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怎么给工伤保险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6:51:10 398 人看过

劳务派遣代缴工伤保险由派遣单位购买,派遣单位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计算的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规定缴费。

一、工伤保险基数怎么确定?

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可以按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总额来确定;而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就是单位需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工资总额是指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二、工伤保险费计算公式?

工伤保险费缴纳工的数额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三、工伤保险缴费证明要怎么写

工伤保险的缴费证明需写明下列内容: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的情况说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盖章,证明的时间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则不需缴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9: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务派遣相关文章
  •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关系,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的区别
    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关系是合同关系,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为用人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为用工单位。二、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的区别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的区别有:1.用工关系的区别。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管理,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其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公司,员工的管理教育、工资发放、社保关系等均属于劳务公司。合同工。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直接使用、管理,其工作关系、劳动关系、工资关系、社保关系均属于用人单位。2.工作性质的区别。劳务派遣工。主要是用工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的性质,将本单位业务中的一块业务,整体划给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人员集中承担。如很多制造业公司的包装、装卸等业务,清洁业务、物管业务等。总体上劳务派遣工主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合同工。本单位招聘的员工,一般都叫合同工,他们有的从事管理工作
    2023-06-19
    499人看过
  • 用工单位辞退员工劳务派遣单位该怎么办?
    如果是用工单位方面原因辞退被派遣员工,那么劳务派遣单位应依照合同约定在被派遣员工无工作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并积极为员工联系新的用工单位;若是被派遣员工的过失等导致用工单位将其辞退的,劳务派遣单位视情况可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
    2023-02-26
    337人看过
  • 无劳务派遣证单位派遣的农民工工资赔偿单位是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劳务派遣证单位派遣的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由用工单位进行清偿,用人单位清偿后,可以向责任人追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023-06-14
    294人看过
  •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谁应该赔偿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伤?
    被派遣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系因用工单位原因造成或用工单位存在过错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用工单位不存在任何过错的,应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赔偿,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可以向用工单位追偿,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处理。劳务派遣员工工伤谁负责《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
    2023-07-04
    55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资质是什么对设立劳务派遣单位的要求
    一、劳务派遣单位资质要求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2.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3.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4.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二百万。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
    2023-06-14
    390人看过
  • 劳务派遣机构要给员工缴保险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对从事劳务派遣专项业务的职业介绍机构进行资格认定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未取得《北京市职业介绍劳务派遣机构许可证》的,不得开展劳务派遣活动;职业介绍机构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实行专项管理,取得《北京市职业介绍(劳务派遣机构)许可证》的,才能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活动;申请开展劳务派遣活动的机构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通知要求:劳务派遣机构应按有关规定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劳务派遣活动的机构应与接受派遣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劳务派遣机构、员工和接受派遣的用人单位三方的权利和义务。通知还明确:本市鼓励发展劳务派遣机构扩大就业,对招用本市失业人员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享受促进就业、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劳务派遣制员工和合同制员工区别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
    2023-08-12
    205人看过
  •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如何确定派遣期限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一、实行劳务派遣的合同最多能签多少年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由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协商一致确定,但派遣工的劳动合同则最少要签二年。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二、劳务派遣有什么不利的吗劳务派遣后,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以无劳动关系为由任意辞退被派遣劳动者,拒不支付工资,引发了诸多法律纠纷。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
    2023-06-27
    172人看过
  • 劳务派遣有风险用工单位需谨慎
    逆向劳务派遣是一种借用劳务派遣名义,逃避法律责任的反向劳务派遣方式。在形式上,其颠倒了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的关系,劳动者实际是用人单位招聘的,却被戴上派遣工的帽子。8月19日,市法院民五庭就审结了两起类似案例,实际用工单位要承担劳动关系下的法律责任。案件一被派遣:劳动者蒙在鼓里李某于2002年开始在沈阳某研究院做保洁员。2007年至2011年,该研究院曾先后与三家劳务服务公司就辅助性岗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但派遣公司均未与李某签订过劳动合同,李某并不知道自己是派遣工。2013年6月,研究院以保洁员超编为由与李某解除了劳动关系,李某要求研究院为她缴纳保险、支付经济补偿,仲裁委支持李某的诉求。研究院不服,提起诉讼。法院认为,研究院未将派遣协议内容告知李某,派遣公司也没有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李某在派遣协议签订前后的工作岗位是没有变化的,对派遣一事并不知情,研究院无法证明李某自愿成为派遣员工,法院认定
    2023-04-22
    481人看过
  • 劳务派遣公司工伤保险怎么核比例
    一、劳务派遣公司工伤保险赔付比例是多少?1、一至四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2、五六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直至退休;难以安排工作的,每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3)若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湖南省,五级为24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为18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湖南省,五级为36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为30个
    2023-02-08
    56人看过
  • 工伤劳务派遣和用人单位有关吗
    一、工伤劳务派遣和用人单位有关吗劳务派遣公司和员工的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是真正的用人单位,工作地的用工单位和员工的关系只是劳务关系(借调关系),所以员工在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责任,工伤劳务派遣和工作地的用人单位无关。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有哪些1、完全派遣由派遣公司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人才招募、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2、
    2023-06-04
    295人看过
  • 派遣职工工伤最后应由派遣单位承担保险责任
    最高法:派遣职工工伤由派遣单位承担保险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工今日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等五类比较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作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情况,并公布4起工伤保险行政纠纷典型案例。孙*工介绍,《规定》明确了特殊情况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关系形态日益复杂,经常出现与职工存在用人关系的单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情形,具体由哪个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容易产生争议。为此,《规定》第三条第一款专门对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等五类比较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作了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
    2023-05-03
    153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应支付工伤相关赔偿
    四川某建设劳务有限公司承包了本市某高校研究大楼的建筑工程,皮某在该工地工作。2008年9月,皮在四楼施工时,因钢管架突然垮塌发生意外,皮某等6人摔到楼底。经诊断,皮某盆骨骨折、左股骨转子间骨折,脾破裂等。住院2个多月皮某才出院,劳务公司支付了他的住院费及劳动能力鉴定费。之后,皮又到两家医院就诊,自行支付医疗费6000余元。去年,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6级,皮遂起诉到法院。法院一审认为,皮某与劳务公司的劳动关系成立,皮要求享受工伤待遇的诉讼请求符合相关规定,判决解除皮某与劳务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务公司支付皮某医疗费、停薪留职工资等共计2万余元,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4万余元,共计赔付16.5万元。终审判决劳务公司赔16.5万劳务公司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诉,表示他们与皮某之间并无劳动合同关系,不应承担工伤赔付责任。施工方其实为另一
    2023-06-04
    119人看过
  • 单位劳务派遣工算临时工吗
    劳务派遣工不是临时工。劳务派遣用工是我国的企业用工形式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一、企业性质是什么企业的性质可以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公司种类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和非国有独资公司。从广义上讲,国有公司以出资情况来加以区分,可以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名自然人股东组成的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十万,也是有限责任公司里的一种特殊形式。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单独投资组建的公司,也是有限责任公
    2023-04-01
    472人看过
  •  劳务派遣公司如何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派遣单位为派遣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步骤包括:1)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2)提供本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地税登记证等证件的复印件;3)社保经办机构会办理参保手续,并生成单位编号、个人编号和应收应付账款等信息。派遣单位为派遣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步骤如下:首先,派遣单位需要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在表内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其次,派遣单位需要提供本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地税登记证等证件的复印件;接着,社保经办机构会办理参保手续,并生成单位编号、个人编号和应收应付账款等信息。 派 遣 单 位 如 何 购 买 工 伤 保 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由其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和计征。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未
    2023-09-02
    6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 更多>

    #劳务派遣
    相关咨询
    •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怎样参加工伤保险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6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应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保的,应在施工项目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
    • 学生劳务派遣合同交给单位派遣单位会为学生购买社保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1
      关于学生劳务派遣合同和协议,建议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能确定你与单位间的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比较稳定,而后者存在可能把你调走等等风险。劳务派遣公司也是为了盈利的公司,难免出现三方在履行合同中的一些争议,而往往这些争议又会严重影响到就业者的实际利益。因此劝你还是直接签劳动合同为好。 如果是签后者,保险则由劳务公司购买,如发生各类事故也由劳务公司承担,跟实际工作单位没多大关系。至于个人档案等,现在是双向
    • 派遣工工伤由派遣单位承担保险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举证倒置,用人单位需证据证明是否为工伤
    • 劳务派遣单位不给工资的情况怎么办,劳务派遣单位不给工资的情况怎么处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6
      劳务派遣单位不给工资: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
    • 劳务派遣单位按劳务派遣单位发放工资的标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2
      劳动合同中还应当一并约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若劳务派遣属跨地区派遣,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