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数的计算规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08:20:48 115 人看过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总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基数的计算公式一

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征集,标准为工资总额的0.3%至2.5%。由于行业不同,工伤保险的缴费肯定不一样,带着该问题,我们首先了解针对工伤风险程度,对行业的划分为三类,其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及类别划分详情如下: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例如: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等等。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0%)例如:房地产业,环境管理业,娱乐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等。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0%)例如:炼焦及核心燃料加工业,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四条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1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工伤保险基数与工资不符,如何算工伤
    社会保险机构按缴费基数补偿,工伤保险基数与工资不符的差额有用人单位补足。工伤职工公司不得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的,社会保险机构按其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工伤职工应当先向用人单位追讨,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58
    2023-02-20
    362人看过
  • 安置人数的计算规则
    征地时,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EBIT的计算公式EBIT的计算公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具体如下:1、间接法,EBIT=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费用;2、直接法,EBIT=收入-成本-经营费用;3、直接法,EBIT=销售收入-变动成本-固定成本;4、直接法,EBIT=边际贡献-固定成本。如果是投资股票,通过这个公式可以看出,债务利息和优先股的股利都是固定不变的,当投资的公司息税前利润增大时,这能给普通股股东带来更多的盈余。边际贡献又称边际利润或贡献毛益,是销售收入减去变动成本以后的金额。边际贡献抵偿固定成本以后的剩余部分就是利润总额。算出息税前利润可以使投资者评价项
    2023-07-07
    388人看过
  •  计算工伤基数的方法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章第十条,工伤保险基数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计算:用人单位需缴纳工伤保险费,总额为职工工资总额乘以缴费率之积;工资总额指用人单位直接向全体员工支付的劳动报酬总额;单位缴费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章第十条,工伤保险基数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计算:首先,用人单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其总额应当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本单位缴费率之积。2、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向本单位全体员工支付的劳动报酬总额。3、单位缴费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工伤保险费的行业,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 工 资 总 额 如 何 确 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工资总额的确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雇员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等。其次,基本
    2023-09-01
    140人看过
  • 工伤基数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用人单位应该以本单位的职工的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来交纳工伤保险费。其中本单位职工是工资总额,指的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该单位的全部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金额。支付的对象是所有的员工,其中也包括农民工和临时工等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和用工期限的所有劳动者。要注意的是工资的构成是劳动报酬的总额。工伤基数一般是多少有用吗基数一般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
    2023-07-01
    125人看过
  •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费怎么计算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一、工伤住院伙食费谁出职工工伤住院,所需伙食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的支付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根据施工法律规定,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通常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若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则应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一、工伤鉴定程序为: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
    2023-06-24
    324人看过
  •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核算数额计算表
    (受理机关:)项目摘要金额(1)医疗费附单据张(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每天元(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交通食宿费交通费附单据张,元;食宿天,每天元;计元。(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残疾用具费(5)工伤医疗工资福利待遇期间为工伤至残之日,每月元,月(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6)生活护理费每月元,护理月。(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等级:支付月,每月元。支付月(从一级到十级伤残,支付24—6个月,每级减2个月)(8)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级每月元。支付月(待遇:一级至六级)、(标准从本人工资历90%~60%逐级逐5%递减,六级为60%)(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伤
    2023-04-26
    212人看过
  • 基本工资的计算规则及五险一金的解析
    1.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4.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5.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工伤期间工资只发基本工资吗1、工伤期间单位不是只发基本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
    2023-07-04
    221人看过
  • 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有什么原则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一、请病假5天扣多少工资假期间工资的支付以下原则确定:(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
    2023-06-23
    416人看过
  • 工伤赔偿误工费计算的基本原则
    一、工伤赔偿误工费计算的基本原则工伤赔偿不包括误工费。工伤的费用与工资全额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承担,不存在误工费的问题。如果在救治伤情中产生的护理费,也会由企业承担护理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二、工伤待遇申请赔偿书怎么写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
    2023-10-17
    375人看过
  • 怎么对工伤基数进行计算
    工伤保险的基数是按照以下方式计算:1、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总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2、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3、单位缴费费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进厂工伤多久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二、工伤比例单位和个人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企业工伤保险比例缴费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
    2023-02-13
    188人看过
  •  工资计算规则:工伤公司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在家休养的用人单位应照常发放工资。具体赔偿项目、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护理费和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等。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在家休养用人单位应该照常发放工资。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具体赔偿项目、标准:1
    2023-11-09
    246人看过
  • 工伤险算是工资基数的多少呢
    律师解答:0.5%至2.5%。1、工伤险是按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来算的,一般是0.5%至2.5%。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其本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乘以社保经办机构确定的缴费费率之积来缴纳工伤保险费。2、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
    2024-05-01
    475人看过
  • 如何确定工伤赔偿的计算基数
    一、如何确定工伤赔偿的计算基数工伤赔偿基数是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不是按照当地社会最低工资收入计算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二、工伤赔偿的钱由谁出职工发生工伤的,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工资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话,工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
    2023-07-13
    73人看过
  • 农民工的工伤保险缴费数额的计算方式
    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缴费数额,按照建设工程项目造价乘以1.1‰之积计算(缴费基数以建设工程造价的11%作为工资总额,按1%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计算)。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可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本通知实施前已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其应缴纳的农民工工伤保险费计算公式为:应缴费额=建设工程造价×1.1‰×〔(合同工期总天数-已施工的工期天数)÷合同工期总天数〕。
    2023-05-10
    39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各地是如何计算基数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7
      员工发生工伤时,由社保支付医疗费等,用人单位则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 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 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 一般工伤报销
    • 工伤险按工资基数基数计算合理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9
      1、工伤险的工资基数是职工的工资总额,而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险数额则是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单位缴费费率的乘积。单位应在用工后及时为职工缴费,而职工个人不需要进行缴纳。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
    • 工伤保险基金怎么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怎么计算工伤保险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01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组成。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总工资和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费率支付工伤保险费,劳动者不支付。社会保险机构应当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的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的支付费率。
    • 工伤保险计算工伤保险基金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06
      工伤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由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应当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基金是国家为实施工伤保险制度,通过法定程序,建立起来用于特定目的的资金; 这是实施工伤保险的基础,工伤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 工伤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 1、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 3、依法纳
    • 工伤保险的工资计算基数具体是什么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6
      社会保险机构按缴费基数补偿,差额有用人单位补足。 工伤职工公司不得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的,社会保险机构按其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的工资计算基数导致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工伤职工应当先向用人单位追讨,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 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