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公司设立无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5:32:10 171 人看过

一、在什么情况下公司设立无效

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其中主要包括公司的种类、股东人数、注册资本、股东出资、设立方式以及设立程序等均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公司设立无效主要是因为设立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引起的。设立无效的原因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1、设立主体存在瑕疵。

即发起人或者股东主体资格欠缺或意思表示有缺陷,其中包括:发起人或股东中有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某发起人或者股东因为欺诈、胁迫而作出设立公司的意思表示;发起人或者股东明知其行为将侵害债权人的利益而作出设立的意思表示。

2、设立行为本身有瑕疵。

即设立公司时违反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的要求,或者违反其他强制性规定。主要表现为:

①发起人没有认足公司应当发行的全部股份,或者募集设立所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

②公司的设立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3、其他原因。

除上述两方面原因外,其他原因也可能导致公司设立无效。例如,公司创立大会本已决议不设立公司。

二、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1、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3)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4)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单

2、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

2)只有股份公司可以进行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进行募集设立。

3)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35%的比例。

4)募集设立在程序上较为复杂。

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有独立的财产,能够对外以自己的名义承担责任。不过这里面要区分分公司和子公司,分公司仅仅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需要沿用总公司的名称和营业执照,至于分公司的债务一般也是以总公司的财产来承担责任。但是子公司就不一样了,子公司与母公司是两个独立的企业法人,各自开展各自的生产经营活动,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公司之间什么情况下可能产生借贷无效
    企业间借贷无效的情况:《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企业借贷不仅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往来,更重要的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信任,许多企业的债务纠纷可能也是来源于此,所以老板在进行借贷合作的时候一定要确保借贷的合法性,否则一旦出现法律纠纷,可能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2023-04-21
    419人看过
  • 公司设立为什么会出现无效
    会出现公司设立无效是因为以下原因:1、公司没有到工商部门进行合法注册,私自开业的;2、公司设立的设立人、设立应当认缴的出资额不符合规定;3、公司章程违反法律规定;4、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出资。公司设立无效之诉的提起理由基于何种理由才能提起公司设立无效之诉呢?(1)第三人请求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确认公司设立的有效性,公司登记机关拒绝确认、不予答复或者对公司登记机关的确认不服的,可由第三人以公司登记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该诉讼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经行政复议后提起,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对这种情况,可由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责令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出确认决定,或者对公司登记机关的确认决定依法作出维持、撤销、重新作出确认决定的裁决。(2)第三人认为公司违法设立是因登记机关自身的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第三人可以依法直接以公司登记机关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
    2023-07-26
    387人看过
  • 哪种情况下公司合并会无效呢?
    下列情况下公司合并会无效:1、公司合并并未通过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2、各方并未签订合并协议;3、合并公司没有依照法律规定通知并公告债权人;4、其他情形。一、公司合并必须清算吗公司合并不需要进行清算,只要合并各方协议一致,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二、公司合并的条件有哪些?公司合并的条件:1、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2、须经各公司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须
    2023-04-03
    183人看过
  • 打架后,失效情况下不报警什么情况下立案?
    如果只是涉及行政管理的违法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但是如果涉嫌刑事犯罪,如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罪名,则公安机关的追溯时效需要视对应的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的期限来确定最长追溯期间。一、请问交通事故一直不处理,对哪方有影响1.会因超过时效而无法再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因此,如果超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那么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可能得不到赔偿。2.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因此,如果二年内无人报案,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可能不会被行政处罚。同时,如果因交通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也是有追诉时效规定的,超过了追诉时效,将可能不再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二、打群架怎么判刑打群架一般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如果致人重伤、死亡的,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具体涉嫌罪名要看案情,一般涉案人员会被拘留,但要看具体情节
    2023-04-11
    300人看过
  • 申请公司设立无效应注意什么
    认定公司设立无效的单位是人民法院或者约定的仲裁机构宣告。原告限于公司的各类利益相关者(如债权人、股东、董监高、职工),被告为公司。未查明案情,便于补救公司设立瑕疵,法院可依职权或者原告请求,追加第三人(包括瑕疵出资股东)。针对申请公司设立无效的诉讼时效问题,基于公司设立无效的瑕疵较重,且处于持续之中,原告可以随时提起无效确认之诉,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一、申请公司设立无效由谁宣告申请公司设立无效由人民法院或者约定的仲裁机构宣告。原告仅限于公司各类利益相关者被告为公司。为了查明案件,方便补救公司设立的缺陷,法院可以根据职权或原告的要求增加第三人。针对申请公司设立无效的诉讼时效,原告可以根据公司设立无效的缺陷提起无效确认的诉讼,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二、无公司设立的注意事项认定公司设立无效的单位是人民法院或者约定的仲裁机构宣告。原告限于公司的各类利益相关者(如债权人、股东、董监高、职工),被告为公
    2023-04-03
    260人看过
  • 公司设立无效的内容是什么呢
    我国公司法没有公司设立无效的规定,仅有公司设立撤销的内容。如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设立撤销的原因是,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出现上述情况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一、虚报注册资本罪如何认定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虚报注册资本罪构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司登记管理制度。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所谓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是指向公司登记主管部门提供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不真实的、伪造的或隐瞒了重要事实的证明文件。既可以是公司登记申请人伪造或篡改的,亦可以是与验资机构中的验资人员恶意串通,从而取得虚假的证明文件等。至于其他欺诈手段,则是指除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以外的虚报注册资本的手段,如使用虚假的股东姓名、虚构生产经营场所等。此外,需行为人
    2023-06-25
    219人看过
  • 公司对外担保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下列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无效: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公司批准,擅自为公司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2.公司法定代表人违反该章程规定对外提供担保,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3.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一、企业法人可以为人担保吗公司做担保人的规定条件: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023-03-07
    25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申请破产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一、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要怎么办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或者公司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二、无力偿还借款个人可以申请破产吗不能。目
    2023-06-24
    440人看过
  • 什么是无效婚姻在什么情况下婚姻无效
    一、什么是无效婚姻在什么情况下婚姻无效1、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二、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1)对当事人的法律后果无效婚姻,从结婚时起就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始终就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相互之间不享有夫妻的权利,不承担夫妻义务。如,当事人没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不发生姻亲关系。(2)对子女的法律后果合法婚姻关系以外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但是,无效婚姻男女所生的子女不认为是非婚生子女。婚姻被宣告无效,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同时,当事人必须妥善处理子女的抚养和教育问题;当事
    2023-06-17
    444人看过
  • 外商独资公司什么情况下不设董事会?
    不可以。外商独资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是不是一定要董事会?有限公司不是必须要设立董事会的。董事会是经营决策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三人至十三人组成。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二、什么样的公司成立董事会?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董事会。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置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三、设立董事会的公司章程有什么设立董事会的公司章程有:股东人数少或者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没有董事会的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
    2023-02-24
    106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成立清算组?
    一、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成立清算组1、清算组是一种清算机构,是企业经营终止后执行清算事务并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权务机构,它负责企业清算期间的一切事宜。2、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3、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二、清算组成员是哪些人1、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因此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公司可由该自然人股东一人独自成立一人清算组即可进行公司清算。2、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内资企业登记表格和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中公司
    2023-06-01
    376人看过
  • 导致公司分立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以下两个原因会导致公司分立无效:1、公司分立程序存在瑕疵。如分立有关书类中应记载事项未记载、资讯公开程度不够、种类股东大会未召开等等情况。2、公司分立内容违反公平原则。一、公司分立需要的材料分立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公司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分立的决议(主要写明分立出几个公司,分立的主要内容)。3、刊有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4、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担保情况的说明。5、公司新一届股东会议决定二、股东会决议有效的条件有哪些首先,内容必须合法合规: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其次,程序必须合法合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
    2023-06-26
    14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出境证作废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护照、出境、入境证件应当吊销或者宣布作废:(一)持证人因非法进入国内或者非法居留被送回国内的;(2)公民持护照、证件欺诈;(3)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活动。哪些情况下会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海员证、签证(注)等出境证件(以下简称出境证件),为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情况就会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构成此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七条,签证的登记项目包括:签证种类,持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入境次数、入境有效期、停留期限,签发日期、地点,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等。
    2023-08-07
    30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自诉什么情况下公诉
    一、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条件是什么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二、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一)故意伤害案;(二)非法侵入住宅案;(三)侵犯通信自由案;(四)重婚案;(五)遗弃案;(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二、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
    2023-06-20
    18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必须设立分公司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14
      注册公司在公司登记的辖区以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构成如下情形之一的,才需要在经营活动的发生地设立分公司: (1)以公司在登记地以外的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没有经营资格的机构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2)在公司登记地以外从事生产、加工、包装、分装等生产活动的; (3)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向购买者开具发票的; (4)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收款柜台收款的; (5)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库房或柜台向购买者交
    • 不能设立遗嘱的情况是什么设立遗嘱在什么情况下有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2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遗嘱的有效性建立在当事人的遗嘱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相关程
    • 立遗嘱一般什么情况下无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27
      在司法实践中,导致遗嘱无效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之 一,如果遗嘱人所立遗嘱是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以受胁迫或欺骗的方式所立,则该遗嘱全部无效 二、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作为一种民事行为,行为人必须具备相应的
    •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分支机构设立公司?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18
      注册公司在公司登记的辖区以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构成以下情形之一的,才需要在经营活动的发生地设立分公司: 1、以公司在登记地以外的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没有经营资格的机构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2、在公司注册地以外从事生产、加工、包装、装配等生产活动的; 3、需要在公司注册地以外向购房者开具发票的; 4、需要在公司注册地以外设置收款柜台收款的; 5、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库房或柜台向购买者交付商品的;
    • 公司设立时在什么情况下才有办事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5
      企业设立办事处一般有三种情况 一、是办事处作为固定业户外出经营活动的办事机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第二、三、四联,连同运抵货物或经营项目,一并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销售地税务机关对其运抵的货物应对照《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载明的其货物进行查验、核对。纳税人在批准有效期结束后,应向销售地税务机关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