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类型的合同可以进行转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20 21:41:43 121 人看过

除如下所述之合同类型外,其余各类合同皆具可转让性:

首先,根据合同条款内容不允许其转让的相关条款。

其次,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拒绝任何形式的合同转让行为。

再者,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禁止进行此种性质的合同转让。

所谓“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转让,也就是当事人一方将合同所赋予的各项权利或者承担的所有或者部分义务转交给第三方执行的情形。

具体来说,这就意味着由新兴债权人取代原有债权人,并由新的债务人接替原来的负债责任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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