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征地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08:02:59 298 人看过

一、村委征地需要什么手续

1、发布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公告的内容包括:(1)征地范围;(2)面积;(3)补偿方式;(4)补偿标准;(5)安置途径;(6)征地用途。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之内。公告作出之后,村民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也不得抢建建筑物。

2、征询村民意见

征地公告发布之后,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联合乡镇政府围绕公告的六项主要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与村民的意见。如果村委会或者村民提出了不同意见,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记录在案,着手协调解决,同时还应当告知他们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等这些程序履行完毕后,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还应当将记录在案的不同意见、听证的相关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

3、实地调查与登记

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实地勘察程序是至关重要的。在这个环节里面,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去征收范围内对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与数量、规格进行实地调查,并将调查情况现场填制成表,一式三份,然后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与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双方共同确认表格内容,确认无误之后由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也应当将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好字的表格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

4、一书四方案

农村土地征地程序具体是怎么样的?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完前三个步骤的工作之后,根据征询、听证、调查与登记的具体情况,拟定出正式的“一书四方案”:一书,是指建设用地说明书;四方案,包括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拟好后再组卷报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

5、张贴征地公告

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作出征地批准文件并下发给征收土地的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之后,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地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另外,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地所在村。

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张贴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被征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如果对方案有不同意见,又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自公告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后者应当认真研究,在要求听证的情况下还应当举行听证会。倘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实存在需要修改的地方,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农村土地征地程序具体是怎么样的?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公告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的不同意见及采纳情况一起,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级或者市级人民政府对于报批的公告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与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的不同意见及采纳情况进行审查并决定批准之后,应当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开始组织实施征地与补偿安置工作。

9、土地补偿登记

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亦即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土地补偿登记手续。如果超过期限未办理该手续的,对其的补偿按照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进行。

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按规定落实土地补偿之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将土地交付给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

二、征地补偿范围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如果国家需要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用或者是因为建设其他设施需要拆迁农民的房屋占用土地的话,会给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费用一般都是用被征地的亩数乘以年产值再乘以补偿的倍数来计算的。

2、青苗补偿费

如果征地单位对于农民土地上的青苗造成损伤时,应该向种植青苗的农民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这一项费用则是根据年产值除以耕种的季度进行具体的计算,因为有的农作物是一年一熟,有的是一年几熟,大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介绍。

3、安置补助费

如果需要占用土地或者因拆迁而造成劳动力富余的话,用地单位一般会补偿相关费用,当需要安置的人乘以补偿倍数大于15时,那么费用是土地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乘15,那么反之则是以前三年的平均产值乘以补偿倍数再乘以需要安置的人数。

4、是出嫁女及其他费用

如果家里有女儿出嫁,但是户口并没有迁出仍然属于村集体的一员的话,那么出嫁的女儿也可以领到一定的征地补偿费用,具体的补偿金额和以上的计算方法相同,具体的情况需要向相关的政府协商沟通,不同在地方补偿金额也有所不同。

5、附着物补偿费

如果被征用土地上面有其他附着物,比如说房屋或者是其他设施遭到破坏的话征地单位也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像这一类费用并没有固定的模式去计算,一般情况下都是征地单位和相关的村民进行沟通,双方关于补助的金额达成一致之后按照固定的资金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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