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婚姻暴力是人类社会长期存在的顽症,其背后存在复杂的观念、文化、经济和制度上的原因。文章从分析我国婚姻暴力的现状和产生原因入手,从法律救济、社会救济和观念救济三个层面提出自己对构建我国婚姻暴力中妇女权益救济制度的建议。关键词:婚姻暴力妇女权益救济制度一、我国婚姻暴力的现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在新时期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社会和谐是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人类社会孜孜以求的美好理想。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社会和谐离不开家庭的和谐,家庭和睦是整个社会健康发展的必不可少的前提,而家庭暴力是影响婚姻质量的重要原因,也是导致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尽管中西方社会由于历史文化、观念的差异在“家庭暴力”一词的外延和内涵方面分歧很大,但在丈夫对妻子的婚姻暴力是家庭暴力问题中最严重的现象这一点的看法上,中西方社会是一致的。联合国2000年纽约妇女特别大会的文件指出:家庭暴力,尤其是对妻子的攻击,可能是针对妇女的最普遍的暴力行为。目前,婚姻暴力已成为全球性的社会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在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34%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1]从鲁-涤、张*芹的《丈夫施暴致伤妇女101例鉴定分析——兼论家庭暴力的法医学鉴定》一文中,我们得到自1986年至1997年7月共有1658名女性到北京市法院做法医学临床鉴定。因家庭暴力致伤者170例,占10.25%,其中101例为丈夫施暴致伤。对这101个案例的统计分析表明:其中重伤7例,占6%,轻伤50例,占42%,轻微伤44例,占37%,损伤致残者13例,占11%,致容貌受损或毁损者5例,占4%。根据湖南省妇联对254起家庭暴力案件的调查,遭受家庭暴力的254妇女中,165人被鉴定为微伤,占65%;48人为轻伤,占18.9%;27人为重伤,占10.6%;8名妇女惨遭杀害,6名妇女不堪凌辱,自杀身亡,占5.5%[2]。由此可见,婚姻暴力对妇女所造成的身体与心理上的伤害已经不是单纯个人的事情。它严重侵犯了妇女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基木权利,婚姻暴力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二、我国婚姻暴力的原因分析关于婚姻暴力的成因,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有着不同的认识。心理学家认为主要是由男女两性心理差异引起的[3],社会学家认为这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有着密切的关系。[4]笔者认为产生婚姻暴力的根源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男权文化的长期积淀与影响。我国由于长期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以夫权与父权为中心,强调个人对集体、家庭对国家的绝对尊崇。男子占有绝对的支配地位,女性一向只被认为是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工具,没有自己的独立人格。二是夫妻双方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在当代中国的经济生活中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性别歧视。妇女由于经济收入少,不足以独立生活和供养子女。而女性在经济上的非独立性,使其过分依赖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丈夫,在家庭内没有发言权,从而极易成为受虐待的对象。在现阶段,造成该现象如此严重的原因主要是欠缺制约家庭暴力的社会环境和法律机制。由于我们目前的社会对婚姻暴力认识不足,很多人认为只要不出人命案,都是夫妻间吵吵闹闹的小事,所谓“床头打架床尾和”、“清官难断家务事”。夫妻间的是是非非,谁也说不清、管不了。因此,婚姻暴力出现时,很多单位和组织并未予以重视和积极处理。当发生婚姻暴力时,许多妇女考虑到子女、考虑到面子,更多的选择沉默;少数妇女向妇联、工会求助,还有的向居委会、村委会、对方单位求助。妇联、工会对婚姻暴力的处理最为积极,但手中却没有任何制约暴力的权力和措施,心有余而力不足,多是进行调解、教育、批评男方,这在大多数情况下如隔靴搔痒,起不到多大作用。而公安派出所对于婚姻暴力,一般只是警告几句了事,很少对施暴者进行处罚。由于我国目前缺乏制约婚姻暴力的有效措施,按“破窗理论”所揭示的路径运行,婚姻暴力成为社会难以管理的一个死角,严重危害着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
-
我国私力救济之制度架构
324人看过
-
构建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思考
203人看过
-
构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若干思考
398人看过
-
构建制度的宏观思考
74人看过
-
妇女节谈离婚案家庭暴力中的妇女权益保护
182人看过
-
完善我国的行政救济制度
382人看过
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行为,当发生家庭暴力行为时,受害人及其亲属应当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情况。 对家庭成员实施家暴行为,受害方或亲属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应当到现场进行调查,根据其受害者的受伤情况,及时将受害者送至医院治疗;对于实施家暴者,... 更多>
-
我国制度现状及思考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9概要死刑制度自古以来一直是刑法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因死刑本身的独特性,在刑法学研究领域也是相当活跃的一个部分。死刑的存废以及死刑制度的取向一直都是理论上和立法上的热点。我国现行死刑制度是有其历史渊源和现实依据的。作为一种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也有一些部分需要根据时代的变化和发展进行调整,这正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本文正是要通过对我国现行死刑制度的介绍和分析,以求对我国的死刑制度形成一个相对全面的
-
对我国缓刑制度的思考是怎样的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0对我国缓刑制度的思考是这样的。暂缓量刑罪犯的处理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我国现行缓刑制度对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
-
家暴以及妇女的权益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2充分利用法律维权我国现有关于维护妇女、老人、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散见于《宪法》、《民法通则》、《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中,要消除家庭暴力就是要逐步完善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受害者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救济手段。
-
妇女婚姻家庭权益是怎样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1《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于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作了如下规定: 第四十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 第四十一条、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第四十二条、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四十三条、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
-
什么是婚姻家庭的妇女权益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9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婚姻家庭权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关于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的原则性规定;②妇女的婚姻自主权;③为了保护孕、产妇女身心健康在一定期限内限制男方的离婚请求权;④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⑤女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权利;⑥离婚时在住房问题上对女方的保护;⑦母亲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⑧在法定情形下照顾女方抚养子女的合理要求;⑨保障妇女的生育权和生殖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