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适用哪些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5:20:34 478 人看过

【法律条文】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要求回避、申请复议的规定。

【本条释义】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本条作了两处修改:一是将原来规定作了文字修改。二是增加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本条共分为两款。

第一款规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也要依法实行回避制度。主要是考虑这三种工作也都关系到案件的正确处理,实行回避制度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防止在办案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的现象。其中,规定的书记员、翻译人员,是指在侦查、检察、审判工作中担任记录和翻译工作的人员。

鉴定人,是指为了查明案件情况,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指派或者聘请进行鉴定工作的有专门知识的人。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就是规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对于有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也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如果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有上述违反法律规定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关于自行回避和要求回避的申请的决定程序和申请复议程序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进行。实际执行中,翻译人员、鉴定人可能是侦查、检察、审判机关聘请的人,而不属于上述机关的工作人员,但对这些人的回避应当由聘请他们的机关决定。

第二款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这里规定的辩护人,是指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人。根据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单位推荐的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都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主要是指根据本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是指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关于回避的各项规定,在诉讼的各个阶段要求有关司法人员回避,根据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还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4: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意义
    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是为了确保公正审判,要求与案件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审理或诉讼活动。该制度适用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各个阶段的相关人员。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暂停执行职务,法院决定同意回避申请的人员退出审判或诉讼。在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可以继续参与审判或诉讼。 刑事诉讼回避制度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加办理该案的一项诉讼制度。回避制度是现代各国刑事诉讼法普遍确立的一项诉讼制度。我国的回避制度不仅适用于审判人员,而且也适用于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甚至适用于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这些人员在侦查、起诉、审判等各个诉讼阶段上如果有法定的可能妨碍诉讼公正进行的情形的,均不得主持或参与诉讼的进行。民事诉讼法的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而要求与案件有一定的利害关系的
    2024-01-05
    395人看过
  • 翻译人员适用回避制度吗
    1、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因此翻译人员适用回避制度。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律师补充:1、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2、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
    2023-05-06
    409人看过
  • 如何建立执行刑事诉讼回避制度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与刑事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直接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处理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不得参加该案的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一项制度。回避制度是诉讼民主化的体现,其重要意义在于:首先,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使某些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特殊关系的人不参加与案件的办理,从而可以防止以权弄法、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保证案件的处理结果的公正性:其次,可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有可能出现执法不公,偏袒一方而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再次,可以减少当事人和公民的疑虑,增强对有关办案人员的信任感,否则,即使案件处理得非常公正,也会引起当事人不必要的猜疑,从而增加不必要的上诉或申诉,影响司法的权威性;实行回避制度,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依法对有关案件人员可以有条件地进行选择,不仅有利于提高公民积极参与诉讼的意识,
    2023-06-14
    150人看过
  •  哪些人受到刑诉法回避规定的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当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或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自行回避:他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他们本人或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他们曾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他们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刑诉法回避规定适用于以下情况:当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或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他们应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他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他们本人或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他们曾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他们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刑诉法回避规定适用于哪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刑事诉讼回避规定适用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表人以及翻译人员。回避规定包括审判
    2023-11-20
    76人看过
  • 完善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几点建议
    回避制度的诉讼价值是通过消除诉讼当事人对诉讼公正可能存在的疑虑,保障个案诉讼的实际公正。《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笔者认为,我国刑事诉讼法上述关于回避的规定,细究起来其实还存在相当的缺陷,建议在进一步的修改过程中予以完善。第一,扩大回避条件中的亲属范围。《刑事诉讼法》将回避的亲属范围限于近亲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近亲属只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而姻亲关系和关系密切的其他旁系血亲并不在内,这样就有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导致社会公众对执法公正产生不信
    2023-06-14
    243人看过
  • 行政机关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是哪些人
    一般认为,回避范围是:1.当事人中有其亲属的。这里的亲属究竟包括哪些人,各国的法律规定并不一致。2.与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亲属关系的。当事人参与行政程序,有时聘用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处理本案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该代理人之有亲属关系,实际与无异于与当事人的亲属关系,在此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回避,可能会导致案件处理不公。3.在与本案有关的程序中担任过证人、鉴定人的。行政案件在调查程序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证人向调查人员提供了证言,或者以专家的身份就案件的专门问题做出鉴定结论,他们提供的证据成为行政机关处理本案的证据之一。4.与当事人之间有监护关系的。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的监督和保护。这种职责的承担者在法律上称为监护人。5.当事人为社团法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其成员之一的。现代社会公民有结社的自由。行政机关工作人
    2023-06-17
    16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回避人员的适用范围
    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等。是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如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如鉴定人是本案争议标的的所有人之一);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这里所指的“其他关系”,是指除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及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之外的亲密或仇嫌关系,足以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如审判人员是案件一方当事人的最亲密的朋友)。提出民事诉讼法回避决定后多久做出决定回避方式有两种自行回避与申请回避。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陪审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刑诉第30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民诉第47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由审判决定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审判人员自行回避,即负责案件的审判人员,认为自己具
    2023-07-07
    364人看过
  • 哪些人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回避?
    回避,指的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员不得参加该案的诉讼活动,为了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处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回避制度,我国的回避制度涉及较多的是回避适用的人员范围,又称回避对象。哪些人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回避?1、审判人员既包括直接负责审判本案的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又包括对本案有参与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委员会的所有的成员。2、检察人员既包括直接负责本案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又包括对本案有权参与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3、侦查人员既包括直接负责本案侦查工作的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他依法具有侦查职能的机关的侦查人员,又包括对本案有权参与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及其他依法具有侦查职能的机关的负责人。4、书记员5、翻译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
    2023-06-04
    9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制度是怎样的
    1、回避适用的对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等。2、适用回避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是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如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如鉴定人是本案争议标的的所有人之一);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这里所指的“其他关系”,是指除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及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之外的亲密或仇嫌关系,足以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如审判人员是案件一方当事人的最亲密的朋友)。3、回避的程序回避的提出,可以是当事人提出申请,也可以是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参与诉讼的人员主动自行提出。回避应当在案件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回避申请提出后,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具体程序为: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
    2023-06-14
    335人看过
  • 回避制度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
    一、回避制度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陪审员是属于审判人员之一,所以人民陪审员是适用回避制度的,有回避情形的,陪审员应该自行申请回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一审审判组织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第四十四条回避理由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
    2023-06-01
    256人看过
  •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哪些人员适用回避制度
    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哪些人员适用回避制度1、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人员以及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二、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一)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二)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1、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2、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
    2023-04-20
    103人看过
  • 人民陪审员是否适用回避制度
    一、人民陪审员是否适用回避制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陪审员都是属于审判人员,所以人民陪审员是适用回避制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第一百八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
    2023-06-11
    468人看过
  •  回避制度涉及哪些人员?
    这段内容讲述了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员范围都属于回避范围。审判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以及其他在法院中占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司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等人员范围都属于回避范围。其中,审判人员指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以及其他在法院中占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 审 判 人 员 的 回 避 规 定 是 什 么 ?审判人员的回避规定是为了保证审判活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避免当事人因与审判人员的关系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而采取不正当手段。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应当遵守回避制度,包括以下情形:1.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2. 与本案当事人或者当
    2023-09-13
    351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的具体内容有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第三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2023-06-14
    33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适用回避制度的有哪些人员?哪些人员需要使用回避制度?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5
      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法官、检察官、调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等。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退出本案审理制度。回避制度是为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判而建立的制度。
    •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时候,回避制度适用于哪个民主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2
      刑事诉讼法的回避制度适用于法官、检察官和侦查人员。上述人员在诉讼活动中发现需要回避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回避。
    • 证人是否适用回避制度的内容是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1
      我国法律规定知道案情的人可以做证人,知道案情的人大多都与本案但是人有关系,尤其是关系越好越清楚,证人不存在回避一说,只是如果证人与嫌疑人有利害关系,则其证词的证明力,需要考虑。
    • 回避制度是否适用行政执法?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22
      行政执法下采取回避制度。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是属于与当事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的情况之下,那么行政执法人员是应当回避的。还有就是与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也是回避。
    • 哪些人需要回避刑事诉讼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09
      刑事诉讼中,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一、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