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怎样进行起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08:33:38 285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从第一百七十条至第一百七十三条、对自诉案件的范围和程序在本节作了规定。自诉案件,是指公民个人依法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人民法院依法可以直接立案并审理的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范围,由法律作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指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款中明确规定为“本罪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只有少数几种,如侮辱罪、诽谤罪、虐待罪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等。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主要指被害人已掌握有被告人犯罪的证据,而被告人被起诉指控的犯罪行为系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刑的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刑事案件。这类案件虽属公诉案件,但被害人依法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投诉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人民检察院已决定对被告人不予起诉,或者仍维持对被告人不予起诉的决定,被害人不得已而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自诉相关文章
  • 诈骗行为能否作为刑事自诉案件进行诉讼?
    不属于,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属于公诉案件,并非自诉案件,但是,受害人应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刑事诉讼中刑事自诉有几种刑事诉讼中刑事自诉有以下三种:(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
    2023-07-08
    330人看过
  • 交通事故案件起诉前怎样进行调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具体的调解程序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第九十六条:对
    2023-06-05
    62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自诉案件怎样撤诉
    一、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滂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轻伤)。(2)《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3)《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4)《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5)《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6)《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
    2023-02-11
    202人看过
  • 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流程如何进行?
    刑事案件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而其中的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当事人自己起诉。1、一般来说,你起诉的法院就是那个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法院。2、案件到了检察院之后你作为受害人就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了,搜集证据,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可以递交给检察院也可以递交给法院。刑事自诉案件如何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以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通过法院调解,自诉人同被告人和解或者自诉人与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自诉人撤回起诉的,法院就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诉案件有其自身特点,一般是很轻微的刑事案件,允许自诉人撤回起诉,可以减少争讼,有利于社会、家庭的稳定。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自诉案件,人民法院不能进行调解,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因为这类自诉案件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没有履
    2023-08-14
    386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起诉需要哪些文件?
    刑事自诉案件需要准备自诉书两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就需要提供一份自诉书的副本。起诉书的正本和副本需要由起诉人的亲笔签名或者是盖章,副本应当与原件的内容是一致的。自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也需要准备好。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代为起诉的,应该要提交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与起诉人身份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刑事自诉案件应当提交哪些样的起诉材料人民法院一般要求自诉人提供如下材料:(一)自诉状一份,并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需签名);(二)自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三)自诉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023-07-01
    424人看过
  • 如何进行遗弃罪自诉案件的起诉?
    一、遗弃罪自诉案件的起诉方式具体是怎样的1、遗弃罪自诉案件的起诉方式: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遗弃罪的时效是多久如果根据犯罪追诉时效的一般原理,遗弃罪的追诉期为“
    2023-05-16
    134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撤诉由谁提起
    刑事自诉案件的撤诉分为按撤诉处理和主动撤诉。主动撤诉的由自诉人提起。自诉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一、刑事自诉案件可以撤销吗刑事自诉案件,是否起诉的权利属于被害人,被害人有权利起诉,有权利不起诉,起诉后当然有权利撤诉,但被害人撤
    2023-04-05
    339人看过
  • 提起刑事自诉要如何进行
    1、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2、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4、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告知其放弃告诉的法律后果;自诉人放弃告诉,判决宣告后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3-15
    135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管辖怎么确定?自诉案件的提起程序是怎样的
    一、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管辖怎么确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轻伤、重婚、遗弃等),被害人无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必要时,也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二、自诉案件的提起程序是怎样的?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
    2023-02-19
    456人看过
  •  上诉刑事案件如何进行
    根据法律规定,二审程序可以启动。除法律明确规定外,一般案件都可以上诉。刑事案件涉及定罪量刑,上诉是被告人的法定诉讼权利。收到书面判决或者法官宣布的判决后,可以提出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如果有错失犯罪或新犯罪,将发回再审,重新判决。一审判决应当有上诉期限和上诉单位,一般向上级法院上诉。此外,上诉不会增加处罚。根据法律规定,二审程序可以启动。除法律明确规定外,一般案件都可以上诉。刑事案件涉及定罪量刑,上诉是被告人的法定诉讼权利。收到书面判决或者法官宣布的判决后,可以提出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如果有错失犯罪或新犯罪,将发回再审,重新判决。一审判决应当有上诉期限和上诉单位,一般向上级法院上诉。此外上诉不会增加处罚。 刑 事 案 件 上 诉 步 骤 是 什 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期限
    2023-09-04
    106人看过
  •  怎样进行刑事案件立案?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控违反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刑事案件得以立案。国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刑事侦查、刑事审判和刑事处罚,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刑事案件得以立案。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控违反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案件。国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刑事侦查、刑事审判和刑事处罚,比如罚款、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立案条件是什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是指什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人、举报人、控告人、自首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等向其报案、告发、举报、自首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符合的条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立案条件包括:1. 有明确的案件事实:报案人、举报人、控告人、自首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案件
    2023-08-26
    73人看过
  • 怎样提起刑事自诉?
    提起刑事自诉首先要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对于超出自诉案件范围的案件,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或反映;其次提出刑事自诉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第三要符合管辖方面的规定,即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最后,要提交书面起诉状,并附上有关证据。一、自诉案件审查时间的规定是什么自诉案件审查时间的规定是需要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对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均不介入,因此没有公安
    2023-03-05
    232人看过
  • 刑事自诉是指什么,刑事自诉案起诉的必备条件
    刑事自诉是指什么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刑事自诉案起诉的必备条件1、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自诉状;提交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作出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认为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自诉人提交外文自诉状的应当附中文译本。2、自诉人提起自诉必须在法定的犯罪追诉期限内提起。3、自诉状或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诉状的名称为《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诉讼的为《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2)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的近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3)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2023-04-21
    208人看过
  • 法院能否对刑事自诉案件进行拘禁?
    有可能被逮捕,而不是刑事拘留。自诉刑事案件如果警方没有调查清楚的话是不会先将人拘留起来的,警方要拘留人是需要有具体的条件,而不是会无缘无故的拘留人。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法院审理过程中,法院有权决定逮捕被告人;对于刑事自诉案件,如果被告人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逮捕。刑拘人员可以随身携带手机吗?不可以,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当事人被刑事拘留的时候,身上的钱财、手机等等都会被相关单位给扣押了,并不是你能够带着手机进拘留所。在拘留所手机必须上交,除了生活必需品,打电话需要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
    2023-07-17
    48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自诉
    相关咨询
    • 刑事自诉案件国家赔偿一般进行自诉案件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3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申请赔偿应当以“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为前提。最高法院赔偿委员介绍,在调研和就该《解释》召开的多次座谈会上,全国各地与会代表和专家都反映,刑事诉讼过程中久拖未果的案件在各地普遍存在,亟须对“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内涵与外延进行明确,对公民申请刑事赔偿的程序性权利予以保障。据此,《解释》将七种特殊情形认定为刑事赔偿中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
    • 刑事案件自诉案件进行侦查怎么去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5
      二、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处理 因为自诉案件不经过侦查,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予以受理,并直接进入审判程序。因此,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除了应当具备公诉案件韵两个立案条件以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86条的规定,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 (2)属于该人民法院管辖; (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
    • 可进行调解的刑事自诉案件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1-12
      刑事自诉案件能否进行调解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予以区别对待。刑事自诉案件可以分为三类,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对前面两种自诉案件可以调解,但是对于第三种自诉案件,法院不能调解。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
    • 应该怎么样写刑事自诉案件起诉书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2
      起诉书(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各类案件起诉书的格式基本相同)X事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原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请求事项:(写明向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
    • 怎样起诉刑事案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8
      刑事案件起诉程序有: (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人民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