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工必须合法退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8:48:36 55 人看过

梅女士于2006年9月1日进入某知名的台湾食品企业在上海设立的公司(以下称公司)工作,担任咨询处副理一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月工资为5000元。2006年底由于公司内部的人事调整,梅女士的上级领导要求她提出辞职,但梅女士认为自己毫无过错不同意辞职,2006年12月15日,梅女士电话向公司请假而未去公司上班,公司以旷工为由,扣除梅小姐此天的工资。可随后,公司又以旷工为由,对梅女士做出记大过的处理,并按照公司《奖惩制度》,克扣梅女士12天的核定日薪,共计2868.07元。

梅女士表示未曾见过公司该项制度,认为既然公司没有公示该制度,那就能依此作为依据来克扣自己的工资。之后梅女士多次与公司进行交涉,要求公司支付克扣的工资,可是被公司一再的拒绝。愤慨之余,梅女士于2007年2月26日向公司发出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而后梅女士便要求公司为其办理退工手续,可公司方迟迟不予理睬,未办理她的退工手续。由于梅女士离开公司后就去其他单位求职,并且有单位同意按8000元月薪聘请她担任信息部主管但基本条件是要求梅女士提供合法的上家单位的退工单和劳动手册,梅女士为此多次向原公司提出要求办理退工手续交还其劳动手册和退工单,但公司始终不愿意最后在2007年12月6日才将梅女士的退工单和劳动手册交付给梅女士本人。现已经过仲裁和一审,法院判令企业支付克扣的工资2868.07元,并赔偿因未及时为梅女士办理退工手续而导致梅女士无法正常上班的损失72000元。

本案从法院审判的结果来看毫无疑问双方最大的争议焦点在于延误退工的损失问题是否该付按什么标准付。

梅女士和公司发生纠纷的开始时是由于双方对于是否旷工是否该克扣12天的工资作为处罚的争议,随后梅女士又自己主动提出了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克扣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其争议的总金额不是几仟元而已。但本案的用人单位因一时之气拒绝及时办妥退工手续,就退工手续而各地有不同的规定,上海地区在2001年就出台了《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的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全工时制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7日内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一)填写一式三联退工通知单;(二)在被退人员《劳动手册》和《劳动力登记表》上做好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日期的记载并盖章;(三)将退工通知单和《劳动手册》一起交被退人员;(四)将退工通知单和个人档案连同《劳动力登记表》通过机要邮寄或直接送达被退人员户口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所。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也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本案中对于解除劳动关系这节事实双方均是确认的,因此,单位有义务依法及时办妥退工转移手续。在庭审中虽然公司曾主张已经办理网上退工,梅女士劳动手册和退工单没有交付是因为梅女士本人没有到公司领取。从上述上海市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交付给劳动者本人退工单和劳动手册也是单位的义务,而单位对于是梅女士自己不拿确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所以法院并未认可公司的这种抗辩。而梅女士提供的另行就业单位出具的证明中描述到由于梅女士未能在一个月内提供上家单位的退工手续所以取消了对她原定8000元每月的信息主管的录用,而对梅女士来说就是因公司没有及时退工给她造成的实际损失,所以她依法提出此部分损失由公司承担的要求与法不悖。

企业用工要合法退工也要依法行事否则损失更大。

法律索引:《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的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全工时制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7日内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一)填写一式三联退工通知单;(二)在被退人员《劳动手册》和《劳动力登记表》上做好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日期的记载并盖章;(三)将退工通知单和《劳动手册》一起交被退人员;(四)将退工通知单和个人档案连同《劳动力登记表》通过机要邮寄或直接送达被退人员户口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所

来自劳动法(/info/laodong/)

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点击咨询劳动法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8: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法人委托人必须是企业员工吗
    一、法人委托人必须是企业员工吗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不是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或者财产。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总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第107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法定代表人可以在本公司(单位)领取工资,也可以不领取工资。国有企业董事长通常由上级部门任命,公司董事长可以不是本企业的员工。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
    2023-04-21
    229人看过
  • 法人负责人必须是企业职工吗
    1、法人委托人必须是企业职工吗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法人不是人!它是相对于自然人的。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或者财产,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度。一般来说,法人的首席执行官是唯一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法》第十三条),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的(《证券法》第一百零七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由厂长、经理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兼任其他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有特殊需要的,只能在联营、合资、投资企业兼职,并经企业主管部门或者登记机关严格审查,法定代表人可以在公司(单位)领取或者不领取工资。国有企业董事长通常由上级部门任命,公司董事长不得为企业职工。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是企业职工。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
    2023-05-02
    57人看过
  • 企业必须交工伤保险吗
    企业必须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一、工伤索赔应注意什么问题发生工伤事故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很多人会惊慌或者悲痛,有的甚至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维护自身的权益。作为一名专业法律
    2023-02-27
    107人看过
  • 外企女员工五十必须退休吗
    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一、个体户50岁退休新规定(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
    2023-02-20
    477人看过
  • 企业是否必须为员工申报工伤
    企业有义务为员工申请工伤劳动。用人单位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一、公司对工伤一直拖着不处理怎么办1、公司对工伤一直拖着不处理的,员工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及其家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以后的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有工伤认定书公司仍然拒绝支付赔偿金的,员工可以申请仲裁。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
    2023-03-08
    429人看过
  • 企业被收购员工必须签新合同吗
    可以签新合同也可以维持原合同不变,因为原合同同样是有效的。旧公司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只是变更了投资方和公司名称,换句话说公司实体是存续的,而所有员工也仍然服务于这家公司,且岗位和待遇等都没变化,那劳动合同无须重新签定,因为旧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依然存在,可以用新公司的名义向员工发一份公文,说明公司名称的变更,及原有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续有效。一、公司已经注销了签的合同有效吗如果在签合同的时候公司已经被注销,那么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因为签订合同的主体是不存在的。如果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公司没有被注销,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只能说在公司实体灭失后,若有公司的继受主体,由其继续承担合同权利义务,若无相关继受主体,公司所承受的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二、从总公司到子公司重签劳动合同吗企业员工从总公司调入子公司,原来的劳动合同有2种处理方式:1、原来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变更劳动合同条款。2、解除原来的劳动合
    2023-03-02
    23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企业职工退休后必须退股合法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7
      法律没规定,主要看公司章程和入股协议。
    • 企业职工退休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30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或作年限满10年,通常情况下适用这个标准。 2、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适用于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员工。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有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适用于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
    • 企业必须有工会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03
      1、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要求企业要有工会。 2、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3、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
    • 企业职工是否必须要办理退休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国有企业为职工办理休养手续的前提是企业内存在富余职工,而且一定要经本人的申请和企业领导批准才能办理内退手续。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九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已经施行退休费用统筹的地方,企业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
    • 企业必须为员工买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4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