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透视】工资集体协商缘何成热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5:43:40 167 人看过

“职工收入”、“工资增长机制”、“工资集体协商”、“职业病防治”……这些与工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话题是这个春天人们关注的热点。其中,牵涉到职工工资决定机制的“工资集体协商”更是成为热点中的焦点。协商精髓在于改变“单边主义”“工资集体协商”本身并不是个新鲜词。早在1994年,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就开始分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工作。最初选择了外资和私营企业进行试点,并于1997年颁布了《外商投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几点意见》。1998年,全总下发了《工会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意见》。2000年,原劳动保障部颁发《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标志着这项工作进入了重点实施阶段。2006年,又全面启动了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制度建设。但是,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全面推进还是从2007年开始的,这一年,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明确提出了要在全国范围内启动集体合同覆盖计划,同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的范围进行了规范。2009年7月,全总下发了《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此为契机,各地加大了工作力度,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工资集体协商是市场经济国家解决企业工资分配问题的通行做法。其实,我国工资集体协商的精髓在于改变工资由企业单方面说了算的机制,让劳动者能分享到企业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对企业来说,工资集体协商可以稳定劳动关系,虽然可能短期内利润会减少,但是从长期发展来看,是未雨绸缪之举。用工变化催化协商成热点那么,为什么近期工资集体协商成为了热点中的焦点呢?收入分配的严重失衡是根本原因。一些普通工人“干多挣少”的抱怨,反映出的是收入差距的拉大。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中国的基尼系数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0.20激增至现在的0.48,大大超出0.4的警戒线。生产一线的产业工人付出的汗水比以往只多不少,但是工资的增速却远低于企业利润。在这种背景下,工人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今年年初以来“用工难”的出现是直接原因。以往,工资集体协商的一大障碍是企业不愿参与,但是春节后各地“招工难”的出现使一些企业改变了想法。浙江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研究员蔡峰说:“浙江温岭所进行的工资集体协商就属于这种情况。原来温岭大量劳动密集型企业一直维持着低薪制。且由于工资由企业单方定价,同一行业内工人‘跳槽’频繁,企业陷入恶性竞争,部分企业一度出现严重的‘用工难’。企业主单方定价的低薪制普遍造成了‘工人不满,老板头疼,政府担忧’的局面,迫使企业开始接受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对协商的接纳程度提高与金融危机的爆发也有很大关系。在金融危机中,许多企业受到较大冲击,停产减产、降薪裁员的均不在少数。然而危机过后,企业经营状况转好,却发现招工又成了难事,这也让企业开始反思自己的管理机制。实际上,在危机来临时“一叶障目”地去减薪、裁员不是明智的办法,通过集体协商实现企业和劳动者利益的双赢才是应对金融危机的有效方法。“有形之手”应更加有力当工人和企业都有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意愿时,这个难题距离解决就不远了,但是其中仍有一个关键因素,那就是政府。当然,我国的工资集体协商从一开始就是政府主导和推动的,政府不单要扮演“裁判员”的角色,更要伸出“有形之手”来创造和维护适合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生长的环境。蔡峰认为,政府需要做的还不仅仅是参与,而且要让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尽快规范、完善,以便推广。一方面,政府是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主导者,是推行该项制度的关键,而当前,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发展存在地区不平衡性,一些政府重视的地区,如台州温岭,进展非常快,且成效显著,而政府不重视的地区该项制度则往往流于形式,完全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支撑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法律法规,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的要求,法律法规的健全也需要政府的推动。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维护职工权益

杭芝机电有限公司

自1994年以来,杭芝机电有限公司在工资集体协商中,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综合平衡的方式。

一、调查了解,预先构思。

通过调查,了解并掌握下列情况。

1、本市国营、集体、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私营企业中相同行业的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和增(减)比例。

2、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

3、政府发布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零售价格指数。

4、日本东芝(株)设在加国(如大连)的同类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

5、其他地区相关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有关情况。

工会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对工资集体协商的侧重面和立足点进行构思。

二、收集资料,反复运算。

在工资集体协商之前,应当通过财务、劳资、生产、销售等部门收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上年度和本年度的实绩或预计的数据资料。诸如:

1、产品品种和年生产总值。

2、年销售总额。

3、年度总成本及制造费用(包括主要材料成本、管理费用成本、人工成本等)。

4、代表产品的附加价值。

5、中方职工工资总额及人均(年或月)工资水平。

6、中方职工(年或月)平均人数。

7、中方职工年龄结构、文化结构、职务结构。

8、当年薪聘用职工、临时工、借调人员、退休返聘人员的比例及其工资标准。

9、职工加班(点)工资总额和病、事、产假、年休假、探亲假的扣、减工资金额。

10、出口产品比例及汇兑损益。

11、利税总额。

工会在收集上述资料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统计规定计算口径与公式进行上年度与本年度(含预测)的运算,列出具有可比性的数据对比资料。

三、分析研究,方案比较。

工资集体协商同职工保险、福利的集体协商相比,有着很大的灵活性。因此,必须事先准备多个方案,并对方案进行反复比较。

1、每百元生产总值工资含量法。

这是以职工的活化劳动为主所反映的剩余价值总量进行再分配的方法。但是,它有赖于物化劳动的改善和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反之,当职工的劳动效率到达极限或企业经营规模萎缩时,职工的工资增幅会受到很大的制约。如果投资者或经营者重视物化劳动的改善和经营规模的扩大,这对职工工资水平的递增是十分有利的。

1994年末,在工资集体协商中,工会按上述方法测算的1995年职工工资总额递增标的为33.9%。经四轮集体协商(谈判),最终“成交”的工资总额递增幅度为35.52%。

2、劳动效率系数法加物价指数。

1995年全员劳动生产率(按价值计算)比1994年提高30.3%。我们当年没定的活化劳动的效率系数为1:0.3~0.5。则增资率为9.1%~15.1%;物价指数上涨幅度为13.3%。1995年末,工会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前测算的1996年工资总额递增率为22.4%。经三轮集体协商(谈判)最终1996年工资总额以递增21.4%“成交”。

(注:1996年工资集体协商,夹有提前1.5年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的特殊约定)

3、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对比法。

即,本地区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消费价格指数劳劳动效率系数。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前,测算的1997年工资总额为1996年实绩的115.9%。当时,有一部分会员代表认为:1997年工资能增加10%,已经不错了,但是,工会在集体协商中,仍然按预测的标的,同企业方代表进行协商谈判。第一轮协商,企业对1997年职工工资增幅“开盘”比例为10%,第二轮,提高到12.08%。第三轮,提高到13.49%。第四轮协商为15.46%而“成交”。

由此不难看出,工会在工资集体协商前,从不同角度对协商方案进行比较、选择、已至关重要。

四、集体讨论,形成共识。

工资集体协商(谈判)是关系每一位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工会在召开委员会之前,必须编写“职工工资水平协商纲要”。《纲要》的基本内容:资料的前期准备,公司的经营状况,职工状况,按生产总值(或净产值)计算的年人均劳动生产率,每百元生产总值的工资含量,历年职工工资总额和人均年工资递增状况,本地区消费价格指数、零售价格指数,本地区相关行业职工人均年工资状况,本次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工资水平递增幅度的综合思考(包括:政府法规、工资指导线、提高职工工资水平的主思路),下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递增率的运算值(包括:期望值、力争值),增加职工工资的政策建议(如:向一线职工倾斜……),工资集体协商中的不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对策,提交会员代表主席团扩大会议审议的内容与建议。

经讨论设定的工资增长幅度,是一个力争目标。对于提请会员代表主席团扩大会议通过的增加工资幅度、目标有所区别。这是工资协商过程中留有余地的需要。

在工会内部,对于《纲要》的讨论过程,实际上是统一认识的过程。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主席团扩大会议)对工资递增幅度的认可,也就是赋于参加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责任与权限。这项工作做得越细、越有深度,对工会代表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的支撑力就越大。

五、把握原则,据理力争。

工资集体协商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错综复杂的工作;也是一项协调工会维护职工利益同投资者保护自身利益之间关系的工作。因此,工会的导向和工会协商代表必须有坚定的原则性。

如果工会导向失误,不仅会失去群众,而且会给整个协商谈判造成被动。

在工资集体协商(谈判)中,既要把握原则,据理力争,又要讲究谈判技巧。例如,工资协商(谈判)在有一个“开盘”的问题。这个“盘”由那一方来开,就很关键。再如,发言失误,展开攻势,也是协商(谈判)中的一种技巧。又如,抓住发言中的弱点,或者缺乏真实性和时效性的问题,由工会代表用坦率的语言或更具有真实性、时效率的数据资料,向企业方作纠错性的说明,就能在协商中更处主动地位。

六、巩固成果,验收求证。

工资集体协商的结果,总是用合同或纪要方式,把协商主体双方达成的条款记载下来。如何把协商(谈判)成果进行验收求证。这又是一项务实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下年度工资协商时,必须作出回答的首项议题。如果不加求证,不仅会将错就“错”,而且工会方也很难取得发言权,职工也会因此而不信任工会。

验收求证工作也比较复杂。首先要设立求证的指标体系。把临时工、新聘用职工平均人数和工资金额,从全部中方职工平均人数和工资总额中分解出来。从而,求证老职工(指上年度在册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水平。工会方在求证中发现有较大差距时,应当在具体分析的基础上,由工会出面向企业方进行交涉,进行纠偏。

工资集体协商是《集体合同》的延伸和补充,也是工会突出维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企业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经常处于动态之中。因此,很难用统一的模式作出规定。只有企业工会从主客观的环境、条件出发,过细地做好调查、分析和研究工作,才能使职工的工资水平获得切实的保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4: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文章
  • 焦点:三方协商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省将从12月1日起实行新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标准共分七类,作为省会,广州属于几类?政府有关部门、工会、企业家代表坐到了一起——??????12月1日起,广东省内七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一类684元/月;二类574元/月;三类494元/月;四类446元/月;五类410元/月;六类377元/月;七类352元/月。作为省会的广州,将选哪一档次作为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呢???日前,广州市政府、工会以及代表雇主权益的企业家等方面的代表,就此进行了协商。劳动部门和工会:最低工资从510增至684元??协商会上,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谢迎建处长,首先宣读了关于该市2004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初步调整意见说明。据介绍,广州市作为省会城市,同时又是珠三角及华南地区的中心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等均居全省前列,过去一直都执行广东省的一类标准。在充分考虑到需要保障职工的基
    2023-06-10
    338人看过
  • 北京55家单位试点工资集体协商
    今年9月前,55家单位将围绕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昨天介绍,这只是为期三年的彩虹计划第一步,今年年内将把工资集体协商的经验在全市楼宇、商业街、社区、民俗村、工业区、小企业密集区等特色单位推广。试点:以30人以下的小企业为主本月初,市总工会确定了55家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单位,试点单位集中在楼宇、商业街、社区、村、工业区、小企业密集区内,其中区域性试点32个,行业性23个。试点所覆盖的企业以30人以下的小企业为主,其余为国有、合资企业及部分个体工商户,涉及商业、餐饮、食品加工、工业制造、医疗卫生、建筑施工、旅游服务、印刷、民俗旅游等行业。市总工会还在55个试点单位中选出10家重点单位,其中包括德胜街道、陶然亭街道餐饮一条街、龙潭街道光明北里社区、大兴区魏善庄开发区、怀柔区圣泉寺民俗旅游村、丰台区集美家具城、丰台区
    2023-08-17
    433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几点意见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劳办发[1997]19号颁布时间:1997.02.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自我调节机制,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我们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几点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这项工作,执行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与我部综合计划与工资司联系。外商投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几点意见为了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现对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出如下意见:一、外商投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工会
    2023-06-10
    54人看过
  • 北京55家单位试点工资集体协商
    今年9月前,55家单位将围绕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昨天介绍,这只是为期三年的彩虹计划第一步,今年年内将把工资集体协商的经验在全市楼宇、商业街、社区、民俗村、工业区、小企业密集区等特色单位推广。试点:以30人以下的小企业为主本月初,市总工会确定了55家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单位,试点单位集中在楼宇、商业街、社区、村、工业区、小企业密集区内,其中区域性试点32个,行业性23个。试点所覆盖的企业以30人以下的小企业为主,其余为国有、合资企业及部分个体工商户,涉及商业、餐饮、食品加工、工业制造、医疗卫生、建筑施工、旅游服务、印刷、民俗旅游等行业。市总工会还在55个试点单位中选出10家重点单位,其中包括德胜街道、陶然亭街道餐饮一条街、龙潭街道光明北里社区、大兴区魏善庄开发区、怀柔区圣泉寺民俗旅游村、丰台区集美家具城、丰台区
    2023-06-10
    448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难点及对策
    工资是职工主要生活来源,也是构成企业人工成本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一直是职工和企业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劳动关系的焦点。通过集体协商决定工资分配是当今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是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主要内容。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主体清晰,责权明确,基本具备了工资集体协商的条件。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多数企业还没有就工资分配问题进行协商或把工资分配作为协商的主要内容,很长一个时期以来工资集体协商一直是星星之火,没有形成燎原之势。因此,有必要对工资集体协商的难点进行分析:1、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力量相对薄弱目前外商投资企业职工构成主要分两部分。一是以知识分子为主的白领阶层,主要担任企业的管理人员。二是以农民工为主的企业一般职工。后者在企业中占绝大多数。大量的农民工在就业的时间、地区、企业上极不稳定,流动性较大,多为单个或小群体活动,无正式组织,许多人个人素质相对较低,民主意识淡薄。对于在劳动报酬上的
    2023-06-10
    214人看过
  • 关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几点思考
    随着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入,企业与劳动者的矛盾日益突出,其焦点主要集中在分配制度上。为了缓解劳资矛盾,调整劳资关系,笔者在鼓楼区部分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并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从试点和调研情况看,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内部管理相对规范,劳动关系协调稳定,劳动争议和劳动争议案件较少,职工工资增长较快,职工生产积极性较高,综合经济效益明显,而且总体情况比其他企业好,这突出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优势。通过调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在没有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其领导和员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程度不同,方法不明确。为进一步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我们觉得还应处理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突出重点,广泛宣传,从全局看,多数企业领导不愿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表面上看,他们担心谈判工作会耗费太多精力,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扰乱现行内部分配方式
    2023-05-07
    477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通过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经营者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参与、共同决定劳动者工资的一种收入分配方式,是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更多>

    #工资集体协商
    相关咨询
    • 唐山市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十三条特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21
      协商双方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职工方首席代表由企业、行业、区域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不能参加协商的,须书面委托本方其他协商代表担任。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首席代表应当从协商代表中推举产生;行业、区域尚未建立工会的,首席代表可以由行业所在区域相应一级的工会主席担任,也可以由上级工会选派或者在上级工会指导下从行业、区域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中,企业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不
    • 离异夫妻争夺女儿 血缘关系成争议焦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6
      2000年,原告A与被告B(化名)结婚,2002年5月,被告经诊断患有无精症,2003年人工授精生育女儿C化名),小孩出生后随原、被告及祖父母生活。原告认为被告婚前隐瞒病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小孩由自己抚养。被告认为,小孩左腿先天性离位,被告父母两次带小孩上北京治疗,人工授精及小孩手术被告父母花费重金,为小孩成长费尽心血,不同意离婚。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准许离婚。婚
    • 何为工资集体协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1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 企业如何协商工资集体协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3
      协商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订立工资集体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工资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明确协商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规模以上企业五分之一以上职工,其他企业、行业、区域三分之一以上职工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工会应当向企业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与企业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行业、区域,所在地工会应当向企业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
    • 商业地产是地产的热点吗商业地产热点存在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3
      住宅受限时商业地产是一个新的热点,但商业地产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