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01:30:20 432 人看过

第一条收养登记机关的管辖的法律规定:

(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由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二)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三)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材料的规定第一条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应当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区(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第三条居住在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护照;

(二)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第四条居住在未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护照;

(二)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第五条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

(二)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第六条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

(二)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第七条台湾居民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三)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养登记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的范围、机关及其管辖
    一、行政复议的范围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
    2023-06-06
    347人看过
  • 可以办理收养登记证的范围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也就是说,凡是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都属于我们收养登记的范围。外国人在我国收养子女也属于民政部门登记的范围。另外,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办理收养登记证很严格有吸毒前科的人都不受理吗收养评估期间,收养评估小组或者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发现收养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民政部门报告并终止收养评估程序:(一)弄虚作假,伪造、变造相关材料或者隐瞒相关事实的;(二)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的;(三)买卖、性侵、虐待或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及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四)有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的;(五)有违法犯罪行为,判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六)收养申请人患有精神类疾病、
    2023-08-17
    437人看过
  • 司法机关对律师行贿的管辖范围
    行贿罪的管辖由属地检察院办理,认为不适合办理的,可以报上级机关指定管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律师费由谁承担按照规定,现在让侵权人承担受害者的律师费用,法律规定不是很明确,各地做法不一,有让对方承担的,也有不让对方承担的,希望将来立法对此费用可以让对方承担的进行明确,让受害者得到最多的补偿。若无特别说明,律师费自己出,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仍要写在诉讼请求中。法院不会判由败诉方承担你的律师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2023-07-05
    140人看过
  • 行政监察机关的管辖范围和职责
    行政监察机关的管辖范围:监察部的监察对象是国务院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省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省、市、县级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是所在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人民政府及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1、检查监察对象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2、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3、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4、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2023-05-05
    362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
    1、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对于部分职务类犯罪,既可以由公安机关管辖,也可以由检察院立案侦查。一、虚假诉讼罪由哪里立案虚假诉讼罪是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证据确凿,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虚假诉讼罪是指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损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二、受理后多久会立案受
    2023-06-25
    419人看过
  • 公安机关有哪些管辖范围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如下:(1)公安机关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有权立案侦查;(2)使用各种秘密侦察手段的权力,包括秘密监视、秘密搜查、使用秘密力量进行内线侦察和阵地控制,以及使用秘密的技术手段等;(3)有权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实行正当防卫。派出所办案的流程是什么1、立案,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2、侦查,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确定警力,及时展开侦查工作。在侦查进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职权使用各种侦查手段,包括秘密手段和采取有关的的强制措施,以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并查获犯罪嫌疑人;3、破案,经过侦查,具备以下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侦部门可以宣布破案,并制作呈请逮捕报告书移送本局预审大队审查起诉,追究犯罪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管辖权问题1、对人民法院
    2023-08-01
    252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登记是指收养人收养孩子时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更多>

    #收养登记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婚姻登记中的管辖范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0
      婚姻的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如下: 1、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 涉外收养登记有哪些机关管辖?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7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 收养登记机关的管辖问题应该如何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 是写哪个派出所管辖的户口登记机关的管辖地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28
      【法律意见】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是写由哪个派出所管辖。【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
    • 收养登记机关的管辖问题应该怎么办,相关条文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6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