网解答如下:1房屋居住权买卖的问题1。拥有居住权的户主有没有权力出卖居住权2。购买这类只有居住权的房子和有产权房子具体有什么区别。3。购买房屋居住权有何限制是不是仅限本地户口。4
    • 居住权证有哪些可以买卖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21
      房屋居住权不能买卖。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和使用的利益物权,以满足生活需要,买卖居住权超过生活需要。 居住权不得转让或继承。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房子的永久居住权可以卖给别人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2
      买下的房子在设定了永久居住权后,不可以出售。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他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卖房的时候没有设立居住权可以卖房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2
      是的,比如老年人想在家养老,卖房的时候可以和下一个家协商,保留居住权来抵消部分购房款。购房者需要保障老年人的居住权益,这是我国民法典的特点,行为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