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该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25 16:50:06 469 人看过

农村集体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非经法律规定,不得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负责。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确认需经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并核发证书。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农村集体土地是否可以买卖,相关权益是否得到法律保障,需要进一步澄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4、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集体土地经营管理规定

根据《集体土地经营管理规定》,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应当遵循市场化、法制化、民主化的原则,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首先,市场化原则是指土地经营应当遵循市场需求,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土地价值的最大化。这一原则有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满足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需求。

其次,法制化原则是指土地经营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农村土地市场的秩序和稳定。这一原则有助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经营行为,防止土地资源的滥用和乱用。

最后,民主化原则是指土地经营应当充分尊重农民的意见和参与,促进农民的参与和自治。这一原则有助于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促进农村土地管理的民主化和规范化。

综上所述,《集体土地经营管理规定》的出台有助于促进集体土地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管理,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集体土地经营需要遵守市场化、法制化、民主化原则,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同时,相关权益需得到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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