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建设配套费是否应作为契税计税依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1: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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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请问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缴契税的市政建设配套费包含具体施工时的工程款么?六项里没有电这一项,请问电的配套费是否不需要缴契税?
答复:市政建设配套费即目前开发企业向政府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04年前按水资源建设费等九个专项分别缴纳,后合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一并向政府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市政建设配套费)应作为契税的计税依据。
凡属于原市政建设配套费专项范围内的费用均应作为契税的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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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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