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创作作品著作权归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8:02:48 424 人看过

再创作作品的在实践中是个很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正确理解本条中的立法者意图,对准确的在实践中运用本条规定至关重要。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明确包括修改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所以第十二条中规定的,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的权利显然归属已有作品的。那么,他人未经许可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是否一定构成侵权?

我认为,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理由是《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十二种著作权行使的限制。比如根据该条第一款第一项,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就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只需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而在商业行为中,比如未经已有作品作者同意,以商业目的改编他人作品并且公开出版发行,则肯定落入对改编权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这里似乎又存在一对矛盾。根据第十二条规定,改编已有作品产生的著作权由改编人享有,而根据第十条规定,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的权利属于已有作品的著作权人。那么未经允许改编已有作品产生的新作品(即原作品的改编作品)的著作权究竟归属已有作品的著作权人,还是属于改编人呢?

解决这一矛盾,需要对《著作权法》第十二条做完整理解。《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中独创性的表达。以改编为例,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是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融入新的表达。所以《著作权法》赋予已有作品改编人对改编产生的新作品独立的著作权。但是改编作品毕竟是以已有作品为基础产生的作品,所以第十二条同时规定行使(对改编作品的)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这样就同时保护了原作品和改编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

比如乙某未经许可,为个人学习目的改编了甲某的小说。即使未得到甲某同意,乙某的行为因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而属于对他人作品的合理使用。乙某同时可以依据第十二条对改编后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但是,乙某的作品是在甲某的小说的基础上加工而创作的,虽然在形式上与甲某小说构成两部独立作品,但乙某的作品是在甲某小说主干上进行加枝添叶,实质上不可能剥离出甲某的小说而独立存在。所以乙某对改编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是消极的著作权,如果乙某想对改编作品加以积极行使需要得到甲某同意,否则在行使改编作品著作权的同时也构成了对甲某原作品的侵害。换句话说,改编者的著作权受到保护,但前提是其行使不侵害原作品的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十四条,第三人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同时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从这条规定中可以推出,如果第三人未经许可使用了改编作品,他就同时侵犯了两个作品的著作权,即改编作品和原作品的著作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08: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创作作品相关文章
  • 在职期间作品著作权归属公司吗?
    不一定。这个问题主要涉及职务作品的问题,理解了职务作品的定义、种类,便对著作权归属清楚了。一、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在我国,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此为“一般职务作品”。这里“工作任务”指的是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这里“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二、职务作品的种类及著作权归属1、单位作品: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2、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
    2023-02-26
    275人看过
  • 《服务作品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归属是什么
    1、根据著作权法,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而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属于服务作品。著作权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在其经营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本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许第三方以与本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者有权签名:,其他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无法人单位可以奖励作者:(1)主要利用法人或者无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无法人单位负责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和说明书,计算机软件、地图等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规定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服务作品,在鉴定职务作品时,应当严格界定“责任范围”,否则,大量个人作品会被归入职务类作品,这不仅攻击了创作者的积极性,也反映了社会利益分配的不公。在判断职务作品的过程中,应高度重视以下两个因素:1、职务作品与作者是否在工作时间创作。作品
    2023-05-07
    293人看过
  • 新四军纪念馆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
    原告:周*威,男,43岁,教师,住苏州市东港新村。被告:新四军纪念馆。地址:盐城市城区建军东路159号。1988年1月26日,新四军纪念馆委托周*威为其创作一幅设置在新四军重建军部旧址-泰山庙大殿西山墙、内容为“新四军原七位师长画像”的瓷壁画作品。双方口头约定:只给材料费,不计报酬。周*威接受委托后,按照新四军纪念馆的要求,用工笔画的表现形式,于同年9月7日完成了题为“将星云集、共缚天狼”的360cm×192cm的作品画稿,上画新四军原七位师长人像,背景为新四军千军万马前进,落款为“振威敬制”。作品创作过程中,新四军纪念馆提供了部分历史资料、照片等素材,并对该画的画意与风格作了指导和进行了审稿。在作品创作过程中,新四军纪念馆为周*威报销了画稿的材料费。新四军纪念馆接受画稿后,于1991年9月16日委托江西景德镇陶瓷学院附属瓷厂钟*生将此画稿复制成陶瓷壁画。1992年4月28日、5月24日,
    2023-06-13
    168人看过
  • 作品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能约定归属吗?
    一、作品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能约定归属吗?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归属规定是归属于作者。著作权当中的人身权利主要指的就是作品的发表权利以及作品的署名权和修改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这些权利的话是属于终身所拥有的,不能够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归属规定是归属于作者。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归属规定是归属于著作权人。著作权人的人身权。著作权人的人身权,是从作者创作出作品后才产生的,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和剥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以下人身权:(一)作品的发表权。作者创作了作品,该作品是否发表,公诸于世,其决定权由作者-----著作权人决定。发表权是著作权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它是著作权人实现著作权的财产权基础,同时作品的发表,往往是出版、复制、摄制等著作权人行使发表权的结果。(二)作者的署名权。作者的署名权是著作权人在发表的自己创作或参与创作的作品时表明自己身份的权利,在作品上署名除表明是该
    2023-04-18
    129人看过
  • 著作权法上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
    1、著作权法规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两人以上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有。不参与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著者。合作作品可以单独使用的,作者可以单独享有其创作部分的著作权,但合作作品的著作权被他人侵犯时,著作权的行使不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各合著者有权要求赔偿,并有权独立提起诉讼,无需其他合著者的同意或授权,但不损害其他合著者的权利;因此,获得的利益应该合理分配给其他合著者,这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有些合著者放弃自己的权利或只主张部分权利,这不如其他合著者有效。如甲、乙双方为合著人,丙方侵犯合著作品著作权的,甲方仅要求丙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明确放弃赔偿损失的权利,乙方仍可以向丙方同样主张权利,著作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作品,如书面作品、口头作品、艺术摄影作品等,影视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著作权登记包括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和其他以下列形式创作
    2023-05-07
    364人看过
  • 两人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谁享有
    一、两人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谁享有共同作品通常由合作者共同构思和确定编写提纲、分工写作、统一定稿,由于思想观点相互渗透,以致虽有写作分工,也无法确定哪一部分属于谁的创作,所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二、二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如何使用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合作作者之一
    2023-06-16
    158人看过
  • 对于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解答
    我是在一软件开发公司上班,做的就是开发软件这一工作。我好不容易开发了一新的软件,可是单位说我的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应该归单位,我却什么功劳也没有,不单只不给我署名的权利还不给我奖励。请问规定的职务作品的问题是怎样的?律师解答: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单位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二、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享有优先使用作品的权利除上述情况的职务作品著作
    2023-06-08
    140人看过
  •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相关案例分析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谁享有: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我国法律规定了对著作权的保护规定,那么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怎样的呢?职务作品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一)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一般职务作品,是单位职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文学、艺术类作品。“工作任务”,是指单位职工在单位中应当履行的职责。这类作品,著作权由作者,即单位职工享有。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二)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特殊职务作品,是职工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科学技术类作品。科学技术类作品,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
    2023-07-05
    250人看过
  • 创作出来的违法作品有著作权吗
    违法作品没有著作权,没有著作权的作品包括: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知品。例如有伤风化的作品。2、不适于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实事新闻;历道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上述作品需要尽快为公众所知,如予以保护,则严重地妨害国家机关执行专公务,损害社会利益,故不适于著作权法保护。3、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之外的外国人的作品。著作权法为国内法,为维护国家主权原则,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的外国人作品,属不受保护。一、哪些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享有著作权:(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
    2023-03-21
    409人看过
  • 改编作品著作权归谁,行使改编作品著作权时注意什么
    一、什么是改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改编应该是改编者的创造性劳动,不是简单的重复原作品的内容,而是在表现形式上有所创新,达到新的效果或新的创作目的。改编权可以由作者行使,也可以授权他人行使。改编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不改变作品原来类型而改编作品,如将长篇著作缩写为简本。二、改编作品著作权归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四)项规定,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与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三、行使改编作品著作权时注意什么从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改编者对改编后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但是该著作权的行使受到一定限制,即行使改编作品的著作权不得侵犯原
    2023-06-23
    371人看过
  • 【著作权保护纠纷】关于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和权利内容
    关于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和权利内容作品被数字化后,是否产生新的作品、出现新的著作权人?大家普遍认为,原作品被直接数字化后,改变的只是作品的存在形式,数字化过程本身并不具有独创性,不产生新的作品,因此,该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仍由原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对于直接以数字化形式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同传统作品一样,应当依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关于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权利内容,大家认为,应按照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来确定,即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的著作权的各项权利内容,同样适用于数字化作品。此外,由于网络环境下数字化作品使用方式具有了新的内容,直接体现为出现了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的网络数字化传输方式,1996年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唱片条约》也增加了对公众传播权。虽然这两个条约尚未生效,但保护作品数字化后著作权已经成为各国的通例,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也未绝对排除一些新出现的作品
    2023-06-08
    77人看过
  • 字体属于作品著作权吗?
    依据《著作权法》第三条可知,字体享有著作权。如果对于公有字体改动较大,达到著作权法独创性的要求的,可以申请著作权保护;而对于完全是完全独创的字体,达到著作权法独创性的要求的,也可以申请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一、著作权纠纷怎么处理(一)调解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调解组织可以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也可以是其他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著作权侵权纠纷和合同纠纷都可以通过调解解决。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
    2023-04-10
    320人看过
  • 如何确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如何认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1、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如何认定影视作品是指在电影、磁带等特定物质载体上拍摄的,由一系列相连的图片或者伴音组成的作品,只能在某些机械装置的帮助下投射和播放。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属于生产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的权利,由生产者享有。影视作品的制作者依法享有影视作品的整体著作权,但影视作品的制作需要剧本、摄影、歌词等相关作者的共同努力。从这个角度看,影视作品也具有合拍作品的特点。因此,第二条规定:但是,编剧、导演、摄影师,作词人、作曲人享有署名权,并根据与制作人签订的合同享有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是指共同创作的影视作品,能够单独行使部分著作权的作者享有著作权:剧本的作者,电影作品和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音乐和其他作品,有单独行使著作权的权利。电影、电视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制作人,署名权属于导演、编剧、作词
    2023-05-07
    146人看过
  • 独创性对作品及著作权的作用
    中国知识产权报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缺乏独创性的作品不能享有著作权,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在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中,却没有明确规定作品必须具备独创性才能享有著作权,主要原因是我国对作品的内容也有要求。一部作品,即使具备了独创性,如果内容违法,对社会有害,这样的作品也不能享有著作权。因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作品本身不具备独创性不能享有著作权,但是如果作品本身具备了独创性也并不一定能够享有著作权,因为还要求作品的内容具有合法性。是否具有独创性不影响作品属性认定事实上,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并没有将作品享有著作权的条件直接规定为作品的内容合法和同时具备独创性两个要素,但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却把独创性直接规定为作品成立的条件之一。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规定,著作权法中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也就是说,只有具备独创性的脑力劳动成果才能被称为作品,不具备独
    2023-06-05
    384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创作作品通常是作者通过文字、图画、音乐或其他形式,表达独特创意和思想的作品。这些作品可以包括小说、诗歌、绘画、音乐、戏剧等多种形式。创作作品旨在传达作者的情感、观点或故事,引发读者或观众的共鸣或思考。... 更多>

    #创作作品
    相关咨询
    •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咋办,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8
      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演绎作品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特殊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认定方法 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既包括在演绎作品中必须表明原作的名称和作者姓名,也包括在演绎时必须征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原始作品被演绎的报酬权只能
    •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没有约定著作权归属的,谁拥有著作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22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因此,在体现了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应当通过双方合同约定,如果没有作明确约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 演绎作品著作权归属演绎作品的著作权行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演绎作品,是指经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的作品是作者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经过创造性的劳动而派生出来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此可见,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但是,演绎作品的作者对原作品进行再创作时,除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围外,在著作权保
    •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谁,合作作品著作权如何行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1
      将来这本书的著作权是如何界定的?《著作权法》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根据以上法律规定,2.即使作者把他放上去,我能否获得全部的著作权?任何一部合作作品的著作权都是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的,著作权利的分配和行使,完全可以由参与合
    •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谁享有?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1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