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征收补偿才是合理公平的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17:22:24 71 人看过

一、什么样的征收补偿才是合理公平的补偿?

1、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这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的规定。

该条规定在实践中所应体现出来的表现是:对于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决定等相关重大决策问题都需要征询多方面的意见,保障被征收人的意见权、监督权等;

还有在整个征收拆迁过程中,征收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开展。如果有违法违规的行政操作侵害了被征收人利益,也必须保障被征收人法律救济途径的通畅可靠,比如复议、诉讼等;

再者,对于征收拆迁的最终补偿结果,也应保证全方位公开。也就是最后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利益要经得起各方面的拷问和审查。

2、搬迁后提高或者保持现有的生活水平

什么是公平合理的补偿?简单点说就是至少要保证土地房屋

被征收拆迁之后,所得到的补偿足以保证生活水平不降低、居住条件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才是公平合理的补偿。

对此,《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在以往政府文件中也都明确提出,确保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根据该条例可以明确,你的现有生活水准是衡量拆迁补偿价款的标准。搬迁不能降低你的生活水准。如果降低了,是有违公平、公正的。被拆迁人可以据此进行法律维权或者协商来提高补偿价格。

3、合理是指一定要先补偿,后搬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后,明确了征收房屋应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目的是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被征收人一定要坚持先拿到协议约定的补偿费用后再搬迁,要不然后期很可能会出现问题。这也是造成最终的拆迁补偿价格偏低或者不合理的一个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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