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洗钱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7 09:12:30 310 人看过

洗钱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罪)的区别: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罪,而后者的上游犯罪是一切犯罪;前者侵害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后者侵害的是社会管理秩序。

洗钱罪与伪证罪的区别是什么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等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从广义讲,当行为人向司法机关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时,同时也是在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的证言。二者的区别是:

1、主体不同。洗钱罪是一般主体,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必须是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单位不能成为伪证罪的主体,但可成为洗钱罪的主体。

2、犯罪目的不同。伪证罪的目的是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而洗钱罪的目的是掩饰、隐瞒三种特定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洗钱罪有哪些特点

(一)缺乏可识别的受害者。洗钱犯罪不同于一般的街头犯罪,犯罪结果或犯罪危害能为人直观感知。洗钱犯罪没有可识别的受害者,其行为本身也没有引人注目的可谴责性,所以难以引起人们的注意。一般说来,警方想要直接发现犯罪的发生是很困难的,只能依靠间接的申报资料或者一些其它的数据分析。即使这样,发现的犯罪数同实际犯罪数之比也是很低的。例如,美国虽然拥有比较完善的现金交易申报制度和可疑交易申报制度,但还是不得不借助“眼线”和告密者来发现犯罪。

(二)复杂性。洗钱的手段众多,几乎银行提供的所有服务都有可能被洗钱者利用。另外,一项洗钱阴谋可以使黑钱在到达最终的目的地之前,通过众多的国内外的商业公司和金融机构。洗钱阴谋是如此的复杂,有时甚至于参与其中的专业人士,如银行家、律师、会计都无法觉察。下面是一个美国联邦调查局在1989年查获的每月洗钱达2500万美元的洗钱团伙,该团伙的复杂洗钱过程如下:

1、毒贩用箱子和袋子装好贩毒赃款运往纽约、休斯敦和洛杉矶的“屏幕珠宝店”。

2、在哈里伍德、佛罗里达、罗*尔、瑞*英,炼金商开办“屏幕金店”并假装和**矶珠宝商做买卖,以制造一个表面上合法的商业经营假象。

3、将现金装入卡车,运到洛杉矶市区的珠宝批发处。

4、洛杉矶的珠宝商将钱存入银行,利用伪造的交易证明用以解释巨额现金的来源,这样就躲过了现金申报。

5、**矶珠宝商随后以电汇的方式将赃款转移到纽约,又通过电汇转移到乌拉圭的蒙得维亚。

6、在蒙得维亚,掩护毒赃的货币兑换者又把钱转移到哥伦比亚**林卡特尔的帐户上。

(三)专业性。当今,洗钱已发展成为高度复杂的、国际性的专门行业。由于洗钱要涉及国内外复杂的金融制度和法律制度,绝非一般的犯罪分子可以做到的。惟有熟悉国内外金融、法律制度的专业人士才能胜任。所以犯罪分子愿意支付高额费用以换取专业人士的服务,而一些律师、金融机构人员、投资专家等为谋取暴利也愿意为犯罪分子提供洗钱服务。

(四)国际性。由于不同国家在洗钱的管制和制裁上存在差异。有的非常严格,如美国,它在金融方面有一套严格的反洗钱申报制度,而且对洗钱犯罪的刑事处罚非常严厉,最高刑可监禁20年;而有的国家根本没把洗钱活动犯罪化,更有甚者,还存在有利于洗钱的严格的银行保密制度,这些国家被认为是洗钱的天堂。**集团可以把黑钱转移到这种管制不严或者没有管制的洗钱天堂进行清洗。另外,为了逃避司法官员的追查和罚没,洗钱者一般都利用各国主权管辖范围的限制,将黑钱在数个国家间进行转移,给立案追查设置障碍。当今,由于各国法律规定的不同以及其他方面原因,跨国间的反洗钱协作非常困难。另外,洗钱的国际性,不仅仅指洗钱犯罪涉及的地域非常广泛,还包括犯罪技术的国际化。先进的犯罪手段会迅速在全球范围内传播开。所以,建立国际间的反洗钱协作,是反洗钱对策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

(五)资金的密集性。犯罪集团获取的犯罪收益,大部分为现金,尤其是毒品交易几乎百分之百采用现金交易,因为现金利于伪装,也不容易留下交易痕迹。在金融市场与信用制度较发达的国家,其使用现金密集程度较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1: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洗钱犯罪相关文章
  • 洗钱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界限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与洗钱罪都属于连累犯的范畴,即行为人明知是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仍事后给予了犯罪分子某种帮助,因此,两者存在着很大的联系。但是,从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而言,两者也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从而该罪被归类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后者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2、行为的对象不同,前者特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后者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赃物。3、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指通过某类中介机构来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后者则包括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四种行为。
    2023-06-11
    275人看过
  •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量刑标准(一)最高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指导意见1、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第二十四节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第一百四十三条【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数额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3000元以上不满6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6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数额
    2023-03-14
    249人看过
  • 谈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文结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谈谈对该条规定的一些理解。一、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主要特征犯罪对象是犯罪所得赃物,即通过犯罪手段取得的公私财物,包括金钱和物品等,否则,就不构成本罪。至于赃物是犯罪分子使用何种手段,从何处取得、准备干什么用,都不影响定罪。如果窝赃犯罪分子用于犯罪的作案工具等物品,意在保护犯罪,就不构成窝藏赃物罪,而应以包庇罪论处。该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的行为。窝藏赃物,是指提供藏匿赃物的场所;转移赃物,是指将赃物有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使之不被查获;收购赃物,主要是为了销售获利而收购赃物,或者为使他人使用而购买赃物,买赃自用情节严重的,也可以构成收购赃物罪;销售赃物,是指为罪犯
    2023-04-25
    419人看过
  • 洗钱罪与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区别是什么
    洗钱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区别如下:1、侵犯的对象不同,前者侵犯双重对象,其中主要对象为金融管理秩序。因此,犯罪分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后者侵犯单一对象,即社会管理秩序2、行为对象不同,前者是指毒品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入,后者一般是指所有犯罪所得的赃物;3、不同的行为方式,前者是指通过某些中介机构隐瞒和隐瞒非法收入及其收入的性质和来源,后者包括四种行为:收集、转移、收购或销售赃物。一、洗黑钱算什么罪?洗黑钱构成洗钱罪,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
    2023-03-08
    190人看过
  •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认定
    1、本罪与共同犯罪的区别共同犯罪中负责窝藏、转移、收购、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人与其他共同犯罪人有共谋,只是分工不同而已;二而本罪的行为人虽然明知子自己窝藏、转移、收购、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但没有与其他犯罪人事前通谋。如果行为人与其犯罪人事前有通谋,即按照分工不同来窝藏、转移、收购、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话,就应对其按共同犯罪论处。2、本罪中的窝藏行为与窝藏、包庇罪的窝藏行为的区别二者的共同点在于都表现为一个藏字。但二者所藏的对象各不相同:本罪中的窝藏所藏的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窝藏、包庇罪中的窝藏,所藏的是犯罪人。一、本罪的认定条件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本罪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处所,有隐匿、保管的主
    2023-03-07
    331人看过
  •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构成
    1、罪体行为,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行为是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由此可见,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四种情形:(1)窝藏赃物。这里的窝藏赃物,是指提供藏匿赃物的场所。(2)转移赃物。这里的转移赃物,是指将赃物由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3)收购赃物。这里的收购赃物,是指为自己或者他人使用而购买赃物。(4)代为销售赃物。这里的代为销售赃物,是指为罪犯销售赃物。客体,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客体是赃物。这里的赃物,是指因犯罪所取得的赃物。2、罪责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主观心理状态。这里的明知,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根据1992年12月1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项的规定:认定窝赃销赃罪的明知,不能仅
    2023-03-13
    6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洗钱犯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 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 更多>

    #洗钱犯罪
    相关咨询
    • 洗钱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25
      洗钱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区别是: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从而该罪被归类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后者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 2、行为的对象不同,前者特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后者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赃物。 3、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指通过某类中介机构来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
    • 洗钱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与洗钱罪都属于连累犯的范畴,即行为人明知是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仍事后给予了犯罪分子某种帮助,因此,两者存在着很大的联系。但是,从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而言,两者也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从而该罪被归类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后者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 2、行为的对象不同,前者特指毒品
    •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窝藏罪区别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5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与窝藏、包庇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犯罪对象不同,前者针对的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即本罪的客体。后者针对的是犯罪的人,即本罪的主体,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包括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后者包括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如果行为人通过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的方式作假证明包庇犯罪分子的,则属于牵连犯的情形。前者是手段行为,后者是目的行为。根据
    •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1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犯罪对象不完全相同,前者泛指一切犯罪所得的赃物,后者仅限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的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包括窝藏、转移、收购、销售四种情形,后者包括窝藏、转移、隐瞒三种情形。显然,两者属于法条竞合的情形,前者是普通法条,后者是特别法条,特别法条在适用时优先于普通法条。
    • 洗钱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及其他相应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5
      (一)洗钱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区别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与洗钱罪都属于连累犯的范畴,即行为人明知是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仍事后给予了犯罪分子某种帮助,但是,从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而言,两者也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从而该罪被归类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后者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 2、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