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8:44:38 84 人看过

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发布,确保发布信息的及时、客观、科学和准确,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在食品及其原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运输、贮存、销售、检验检疫等监督管理过程中获得的涉及人体健康的信息,主要包括:

(一)食品安全总体趋势信息。能够对我国的食品安全总体趋势进行分析预测、预警的信息。

(二)食品安全监测评估信息。通过有计划地监测获得的反映我国食品安全现状的信息。

(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含抽检)信息。通过有计划的、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含抽检)而获得的食品安全信息。

(四)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包括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

(五)其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第四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应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对国内食品安全形势作出分析,并予以发布;综合发布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向社会发布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其中,农业部门发布有关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质检、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四个部门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的信息。必要时,发布单位应当在信息发布前与相关部门沟通,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发布。

第五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发布应该遵循科学的原则,保证准确、及时、客观、公正。信息发布人对发布的信息承担责任。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科学管理和信息队伍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评估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程序。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沟通、协调工作,并会同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建立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协调机制。

第八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的目的确定信息发布的形式。

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应当包括来源、分析评价依据、结论等基本内容,其中发布食品监督检查(含抽检)信息还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以及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具体项目等内容。

第九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将有关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其他有关部门。

第十条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的管理办法。

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发布工作应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参照本办法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5: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
    发布部门: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06〕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枣庄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二○○六年三月七日枣庄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3号)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食药监发4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信息监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是指政府有关部门在食品及其原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餐饮、检验检疫等监督管理过程中获得的涉及人体健康的信息以及为保障食品安全所采取的工作措施等方面的信息。第三条食品安
    2023-06-07
    411人看过
  • 阜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阜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强化监管责任,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促进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行政,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工作。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食品药品监管、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工商、畜牧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强化监管措施,完善监管制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第四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过责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各级人
    2023-06-07
    62人看过
  • 宿州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宿政发〔2004〕24号关于印发宿州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宿州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宿州市人民政府二○○四年八月二十五日宿州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保障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高效开展,强化地方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监管责任,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促进各级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根据《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负责人,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有关部门负责人、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和有关人员,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据有关规定应予责任追究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遵循以事实为依据,责任自负、过罚相当、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
    2023-06-07
    372人看过
  • 郑州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郑州市政府发布文号:郑政办[2011]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强化我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精神,市政府研究制定了《郑州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郑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六月七日郑州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聘用、解聘及日常管理。第三条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是经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所属行政机关聘用,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别对所在乡镇、办事处、行政村(社区)
    2023-06-07
    394人看过
  • 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
    《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4年10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长王显政二00四年十一月三日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有关罚款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罚款,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罚款实行处罚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罚款,开具安全生产监
    2023-06-05
    310人看过
  • 婴儿食品安全监管由谁监管
    一、婴儿食品安全监管由谁监管婴儿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二、婴儿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一是源头严控。鼓励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企业自建奶源基地,不能自建奶源基地的要有稳定而且定期审核的原料供应渠道。落实原辅料进厂批批检验的责任,从源头上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二是过程严管。企业要严格生产环境、设备运行状态和设备运行过程的管理,企业要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进行全项目的批批检验,企业要建立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追溯体系和产品跟踪评价规范。2014年到现在,食药总局开展了60次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对发现的缺陷要求企业限期整改。三是产品严检。在企业出厂全项目批批检验的基础上,监管部门也开展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专项监督抽样检验,坚持月月抽检、月月公开,实现了生产企业和检验项目两个全覆盖。四是违法严惩。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
    2023-06-06
    352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哪些机关可以发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30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布下列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一)依照《食品安全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二)责令停止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录;(三)查处食品经营者违法行为的情况;(四)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情况;(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涉及其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 哪些机关可以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2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布下列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一)依照《食品安全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二)责令停止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录;(三)查处食品经营者违法行为的情况;(四)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情况;(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涉及其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65条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3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 食品安全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认证机构应当保证认证过程的完整、客观、真实,并对认证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保证认证过程和结果具有可追溯性。产品检验检测和环境监(检)测机构应当确保检验检测、监测结论的真实、准确,并对检验检测、监测过程做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产品检验检测、环境监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对其作出的检验检测、监测报告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本条规定的记录保存期为5年。
    • 食品安全管理条例食品安全许可证管理办法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安排患有《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