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对方拒绝其探望孩子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甚至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拒不配合,法院可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一、禁止探望孩子怎么办
探望权人被禁止探望孩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法院会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另一方进行批评教育。如果法院批评教育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拒绝探望权人与孩子见面的,人民法院依法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法院不得强制孩子和探望权人见面。
二、夫妻离婚后没有孩子儿媳妇能有孩子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后没抚养权一方有权利看孩子。
法律规定离婚后探望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所以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当然有权在离婚后看孩子,并且有抚养权的一方要配合其行使探望权。
如果对方不让看孩子的,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法院已经判决了如何行使探望权的,则这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如果有探望权的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则可以中止其探望权,待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再恢复: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三、探视权是不是可以强制执行
探视权一般可以强制执行,如果离婚后直接抚养方拒绝探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如果拒不配合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
离婚一方拒绝对方探视,是否可以强制执行探视权
469人看过
-
对方家暴可以拒绝探视吗
452人看过
-
探视权可以拒绝对方带走孩子吗
153人看过
-
对方拒绝探视权应该怎么做
338人看过
-
能否在子女抚养权中拒绝让对方探视?
209人看过
-
探视权是否有权拒绝法律的解释?
53人看过
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 更多>
-
探视权可以拒绝权一方探视孩子时可以拒绝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0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小孩的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看望小孩,相反获得小孩的一方还要予以配合。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获得小孩抚养的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小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 2.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
-
是否可以一方拒绝配合探视权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06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对方拒绝其探望孩子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甚至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拒不配合,法院可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
拒付抚养费,能否据此拒绝对方探视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5抚养费与探望权系不同的法律关系,拒付抚养费可通过诉讼等方式执行解决,而不是以此拒绝探望。 1、抚养费义务与探望权是相互独立的,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抚养费纠纷和探望权纠纷,支付抚养费并非是行使探望权的前置条件,两者不存在先后履行顺序之说。即使未直接抚养方拒付抚养费,另一方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对方探视,同样,未直接抚养方也不能因为被阻碍探视而拒绝履行抚养义务。 2、探望权是一项法定权利,是基于身份关系产生
-
怎样拒绝对方探视孩子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6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
-
我可否拒绝他探视孩子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18《民法典》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下列人员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望的权利: 1、未成年子女。 2、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3、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