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可以办理签房屋租赁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21:12:32 112 人看过

取得完整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可以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在满5年办理房产证同时对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后方可取得完全产权,才能进行转让出租。

一、有经济适用房还能买商品房吗?

有经济适用房不可以再买商品房。1、国家一直有政策规定,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可以在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2、有经济适用房再买商品房的,属于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

二、夫妻离婚经济适用房怎么分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三、安置房能不能出租

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出于城市建设、土地规划的需要而将被拆迁人的房屋予以征收并拆除,通过产权调换的方式为被拆迁人提供原住地段或附近地段的房屋。安置房是可以出租的,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在出租安置房时,需签订相关出租合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安置房购买满5年,且完全取得产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不同于经济适用房在一些地方只允许自住,不允许出租和外借,对于安置房的使用法律无明确禁止,即可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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