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产权本来就是自已买下的,办理完毕房产证,住房产权永远是自己的。
有期限的是该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一般商品房是70年,商住房50年,商业房40年,
到期后,你可以依据民法典规定,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需要你缴纳土地出让金。
房产证的特点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交易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在实务中,对房产证的认识与其性质相悖之处仍嫌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
其一,颠倒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
例如,在实务中判断一个人是否拥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权时,以为是否持有房产证就是根本依据。
其二,混淆证书与证券的性质,以为房产证具有证券的性质与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
例如,在房屋买卖中,以为房产证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为房产证交给抵押权人占有具有设定抵押权的效力。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民法典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登记簿或与登记簿的记载不相一致,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失去了对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明力,而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请求确权的证明文件。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民法典上的效力。
例如,在房屋买卖时,房产证的交付并不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果,房产证受让人并不能以取得出卖人的房产证为由,主张其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房产证遗失后,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因此失去房屋所有权,权利人可根据登记簿的记载主张和行使权利,并可要求机关根据登记簿上的记载补发房产证。可见,房产证不能脱离登记簿的记载而发挥其证明作用。
所谓“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的规定,实际上颠倒了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误解了物权公示的原则、意义和适用规则。房产证也不具有代表房屋所有权的功能,这一点与证券大不相同。同是书面凭证,证书与证券在性质上的主要区别是:证书仅仅是证明法律事实的书面凭证,房产证作为权利证书,只能证明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而不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证券不仅能够证明权利的归属,如当事人在诉讼中即使只有持有证券这一孤证,亦可充分证明其拥有证券上的权利,而且还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移转交付证券即产生权利移转的效力。
当然,在与房屋有关的交易活动中,房产证还是能够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但是,房产证所起到的只是初步的证明作用。在房屋买卖的缔约过程开始时,欲出卖房屋的一方出示房产证,可以初步证明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有关的缔约谈判可以据此展开。如果双方初步达成一致并且准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方当事人不应只根据对方房产证的记载就与之订立合同,而应当到房地产主管机关查阅房屋登记簿,以了解对方是否为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该房屋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情况,因为只有登记簿上的记载才是具有公信力的权利归属证明。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时,卖方向买方交付房产证,并不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果,必须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所有权主体的变更登记(即通常所说的“过户登记”),才能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力。严格说来,在房屋所有权移转过程中,房产证是不能随之移转的,房地产主管机关在进行过户登记之后,不应将卖方原先持有的房产证经变更记载后转交给买方,而应当将卖方原先持有的房产证收回,再向买方发放新的房产证。可见,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房产证的证明作用是极为有限的,远不如生活中常见的其他一些证书,如身份证、毕业证、合同书等。当然,尽管房产证的交付不具有民法典上的效力,但在审判实践中据此判断是否存在债的关系方面,还是有一定的证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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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产证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证书上填写产权人、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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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房产是永久产权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7我们所说的70年是房产土地使用权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可以继承可以赠送。土地使用权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各种用地使用权限。比如您买的房子已经用了15年您居住55年后可以到当地的房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续期。如果国家要征用您买的房产,您有产权证的话,会给您一定的补偿,比如在相同地段给您另外的一套房产。如果国家不征用土地,您只要办理新的土地使用权证就可以了。房子的产权永远是您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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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房产证改为不动产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7不动产权证发放遵循“不变不换”的原则,只要房屋产权没有发生变动,就不用换新的产权证,原来的证件继续有效。 1、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样式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其中,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管理,并永久保存;不动产权证书则向申请人发放。进行房屋交易需以登记簿为准。 2、不动产权证把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购房者办证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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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房屋及商铺的产权年限已经改为永久了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71、楼是指这个楼的使用性质是商、住两用,商住楼一般是底层为商场、商店、商务,其余为住宅的综合性大楼。商住楼的土地使用性质为综合用地,根据国家土地法规定,综合土地的使用权年限为50年。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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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产权有永久性的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6一、房产证没有永久的,房产证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其中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房屋所有权是永久属于购房业主的。二、根据我国土地使用管理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实行一定期限内的有偿使用制。因此,我们只享有一定期限内的所购房产占用土地的使用权。房产证是您所购房屋产权的证明,你买了这个房屋,这就房屋就是您的,并没有什么有效期。有效期只是针对土地的性质来决定的,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会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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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的产权永久性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24永久产权房指的是无法办理房产证,但却可以合法使用土地以及经规划部门许可可以建楼,换句话说就是使用权房。这类房的开发商没有齐全的五证二书,只能让渡使用权,只能进行合同交易。房管局不会认同其房子的完全产权,因此也无法规范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