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对象与特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20:22:31 249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一、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对象的特点

1、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属性。

这是知识产权与物权、债权、人身权相比最大的特征,也正是因为这一特征,知识产权以及知识产权法才具有了与一般的民事权利、民事法律所不同的特殊性。

2、除了人身权内容之外,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一种非物质性的财产。

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工商业标记;其他具有财产价值的商业信息。这些客体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非物质性,并且属于民法上广义的财产范畴,而区别于其他民事权利。保护对象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其他财产权利的最主要的法律特征,知识产权的其他法律特征,都以此为根据,都是由这一特点派生出来的,知识产权法的各种制度设计也都与其保护对象的这一特点相联系。因此,这一特点是我们理解知识产权法的钥匙。

3、知识产权在性质上是对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的一种支配权。不同于债权,后者属于请求权;不同于物权,后者不具有人身利益;不同于人身权,后者不具有财产利益。

4、知识产权具有可广泛传播性。作为一种信息,它一旦产生,就可以通过各种传播媒介广泛传播。这种传播不能以国界、语言等加以限制。特别是在各种传播媒介十分发达的今天,除信息所有人严格保密以外,一项信息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可以传遍全世界,信息的“公共产品”特征越来越突显出来。而一项物质财产(即使是象空气、电、光等这样的无形财产)在同一时间只能存在于一个地方,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二个以上的地方。

5、知识产权可以同时被许多人使用。信息一旦公开,就会广泛传播,凡知悉该信息并具备相应条件者就町以对其进行使用。因此,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可以同时在相同或不同的地方被许多人直接使用,而且这种使用不会给该信息本身造成损耗,有可能受到损害的只是权利人的利益。物质财产由于其特定性和唯一性,不可能同时被许多人直接使用,而且使用必然对其带来耗损,不管这种耗损是多么微不足道。

6、知识产权不能用控制物质财产的方式控制。由于信息的非物质性和由此带来的易于传播的特点,所有人不能像对物质财产那样通过占有加以控制,排斥他人的侵害,因此,对信息所有人的保护更多地须借助于法律赋予的独占权利。

7、专有性

专有性也称垄断性或独占性,即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权利的客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权利人可以依法独占行使其知识产权,他人无权干涉。二是权利人依据有权排斥任何其他人未经其许可而行使其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并不是绝对的。为了促进智力成果的广泛传播应用,推动整个国家、民族的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知识产权法律规定了对权利人行使知识产权的必要限制,如确定了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及强制许可等法律制度,不允许权利人损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8、地域性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指知识产权受地域的限制。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授予的知识产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的范围内受到保护,而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要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保护,必须依照该国或该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得到授权。一般来讲,各国的知识产权立法是相互独自的,除本国已经参加的国际条约或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知识产权。

9、时间性

在相关的法律制度当中也明确的规定了具体的保护对象,其实知识产权并不是针对某一种权利的,就像是音乐作品,演绎作品,汇编作品等,这些都属于知识产权。不同的知识产权所具有的特点也都是不一样的,但注重保护知识产权才能推动国家经济发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垄断相关文章
  • 知识产权包括什么权利,知识产权的特点是什么
    一、知识产权包括什么权利知识产权包括以下这些权利:(一)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二)商标权人的权利: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三)著作权的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当然还有一些法律上认为属于知识产权的种类。所谓的知识产权,也就是经过别人注册的,经国家认可是属于个人的,小说,发明,或者是商标等,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作为商业用途使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二、知识产权的特点是什么知识产权
    2023-04-18
    343人看过
  • 知识产权保护法有什么保护知识产权的方法?
    首先就是要申请专利、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等,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这都是日后维权的重要凭证,其次要对行业信息进行监控,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企业是知识产权的主要创造者和使用者,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力量。中国的企业和企业家有义务、有责任自觉地承担起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责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增强共识,统一行动。:1、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遵循国际贸易通行规则,信守企业间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同、承诺。既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也注重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与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赢得中国企业和企业家的荣誉与尊严。2、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机制,积极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只有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拥有企业所在领域的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才能摆脱受制于人的弱者地位,才能有经济竞争力,才能享有受人尊重的
    2023-03-16
    112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知识】著作权侵权对象的特点
    著作权侵权对象的特点民事侵权对象包括财产权、人身权、人格权、知识产权等。与传统的民事权利(财产权、人身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专利权、商标权相比,著作权具有权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的特点,即著作权包含了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其中,著作财产权又包含了复制、表演等十多项权利。上述权利既可独立行使,也可结合行使。相应地,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也会表现出下述特点:一是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二是多项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此外,根据著作权法第46条第三项的规定,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构成侵权行为。这表明,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还包括合同债权。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国家的法律也开始将第三人对债权的侵害作为侵权行为对待〔3〕?。作为与现代社会文化、科学事业的发展休戚相关的法律,著作权法率先将对债权的侵犯规定为侵权行为,保证了债权当事人即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出版者权利的顺利实现。
    2023-06-08
    263人看过
  • 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滥用
    近些年来,知识产权正在成为国外跨国公司和大企业集团在中国争夺市场、谋求更大利润的重要工具。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专有权取得市场竞争的优势,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外商频繁发动的知识产权诉讼中也存在着知识产权滥用的情况,其目的在于给竞争对手制造困难,甚至将对手排挤出市场。不能笼统地说中日摩托车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都是知识产权滥用的表现,但是从所揭示出的一些事实来看,确实也不能排除这种嫌疑。知识产权滥用,是相对于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而言的,它是指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在行使其权利时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范围或者正当的界限,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知识产权滥用存在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但都以限制或阻碍正常的市场竞争为其目的和后果。例如,微软、思科以及DVD专利权人联盟6C、3C等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上都有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的嫌疑。其中,微软公司利用其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在中国市场上
    2023-06-07
    96人看过
  • 商业秘密权是否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
    广义的知识产权其实是包括商业秘密的。如果要说他和传统知识产权的区别的话,那么1、商业秘密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独占性”2、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其效力完全取决于商业秘密的保密程度。而传统的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和时间性的特点。一、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有哪些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一项为公众所知、可以轻易取得的信息,无法藉此享有优势,法律亦无需给予保护;一项已经公开的秘密,会使其拥有人失去在竞争中的优势,同样也就不再需要法律保护。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
    2023-03-30
    148人看过
  • 什么是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什么是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一般认为它包括版权(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版权(著作权)是指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工业产权则是指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在内的权利人享有的独占性权利。二、知识产权保护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获得授权;2、及时交专利年费,维持专利有效;3、涉及进出口贸易的进行海关备案,防止外来侵权;4、开拓海外市场的,申请PCT或者直接国家申请,进行商标国际注册,保护在出口国的专利权;5、被侵权时向法院提侵权诉讼,要求终止侵权获得赔偿;三、知识产权保护途径(一)通过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途径。1、专利权的行政保护:主管机关为国家知
    2023-02-22
    359人看过
  • 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中的保护对象包括哪些?
    一、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中的保护对象包括哪些?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知识产权,根据我国有关知识产权法律规定,我国的知识产权类型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权利类型。知识产权的对象是知识,知识产权的性质包括以下几点:1)无形;2)专有性;3)地域性;4)时间性;5)可复制性。知识产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创新者的权利,维护其权利不受侵害。但知识产权也有保护的期限,到日期必须公开,是为了为社会谋福利,促进社会进步。知识产权保护特征权利对象自然属性的不同,决定民事权利的区别。根据对象的自然状态,可以用形和体作为划分不同财产权的标准。物权是以人类的支配物为前提,物是形式与质料的统一;债权以人的行为作为前提,行为无形无体;知识作为形式,既非物质亦非行为的这一属性,决定了知识产权既不同于物权,也不同于债权。二、知识产权怎样保护?企业是知识产权的主要创造者和使用者,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力量。中国的企
    2023-04-13
    140人看过
  • 知识产权保护期可以续吗,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一、知识产权保护期可以续吗知识产权的保护期是受限制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保护期限是不同的。1、著作权《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2、专利权《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根据专利权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3、商标权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和第
    2023-04-19
    431人看过
  • 集成电路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吗
    一、集成电路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中国的知识产权领域目前属于专利范畴。中国专利原来分三个种类: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2001年10月1日起增加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大的原则是:关于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新设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新技术方案,小改进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大创新申请发明专利,而涉及方法、成分、系统的新技术方案只能申请发明专利。布图设计专有权通常由布图设计的创作人,即由完成布图设计的人享有。如果由多人共同完成,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其专有权的归属由合作者约定;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其专有权由合作者共同享有。受委托创作的,其专有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约定;未作约定或者不明的,其专有权由受托人享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2条,是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
    2023-04-27
    481人看过
  • 知识产权的概念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知识产权的概念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特征是属于无形财产权。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既有某种人身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专有性。一、公民可以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有哪些公民可以享有的下列民事权利能力:1.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2.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3.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4.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5.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
    2023-06-25
    129人看过
  • 中小企业成知识产权保护惠顾对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制定的《专利费用减缓办法》从昨日起开始施行。该办法对于个人或中小企业单位申请专利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现行专利申请费用不少有关部门截至2004年底的统计显示,国内受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类专利申请总量达到228万件,授予专利权125万件,其中国内的申请、授权量在82%以上。而我市一直以来都是专利申请的大户。记者从市知识产权局获悉,截至2005年底,全市累计申请专利26157件,累计专利授权15498件,两项指标分别列全国同类城市第五位和第四位,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比2004年增长80%以上。今年一季度专利申请量也达到了1422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73件,专利授权608件,专利申请、授权量和发明专利申
    2023-06-08
    409人看过
  • 邻接权保护的对象,邻接权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吗
    一、邻接权保护的对象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书刊的版式设计和图书的专有出版。二、邻接权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吗?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邻接权是国际版权法的通用概念。日益增多的国家授权保护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组织进行活动的利益,在公开使用作者作品、各种艺术家的演出或向公众播送时事、新闻报道及任何音响或图像方面进行活动的利益。邻接权的主要类别有:表演者禁止他人未经他们同意而对他们的表演进行录音、直接广播或向公众传播的权利;唱片制作者授权或禁止他人复制他们的唱片和禁止擅自复制的唱片进口发行的权利;广播组织授权或禁止他人转播、录制和复制他们的广播节目的权利。三、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两者区别在于: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以外,几乎都是法人。2.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
    2023-06-23
    67人看过
  • 虚构人物形象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一、虚构人物形象保护的条件。虚构人物形象除要具备著作权给予作品保护的最基本条件外,须具备以下特定要件:1、人物形象的完整性。完整的人物形象由个性特性、情节和反应三方面构成,三个要素缺一不可,否则不能获得人物形象的专有保护。2、人物形象的初创性。受保护的人物形象必须是作者首次构思创作而成。有在先人物形象的,在后人物形象就不能受保护。所以,民间传说中的人物、古现代英雄偶像或者真实人物的作品权利人无权阻止他人再度使用。3、人物形象的广泛传播性。传统著作权采取的是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一经创作完成便享有著作权,但是人物形象权并不随作品的完成而产生,并非所有的人物形象都受法律保护,只有广为人知、有一定知名度的人物形象才受保护。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官的知识结构、阅历及法律素养的不同,同样的事实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因此,民意测验、民意调查及专家鉴定不失为审理案件有利的辅助手段,通过广大民众和专家的帮助确定它
    2023-02-25
    209人看过
  • 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什么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一般认为它包括版权(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版权(著作权)是指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业产权则是指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在内的权利人享有的独占性权利。一、知识产权是怎么认定的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具体有:(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二、法律中规定的专利权不含著
    2023-03-08
    323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垄断
    词条

    垄断是指在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独立的大企业或少数大企业对相应部门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独占或联合控制的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垄断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 更多>

    #垄断
    相关咨询
    • 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方法特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2
      1、依据知识产权与其他(一般)民事权利联系和区别,知识产权的对象为包括商标、专利、版权(著作权)在内的以独创构思为核心并附以载体表达的民事权利。 2、知识产权和其他(一般)民事权利的区别主要源于知识产权本身的特殊性,即知识产权的对象具有复制性、地域性、时间性: (1)、复制性在于知识产权在载体上重复体现价值特点; (2)、地域性源于各个主权国家或地区对其管辖范围知识产权的特殊规定; (3)、时间性
    • 对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具有啥特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4
      1.对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的特点为由相应主管部门行使保护权。 2.行政保护的行使主体是行政机关,权利人或者第三人均可以向行政机关举报,但并不能自行启动相应的行政保护程序。 3.国家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某些比较严重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以及对某些知识产权向权利人予以授权等的行政行为。
    • 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是谁,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27
      提问者,依据知识产权与其他(一般)民事权利联系和区别,知识产权的对象为包括商标、专利、版权(著作权)在内的以独创构思为核心并附以载体表达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和其他(一般)民事权利的区别主要源于知识产权本身的特殊性,即知识产权的对象具有复制性、地域性、时间性:复制性在于知识产权在载体上重复体现价值特点;地域性源于各个主权国家或地区对其管辖范围知识产权的特殊规定;时间性源于各个主权国家或地区对其管辖范
    • 保护知识产权的特点包括哪三个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17
      保护知识产权的三个特点为: (1)独占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百,具有排他性质,任何人要实施专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并按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度,否则构成侵权。 (2)时间性。是指专利权只在内授权有效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或终止失效后该发明创造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容,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专利权的期限是由专利法规定的。 (3)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授予国
    • 2022年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象包括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9
      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象包括下列: (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4)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