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宣告判决前,有哪些情形可以撤回起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08:24:07 109 人看过

1、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撤回起诉:

(1)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2)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5)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6)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二十四条

法院宣告判决前的时间界定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是指人民法院将判决结果宣告以前。做出判决但未宣告,即人民法院在未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仍可要求起诉变更(撤回起诉应当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开庭审理前)。

人民法院做出判决不等于人民法院宣告了判决。实践中人民法院并不是做出判决就同时立即宣告判决,而常常是先做出判决,择日才宣告判决。因此人民法院做出判决,依据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并不影响人民检察院进行起诉变更。只有人民法院宣告了判决,人民检察院就再不能进行起诉变更。笔者认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时间更为科学的应当是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5: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开庭后,宣告判决前检察院撤回起诉如何处理
    一、开庭后,宣告判决前检察院撤回起诉如何处理1、刑事案件在开庭后,在作出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撤回起诉的理由,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六条二、不宜撤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案件提起公诉后,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撤回起诉或全部撤回起诉,应区别情况进行处理。1、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要求法庭延期审理。经补充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在补充侦查期限内提请法院恢复审理;如果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无法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的可以撤回起诉。2、共同犯罪案件中,出现不应当追究部分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只能撤回部分被告人的起诉,不能对全案撤回起诉。3、出现漏犯和漏罪的,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应当追加起诉。4、起诉的犯罪事实发生变化或部分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
    2023-06-17
    174人看过
  • 开庭后,宣告判决前检察院撤回起诉如何处理
    一、开庭后,宣告判决前检察院撤回起诉如何处理1、刑事案件在开庭后,在作出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撤回起诉的理由,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六条二、不宜撤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案件提起公诉后,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撤回起诉或全部撤回起诉,应区别情况进行处理。1、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要求法庭延期审理。经补充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在补充侦查期限内提请法院恢复审理;如果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无法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的可以撤回起诉。2、共同犯罪案件中,出现不应当追究部分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只能撤回部分被告人的起诉,不能对全案撤回起诉。3、出现"漏犯"和"漏罪"的,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应当追加起诉。4、起诉的犯罪事实发生变化或部分犯罪事实不清
    2023-05-06
    198人看过
  • 开庭后,宣告判决前检察院撤回起诉如何处理
    一、开庭后,宣告判决前检察院撤回起诉如何处理1、刑事案件在开庭后,在作出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撤回起诉的理由,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六条二、不宜撤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案件提起公诉后,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撤回起诉或全部撤回起诉,应区别情况进行处理。1、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要求法庭延期审理。经补充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在补充侦查期限内提请法院恢复审理;如果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无法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的可以撤回起诉。2、共同犯罪案件中,出现不应当追究部分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只能撤回部分被告人的起诉,不能对全案撤回起诉。3、出现"漏犯"和"漏罪"的,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应当追加起诉。4、起诉的犯罪事实发生变化或部分犯罪事实不清
    2023-04-26
    440人看过
  • 判决宣告无罪的情形有哪些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4)赔偿机关应当
    2023-03-29
    256人看过
  • 法院驳回起诉情形的情形有哪些
    一、什么情况下不起诉?据我国刑事诉讼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二、法院驳回起诉情形的情形有哪些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
    2023-03-22
    487人看过
  • 法院宣告无罪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百九十五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一、宣告无罪之后的工资1、恢复当事人判刑前的原工资级别,并补调被判刑期间按规定应给予调整或晋升的工资。企业自行浮动的工资仍
    2023-03-23
    433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法院驳回原告起诉有哪些情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7
      这是我的回答:回诉讼请求判决,是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它表明人民法院对原告诉讼请求自否定,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同程度的肯定。虽然维持判决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是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有维持判决无法替代的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B《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6条的规定,驳回原{诉讼请求判决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在这种情形
    • 哪些情形下,法院可以宣告离婚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8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一)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允许离婚。
    • 如果法院判决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9-01
      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有仲裁协议的; 7、属于劳动争议的; 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9、重复起诉的。
    • 哪些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宣判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1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 人民法院宣告判决的形式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04
      当庭宣判,它是指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结束时,当庭宣布判决结果的宣判方式。即在合议庭评议后由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并宣读裁判,宣判后十日内向有关人员送判决书。这一方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7条,除人民法院认为不适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这样的规定可以使法官和当事人更注重开庭前的准备过程,对双方争议的问题有一个更好的了解,可以提高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