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罪的主体包括什么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12 08:46:40
112 人看过
滥伐林木罪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构成该罪的,一般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的主体包括什么人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主体与客体?
389人看过
-
雇佣工人滥伐林木罪是否构成滥伐林木罪
429人看过
-
滥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非法滥伐林木罪的认定
120人看过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323人看过
-
滥伐林木罪判几年,如何处罚滥伐林木罪
467人看过
-
盗伐林木罪中的林木包括哪些
46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认定滥伐林木罪的量行标准,滥伐林木罪的处罚,滥伐林木罪的行为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9认定滥伐林罪,需要区分本罪与盗伐林木罪的界限。两者都侵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在认定犯罪时应当参照有关保护森林的法规,而且两种犯罪往往交织在一起。但是,这两种犯罪的性质不同。过去理论上一般认为,区分滥伐和盗伐的界限,以是否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取得采伐证为标准。滥伐是指经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采伐证规定任意采伐的行为;盗伐是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秘密采伐的行为。但是,由于森林法施行之后,集体或者个人
-
-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3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是构成滥伐林木罪的要件。根据《关于办理盗伐溢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l0立方米一20立方米或幼树500一1200株。在非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5立方米一10立方米,或幼树250一6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滥伐林木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量,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定罪量刑:(1)为首
-
故意毁坏财物与滥伐林木的区别,什么是滥伐林木罪?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3毁坏林木“罪”一词一般是在林业行政案件出现。在刑法上则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或破坏生产经营罪体现。具体的毁林行为在客体、客观要件、主体、主观要件这四个方面的具体情况不同,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或破坏生产经营罪来定性。
-
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如何界定滥伐林木罪的立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0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追诉标准(数量较大,三年以下)(一)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二)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2、数量巨大(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滥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