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律的基础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5 15:21:37 493 人看过

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有七种,包括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伪造或销售伪造商标、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未经权利人同意更换商标、将他人商标误导公众、为侵权行为提供支持,给商标专用权人造成其他损害。这七种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

根据题目所提供的核心内容,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有七种,分别为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伪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未经权利人同意,更换其商标、将他人商标作为商品名称或装潢使用,误导公众、为侵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条件以及给商标专用权人造成其他损害。

其中,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是指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从而侵犯了注册商标权人的权益;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则是指销售未经注册商标权人许可的商品,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伪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是指伪造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侵犯了注册商标权人的权益;未经权利人同意,更换其商标是指更换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侵犯了注册商标权人的权益;将他人商标作为商品名称或装潢使用,误导公众是指将他人商标作为商品名称或装潢使用,误导公众,侵犯了注册商标权人的权益;为侵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条件是指提供与侵权行为有关的帮助和支持,侵犯了注册商标权人的权益;给商标专用权人造成其他损害是指给注册商标权人造成其他损害,侵犯了其权益。

因此,以上七种行为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任何一种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

以上七种行为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任何一种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作为律师编辑,我们应当深入了解并明确这些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以便为权利人提供合理有效的法律保护。在处理侵权案件时,我们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注册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严格执行法律,我们将努力保护商标权人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9: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法律知识相关文章
  • 童工的法律基础
    未成年工,是指已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但受雇为劳动者的人。具体年龄限制由各国法律规定。根据1973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第138号),参加工业劳动的最低年龄为15岁。在已批准该公约的国家中,年满15岁但未满18岁的人被雇用为工人。根据中国的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由于未成年工正处于身体生长发育期,国家根据未成年工的身体状况和生理特点,对其安全健康给予特殊保护。一是国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条例》(国务院令第81号)、《童工处罚标准条例》(劳动部、财政部文件,劳字[1992]27号)等法规文件对禁止使用童工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
    2023-05-07
    113人看过
  • 遗嘱财产分割的法律基础是什么?
    财产分割遗嘱的法律依据是依法继承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1、遗嘱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2、法定继承中优先继承的原则;3、原则上同一顺序继承人的平均分配原则;4、照顾分配原则;5、鼓励家庭成员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援助原则。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主债权的法律依据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法律依据: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此外,“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保证人在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则无法要求债权人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023-07-14
    458人看过
  • 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律基础是什么?
    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律原因包括:1、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未收到指定仲裁员或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因其他不负责的原因未能表达意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4、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并询问当事人。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另外,可申请撤销涉外仲裁的情形是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分别是:(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
    2023-07-15
    82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中银行责任的法律基础是什么?
    一、信用卡诈骗中银行责任的法律基础(一)、银行与储户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首先,本质上讲银行与储户之间因办理存款业务而产生的是借款合同关系,储户为债权人,银行为债务人,[1]借贷合同关系是二者之间最基本的法律关系。虽然存款在储户的名下,但储户名下的货币所有权实质上是属于银行所有,根据《商业银行法》第29条第1款“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储户拥有取款自由的权利,但这并不改变储户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关系,货币所有人为银行,取款自由表明未约定借款到期日或虽约定借款到期日也可就此约定进行变更,如定期转活期。所谓银行应保证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实质上是要保证其自身财产安全以便储户取款时能够及时清偿其债务。(二)、信用卡诈骗在目前高发的信用卡诈骗案件中,多为犯罪分子通过复制卡即伪卡并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储户银行卡密码进而通过异地取款或刷卡消费的模式非法
    2023-04-28
    419人看过
  • 海事行政强制执行和解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随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出现,行政权经历了从不能自由行使到一定程度可以自由行使的转变,行政强制权的单方行为也发生了一定文化,“行政强制和解”这个词开始出现在我们视野。在民事强制执行中,和解是较常见的。而在行政强制中,传统的学说一直认为,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坚决贯彻实施,不允许和解。人们认为,行政强制机关采取相应措施,责令相对人履行义务,是该机关所应承担的责任,允许相对人不履行其法定义务,就意味着失职,为法律所不允许,也有悖于行政管理的宗旨,因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不能与相对人和解;实际上,传统学说有关不得和解的主张之所以能够成立,是以“其应履行的义务”明确、合法、合理为前提的。或者说,行政行为的不可处分性的成立前提是羁束性。只要法律、法规赋予行政主体一定幅度或范围的行政裁量权,那么,这里的所谓“其应履行的义务”就有变动的可能性,就应该是可以“和解”的。只不过这里的和解要受到更加严格的限制而已。而在
    2023-04-27
    280人看过
  • 为什么要了解履行抗辩权的法律基础?
    履行抗辩权的法律基础在民法上的抗辩权很多,诸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时效消灭抗辩权等等,这些抗辩权除了具有民事权利的一般特点之外,还具有自己的特征。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抢先履行抗辩权的意思是什么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在传统民法上,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却无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我国民法典首次明确规定了这一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这些都是它不同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05
    33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法律知识
    相关咨询
    • 法院变通执行国家法律的建立规定的基础是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2
      由于受历史基础和地理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少数民族集中分布在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较东部发达地区还不高,特别是一些偏远地区,还比较落后。因而,无论是法律还是政策的实施,都必须符合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国家基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变通执行中央国家政策,立法上已经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
    • 诬告陷害罪的法律基础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02
      1、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 2、首先,必须捏造犯罪事实,即无中生有、栽赃陷害、借题发挥把杜撰的或他人的犯罪事实强加于被害人。所捏造的犯罪事实,只要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即可,并不要求捏造详细情节与证据。有一种观点认为,捏造他人一般违法事实的也构成诬告陷害罪,我们不同意这种观点。因为本法明文要求主观意
    • 什么是经济法基础行政复议?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30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经济法基础行政复议内容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 中国涉外合同法律的法律基础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2-02
      中国关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如下: 一、意思自治原则。但是以下合同不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股权或者资产转让合同; (二)外资并购中资企业的合同; (三)外国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承包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四)外资承包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不强制适用中国法。 二、最密切联系原则。
    • 信用卡诈骗中银行责任的法律基础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24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29条第1款“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