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财产保全的情形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6:10:32 337 人看过

仲裁财产保全的情形是:

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相关知识: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04: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海事仲裁与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
    海事仲裁的当事人与海事诉讼的当事人一样,为保证其胜诉的裁决得以执行或为防止证据的灭失、毁损等需要海事法院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强制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将结合海事仲裁的实例来讨论海事仲裁与上述保全措施的关系。一、海事仲裁与财产保全在海事仲裁实践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例很多。从财产保全提出的时间来看,可分为仲裁前的财产保全和仲裁过程中的财产保全。仲裁前的财产保全,由当事人直接向财产所在地的海事法院直接提出申请,由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下称海诉法)等有关规定作出是否予以保全的裁定。仲裁前的财产保全请求人应在海事法院作出保全裁定后,按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及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海事法院将解除保全。海诉法第十八条规定:“海事请求人在本法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未按照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的,海事法院应当及时解除保全或者返回担保”。在“育
    2023-06-06
    418人看过
  • 仲裁财产保全:民事诉讼中的保全措施
    离婚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备齐以下材料,然后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协议离婚,手续完备,当时即可办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财产分割、抚养、赡养等事宜达不成一致的话,则需要通过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流程: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第三,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婚姻一场来之不宜,建议尽量通过协商离婚。民事仲裁的特点仲裁相比与诉讼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仲裁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前提,双方当事人须在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
    2023-07-07
    265人看过
  • 仲裁财产保全的程序和管辖是怎样的
    一、仲裁财产保全的管辖是怎样的?关于国内仲裁程序中财产保全的级别管辖,《执行规定》第11条已作了明确规定。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和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并由作出该裁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关于国内仲裁程序中财产保全的地域管辖,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当被申请人住所地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不一致时,就会形成不同的基层法院对该财产保全案件的管辖竞合。因此,当事人在财产保全申请书中必须写明以下内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和事实依据;申请保全的对象(即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物还是金钱;是物的还应写明其价值)的所在地,以便于人民法院在确定管辖时作为参考。《执行规定》第3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作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由审理案件的审判
    2023-04-29
    80人看过
  • 仲裁委委托法院财产保全
    仲裁机构无权直接裁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而是依照仲裁申请人的申请不加审查而直接予以转交。申请仲裁保全的实质性条件为:如果因当事人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仲裁裁决有不能或者难以执行的危险,或重要证据有灭失或难以取得的危险;申请仲裁的程序性条件为: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请保全,仲裁机构应将其申请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欠钱不还申请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
    2023-03-04
    123人看过
  • 民事裁定书(涉外仲裁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立案庭号)字第号申请人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____与____仲裁一案中,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____请求对____所属________予以扣押(查封或冻结)的申请提交本院执行。经审查,本院认为,____________。依照________的规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____________附:一、首部依次写明以下事项:1.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2.文书名称3.文书编号4.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二、正文1..案件来源。表述为:________仲裁委员会在受理________与________仲裁一案
    2023-06-06
    344人看过
  • 仲裁裁决后财产保全还能申请吗
    是可以的,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一、仲裁裁决的执行期限是多久?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不予执行。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依提出申请执行的主体不同而不同。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期限同法律中的上诉期限一样,是民事
    2023-02-26
    103人看过
  • 诉讼财产保全错误情形
    导致财产保全错误的原因很多,在实践中也很常见,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一)从申请人的角度看,因为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那么,从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上来讲,我们说申请人实际上是不可能出现申请错误的。因为申请人只要履行提交申请、提供担保、提供线索等义务,其他的有法院审查把关,如果程序有问题法院不可能做出保全的裁定,也就无所谓保全错误,既然做出财产保全的裁定,那么即使错也不是申请人的程序上的错误,只能是法院的错误或者非财产保全程序上的错误。另外,从非财产申请保全程序上说,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的原因有:(1)在诉讼结果上申请人败诉。(2)申请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3)虽然起诉但被驳回。由于这些原因所导致的被申请人的财产损失,申请人应当赔偿。(二)从法院的角度看,根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一般是应当依申请人的申请来裁定财产保全的,只有当诉讼争议的财产有毁损、灭
    2023-06-12
    171人看过
  • 劳动仲裁诉前财产保全时间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诉前财产保全时间规定是30天,如果在30天之内没有提出诉讼那么就会对于财产保全进行解除。2015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新司法解释》),《民诉法新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该《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与《通知》、《规定》相比,《民诉法新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的期限作了全面修订,表现为:(一)保全期限均有延长,将存款冻结期限从六个月修订为一年,将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从一年修订为二年,将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从二年修订为三年,
    2023-04-11
    377人看过
  • 仲裁中财产保全有哪些条件
    C(一)仲裁财产保全的概念和条件根据法律的规定,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仲裁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2、确有保全的必要。所谓确有保全的必要,即指如果不采取保全措施,将来的仲裁裁决会面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形。因此,在仲裁程序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将来的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即成为仲裁中财产保全的必要条件。3、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二)仲裁财产保全的程序1、仲裁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必须由仲裁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而且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后,对仲裁案件作出仲裁裁决前,提出财产保全申请。2、仲裁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按照仲裁程序,仲裁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而必须将财产保全申请书递交仲裁委员会。3、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
    2023-05-01
    85人看过
  • 劳动仲裁能保全公司财产吗
    一、劳动仲裁能保全公司财产吗劳动仲裁过程中,出现可能造成裁决无法执行的情形时,劳动者可以申请保全公司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或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第十五条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二、仲裁裁决书包括哪些内容根据现行规定,仲裁裁决书应写明:1、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单位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人的姓名、职务;2、申诉的理由、争议的事实和要求;3、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
    2023-06-16
    404人看过
  • 涉外仲裁的财产保全与证据保全的执行管辖
    这一规定表明,涉外因素实际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争议的主体具有涉外性,即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外国法人的;二是争议具有其他涉外因素,即争议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或引起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我国涉外仲裁,最初称为对外贸易仲裁,后改称为经济贸易仲裁。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贯彻实施,同世界各国及地区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的迅速发展,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改为国际经济贸易仲裁,这有利于促进我国涉外仲裁工作的全面国际化和现代化。从性质上说涉外仲裁也可称为涉外经济贸易仲裁或国际商事仲裁,不过我国仲裁法并未引入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但我们称之为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和海事仲裁,实际上都属于国际商事仲裁。所谓国际商事仲裁,主要是指国际经济贸易仲裁。然而,商事的范围更为广泛,包括了各种商事关系,所以,国际商事仲裁除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外,还应包括运输、海事等专业仲裁
    2023-06-14
    232人看过
  • 仲裁有诉前证据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吗?
    一、仲裁有诉前证据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吗?有的。可以参看《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二、法律对于诉前证据保全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
    2023-06-03
    414人看过
  • 完善我国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制度
    [关键词]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是指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仲裁案件当事人的申请,就有关当事人的财产作出临时性强制措施,以保全申请人的权益,保证将来作出的裁决能够得到执行。目前,在国际上,赋予仲裁庭与法院共同决定财产保全的并存权力(concrrentpower),并将法院的权力限定在支持和协助仲裁的范围内行使;设立并完善仲裁前财产保全制度,使当事人能够根据案情的需要,在仲裁程序进行中或提请仲裁前及时地申请财产保全已逐渐形成一种普遍的实践。在我国,1991年《民事诉讼法》、1995年《仲裁法》以及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均对仲裁中的财产保全问题作了规定。2000年《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和几经修订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还专门就海事仲裁中的财产保全问题作出了规定。尽管如此,我国的财产保全制度仍存在一些不足,与国际普遍实践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决定财产保全的权力专属于人民法院,仲
    2023-06-14
    142人看过
  • 仲裁财产保全制度的概念和种类
    1、仲裁财产保全的概念仲裁财产保全是指为了防止出现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对争议的标的或当事人的财产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限制其对财产进行处分或转移的一项法律制度。虽然财产保全仅是一个临时措施,但是对于最终落实权利人的权利、保证仲裁裁决的实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2、仲裁财产保全的种类根据财产保全提起的时间不同分仲裁前财产保全和仲裁中财产保全两种。2013修改《民事诉讼法》,在原有仲裁中财产保全的基础上增加了仲裁前保全制度。相较于诉前财产保全,仲裁前财产保全更具有现实意义。因为目前司法实践对于诉讼保全的做法是,立案后不预先通知被告立案事宜,在保全完成后才会通知被告,以便防止通知立案后发生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况。加之诉讼立案程序的形式性审查,法院内部案件流转协调流畅,紧急的诉讼财产保全也能够很快得到处理,所以诉前财产保全的优势并不突出,很多情况下诉
    2023-06-06
    15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的财产保全,是指经济合同和财产权益纠纷申请仲裁后,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因某种原因,可能发生财产的转移、消耗、毁损、灭失或者标的物为容易腐烂和容易变质的情况,经当事人一方申请财产保全,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转... 更多>

    #仲裁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仲裁中的财产保全,申请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应按照有关程序进行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提出保全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保全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采取的某中强制措施。根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财产保全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财产保全申请。仲裁过程中,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 仲裁中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仲裁中的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怎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在仲裁中一样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条件是:1、申请人、被申请人系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2、存在因被申请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能;3、请求保全财产应为被申请人的财产或者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财产;4、有明确的财产线索和有关证明材料;5、属于受案法院管辖;6、按时交纳申请费并提供可靠担保。仲裁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文如下: 仲裁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xxx(写明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
    • 仲裁财产保全手续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4
      1、当事人提出申请。仲裁中的,必须由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而且应当根据法律的现定在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后,对仲裁案件作出仲裁裁决前,提出财产保全申请。2、仲裁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按照,仲裁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而必须将财产保全申请书递交仲裁委员会。3、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按照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财产保
    • 什么是“”?财产保全有哪几种情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1
      什么是“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有哪几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明确:财产保全,是当争议财产受某些因柴油影响,有可能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根据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财产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制度。财产保全分为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
    • 财产保全怎么申请仲裁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3
      财产保全申请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1、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财产保全申请提交人民法院的函; 2、财产保全申请书; 3、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复印件、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保全财产的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1)财产为机动车的,应提供机动车牌号、车辆管理机关; (2)财产为房地产的,应提供房地产处所及权利人姓名(名称),并提供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登记材料; (3)财产为个人银行存款的,应提供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