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法院申请执行算是来对了。本来我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的,没有想到真的拿回来钱了在申请执行一周后,5月5日的早晨,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大厅内,王某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后不无感慨地说。
王某与张某之间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门头沟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经审理查明,2008年3月,王某受张某雇用,在一项改扩建建筑工程中提供劳务,2008年10月工程完工,张某拖欠王某劳务费10000元。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张某给付王某劳务费10000元。后王某见张某仍没有主动履行清偿义务的意思,迫不得已来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本案后,立即叫申请执行人王某来院谈话,看其是否能够提供有利于本案执行的财产线索。经过与王某谈话,执行法官了解到,王某来院申请执行背负着较大的压力。协议虽然早已达成,但碍于情面,他没有立即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仍然寄希望于原雇主张某有朝一日能够能把工钱发给自己。王某认为,自己与原雇主张某在一定程序上是熟人,他不想把事情闹大。因此,在调解书生效后,他多次私下去找张某,好说好商量,索要自己的劳动报酬。可张某总是提出各种理由拖延不给,导致王某在法院调解以后却迟迟拿不到这10000元的辛苦钱。
通过与王某的谈话,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有一处已登记的房产,居住面积有一百多平方米。掌握到这一财产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予以传唤,要求其来院接受谈话。起初被执行人坚持说自己经济困难,无力履行清偿义务。但当执行法官拿出其名下有登记房产的证据后,李某哑口无言,自行交纳了这拖欠已久的10000元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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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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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全力追回血汗钱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6日前,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某生物科技公司拖欠李某数月工资案件作出裁决,为李某讨回工资及福利费共8566元,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03年11月,李某经人介绍到某生物科技公司就职,先后从事客户服务、讲师、部门经理等岗位。2004年8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期限从2004年8月至2006年7月,月工资为600元,加上各种福利补贴等共1390元。今年初,该公司因经营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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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怎样快速把钱拿回来?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5一、该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法院才能够承认和执行。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决确定的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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