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是否可以变更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6:53:33 183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是否可以变更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民法典》第四十四条【财产代管人的变更】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请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二、财产代管人不还债怎么办

虽说财产代管人应当替债务人清偿债务,但是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一般都是其父母子女或其他亲友,在面对不知真假的债权人时,难免不太相信,故而不还债时大有可能的。

对此情况,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人不还债,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以其强制力迫使债务人还债。

债务人下落不明时,债权人也可以像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被告就由债务人变成了财产代管人。

这里可能有的人不是很明白,主要是对于债务的性质。

一般的债务基本上没什么疑问,例如债务人失踪前因生意对外借债,到期应当偿还,只要以债务人财产能够清偿的,代管人不得拒绝。

但是对例如赡养费和抚育费等与人身密切相关的债务,是否需要支付。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二)更换财产代管人代管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债务是代管人的基本义务,拒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在代管期间丧失管理能力,无力履行代管职责,或利用代管之便侵犯失踪人的财产权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后可依法作出变更失踪人财产代管的裁决。

根据法律规定,与失踪债务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成为财产代管人。

当家人因为意外失踪无法暂时无法寻回的时候,这个时候失踪人留下的财产一般有自己的亲属来代管,代管人如果没有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害失踪人的权益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代管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7: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赡养费相关文章
  • 失踪人财产代管人有顺序吗
    一、失踪人财产代管人有顺序吗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的人选范围包括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以及人民法院指定的公民或者有关组织。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其监护人即为财产代管人。现行立法只是明确了可以担任财产代管人的范围,但并未就该范围内的主体之间在担任财产代管人的先后性上作出明确规定。在司法实务中确定担任财产代管人的先后性,主要有两种排序标准:一种是根据与失踪人关系的密切程度排序;另一种是根据代管人的管理能力排序。二、失踪人财产代管人怎么确定(一)财产代管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法设立财产代管人制度的目的是为保护失踪人财产利益,故财产代管人本身至少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方有可能实现上述立法目的。(二)财产代管人不限定于自然人,还可包括组织。从现行立法来看,这里的组织并未明确其范围,但通常为财产所在地的组织。(三)失踪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2023-06-07
    433人看过
  • 失踪者财产代管人可宣布处分房产
    宣告失踪人的财产,只能由他人代管,不可以随意处分。失踪人的财产由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没有以上人选或有争议的由法院指定代管。代管人负有管理失踪人财产的职责,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代管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可申请变更代管人。什么是财产代管人法院在宣告失踪的判决中,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按照有利于管理失踪人的财产来确定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在涉及到失踪人的诉讼里面是直接作为原告或者被告的身份出现,而不是以失踪人的代理人的身份出现。这里的代管就是暂时的看管,比如若失踪人之前有债务,在债务到期时,代管人必须用失踪人的财产来还债。相反,若有人欠失踪人的钱,代管人也可以以失踪人的名义要求他还款。若失踪人有另外一些费用需要交纳,比如税,代管人还必须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替失踪人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
    2023-07-02
    480人看过
  • 宣告失踪的财产代管人如何确定
    一、代管人一般由失踪人的如下关系人担任:1、配偶;2、成年子女;3、父母;4、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二、发生如下情况之一的,由人民法院指定代管人:1、没有上述代管人;2、上述代管人对具体的代管人有争议的;3、上述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律师补充:有如下情况,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1、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2、财产代管人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3、财产代管人丧失代管能力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
    2023-05-06
    252人看过
  • 被宣告失踪的人,其财产由谁代管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从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中确定;一般对于有配偶的失踪人由其配偶担任财产代管人,如果其配偶不适合的,则由其父母或者父母担任,也可以由其其他关系亲密的亲属或者朋友担任。如果失踪人没有上述可以担任财产代管人的朋友或者亲属,或者他们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如果失踪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由其监护人担任财产代管人。律师补充: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
    2023-05-06
    136人看过
  • 变更法人后是否可以更换失信人
    因为是公司被确认为被失信人,变更法人不会影响到公司被确认为失信人的事实,所以变更法人后不需要更换失信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
    2023-02-24
    215人看过
  • 财产代管人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要负什么责任
    一、财产代管人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要负什么责任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管好失踪人的财产,不得滥用代管权对失踪人的财产挥霍浪费、挪用谋利或者将失踪人的财产据为己有,侵犯失踪人的财产权益。若财产代管人实施代管行为期间,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财产代管人是什么法院在宣告失踪的判决中,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按照有利于管理失踪人的财产来确定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在涉及到失踪人的诉讼里面是直接作为原告或者被告的身份出现,而不是以失踪人的代理人的身份出现。这里的代管就是暂时的看管,比如若失踪人之前有债务,在债务到期时,
    2023-06-15
    393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借款合同担保人可否变更
    一、《民法典》中借款合同担保人可否变更1.借款合同有担保的,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担保人,变更担保人后重新签订担保合同;2.且必须通知债权人。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二、保证人可以免除责任吗1、恶意串通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2、欺诈、胁迫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2023-06-19
    316人看过
  • 如何申请财产代管人的变更
    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四条: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请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如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应当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申请,有权申请变更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023-08-08
    257人看过
  • 财产代管人的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财产代管人的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最髙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申请有理的,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同时另好指定财产代管人;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二、无力履行财产代管职责的情形有哪些在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自己申请变更的情形下,其变更法定事由为“无力履行财产代管职责”。这里的“无力”强调的是客观不能,而非主观不愿。所谓“无力履行财产代管职责”至少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被依法宣告为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二)因出国、外地求学等原因长时间离开失踪人财产所在地;(三)因生病、受伤等原因无法为财产代管事务提供足够精力和体力保证;(四)因自身
    2023-05-06
    75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个人是否可以申请破产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个人可以申请破产,可以申请破产的是企业。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民法典中个人负债可以重组吗民法典对个人负债可不可以重组没有规定,而在司法实践是中,个人不能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主体是企业。《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二条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本准则中的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第三条债务重组一般包括下列方式,或下列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一)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二)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三)除本条第一项和第
    2023-08-02
    111人看过
  • 民法典法人代表是否可以解散
    一、民法典法人代表是否可以解散民法典规定,法人和法人代表最大的区别是法人属于组织,而法定代表人是属于自然人。所以法人代表不存在解散的情况,法人是可以解散的。法人解散的情况是: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3.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的定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六十九条【法人解散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法人的类型都
    2023-06-19
    284人看过
  • 民法典中变更子女抚养可否全权代理
    发生子女抚养纠纷,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分为一般代理和全权代理,有关身份问题的事项不能适用全权代理,变更子女抚养的事项不属于不适用全权代理的情况,因此变更子女抚养可以适用全权代理。律师不能全权代理的范围包括:1、收养关系的建立或终止;2、婚姻关系的产生和消灭;3、遗嘱的制作;4、出版合同的履行;5、演出合同的履行;6、其他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履行的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民法典》中购房合同可否抵押担保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只有购房合同的房屋是不能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担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
    2023-08-17
    102人看过
  • 宣告失踪但没有指定财产代管人合法吗
    宣告失踪但没有指定财产代管人不合法,人民法院必须指定财产代管人。被宣告失踪的公民重新出现怎样处理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公民失踪,只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认定该公民不知去向、杳无音讯的事实,该公民完全有可能重新回到原居住地或者与利害关系人取得联系,也就是有可能重新出现。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失踪的公民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下落的,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宣告失踪的判决,以恢复其正常的权利义务状态。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宣告失踪的判决撤销后,财产代管人的职责终止,无权再代管财产,并应负责对原代管的财产进行清理,返还原财产及其收益。为管理和保护失踪人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财产代管人有权要求偿付。公民离开其最后居住地不知去向、下落不明,经过法律规定的期限仍无音讯,人民法院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判决宣告该公民失踪,并为其指定财产代管人的案件,称为宣告失踪案件
    2023-06-14
    240人看过
  • 大股东法人代表失踪如何变更股权
    公司章程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无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个人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1、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这里的股东也就是所谓的个人,对于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
    2023-03-15
    295人看过
换一批
#赡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赡养费
    词条

    赡养费是指晚辈对长辈支付的相应费用,夫妻离婚是不存在赡养费问题的,夫妻之间的是扶养费。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经济上的帮助,该义务实质上是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延续。... 更多>

    #赡养费
    相关咨询
    • 民法典规定财产代管人可以变更的规定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28
      财产代管人可以变更,当财产代管人不履行其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的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了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 失踪人财产代管人能否向失踪人提起诉讼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3
      你可以作为原告起诉。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向失踪人的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申请变理代管的如何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3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申请有理的,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
    • 神州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可以由谁担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17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由失踪人的父母、配偶、成年子女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自愿担任;如果没有上述人员或者他们没有代管能力的,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指定财产代管人。
    • 民法典失踪人的财产如何分配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24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如果没有上述人员,或者上述人员都没有代管能力的,则财产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