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答辩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5:10:19 373 人看过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现申请人不服我机关于年月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提出的复议请求和理由,答辩如下:(写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辩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劳动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答辩人:(单位签章)

年月日

附: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份。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份。

注:

1.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答辩书是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提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答辩,阐述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和理由的文书。按照有关规定,被申请人收到复议机关送达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之日起,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复议机关提交答辩书。

2.①行政复议答辩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①答辩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②答辩的事实和理由;③认定事实的证据和法律依据;④具体答辩请求和答辩日期;⑤附件;答辩人的法定代表人署名,加盖答辩人的印章。

②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答诉状,阐明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答复书格式是什么样的
    一、行政处罚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二、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复议基本制度包括一级复议制度、合议制度、书面审查制度、回避制度、听证制度和法律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三、行政复议答复书
    2023-05-01
    353人看过
  • 劳动教养行政案件复议前置问题的答复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7〕闽行他字第17号关于劳动教养行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法律、法规未规定当事人对劳动教养决定不服,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复查不应视为劳动教养委员会的复议程序。因此,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对劳动教养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教养委员会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复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2023-04-24
    334人看过
  • 行政复议答复书是否送达申请人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答复书要送达到申请人,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一、行政复议的申请有哪些方式《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无论申请人是以书面方式还是口头方式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申请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复议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
    2023-04-04
    324人看过
  • 多长时间能收到行政复议答复书
    一、多长时间能收到行政复议答复书?一般5个工作日就会有答复的。《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二、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
    2023-06-02
    357人看过
  • 劳动行政复议是劳动和社会保障自我纠错的一种监督制度吗?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为根据劳动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劳社部令第5号)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包括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作出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一)对劳动保障和行政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许可证、资格证等行政许可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拒绝办理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依法办理的;(三)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有办许可证、资格证等变更、中止、取消的决定不服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审核、登记有关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五)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侵犯合法的用人自主权、工资分配权等经营自主权的;(六)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保护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险
    2023-02-18
    56人看过
  • 行政复议答复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被申请人的名称;(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一、行政补偿起诉书怎么写行政赔偿申请书应载明哪些内容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3、申请的年、月、日。行政赔偿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等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申请事项:申请事由:此致被申请的行政机关名称申请人:年月日附:1、书证份2、物证份3、证人证言份4、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二、起诉状应当包括哪些内容起诉状应包括的基本内容有: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2023-04-06
    465人看过
  • 在我国商标撤销答辩时行政复议吗
    可以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条件是: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州天内,对复议申请分别作出处理: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裁决不予受理并告之理由;复议申请书不完备的,发还申请人限期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一般来说,对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商标行政复议特殊的管辖形式有:1、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商标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管辖。2、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它们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3、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根据法律、法
    2023-04-27
    307人看过
  • 景德镇A公司劳动争议答辩书
    答辩人(被申请人):景德镇A公司代理人:沈英华,江西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答辩人(申请人):于某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劳动争议仲裁一案,依法进行答辩:一、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接管了B公司下属物业公司不符事实,答辩双方是2008年1月开始建立劳动关系答辩人是2008年1月份新设立的自然人投资的私营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与C公司之间是《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关系,与B公司之间没有任何法律承继关系。C公司确曾委托B公司管理过物业,但其与B公司解除合同后,再委托答辩人管理物业,是两次独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联。可见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接管了B公司下属物业公司不符事实,其诉称连续工龄8年更是无稽之谈。事实上答辩人是2008年1月与被答辩人协商一致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一年。被答辩人曾经与B公司签订过7年劳动合同即使属实,与答辩人无关。至于被答辩人所谓的工作地点和内容没有改变,不能证明其与两个独
    2023-04-22
    140人看过
  • 该怎样写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
    劳动仲裁答辩状答辩人:××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对××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事实与理由:向贵会申诉之我公司员工××,与其解除合同理由如下:一、××二、××根据《劳动法》、《××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公司做出的决定合法合理,有根有据。××××××××××××××××××××××××××××××××××××××××总之,一句话,敬请仲裁委员会充分考虑我公司之答辩,驳回申诉人提出的所有申诉要求。此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答辩人:××××年××月××日附:证据目录1、××2、××3、××4、××注:根据当事人的使劲情况,将事实和理由填充到上面,此外还要针对对方提出的仲裁请求的项目是什么来进行有目的性的回答
    2023-04-15
    87人看过
  • 政府采购行政复议答复期限
    一、政府采购行政复议答复期限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自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起计算。二、期间计算原则:《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对于上述规定,有人将其理解为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中止,有人则认为这属于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延长。这两种看法是从不同角度得出的不同结论:申请期限中止侧重于期限的法定性,即60日的法定期限不能突破,最终导致的“延期”申请的合法性,需要从期限中止角度加以理解。而期限延长的说法,更强调实际结果,最终的结果也是延长了申请的期限。从原则上讲,超过复议申请时效即丧失复议申请权,但在《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可以考虑不丧失申请权。理由是:第一,《行政复议法》设定申请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行政相对人尽快行使复议申请权,而非剥夺行
    2023-03-01
    410人看过
  • 不服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答辩状怎样写
    一、不服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答辩状怎样写答辩人:××案由:上诉人×××因××××一案,不服××市××区[20××]×字第××号的判决,提出上诉。提出答辩如下:答辩理由:综上所述,...。此致××市中级人民法院附:本答辩状副本份答辩人:××××××年××月××日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并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还要写明他与答辩人的关系。如委托律师代理,只写明其姓名和职务。被告人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人)的,先列写答辩人及其单位全
    2023-06-06
    258人看过
  • 劳动争议答辩书(2)劳动仲裁时效的认定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2008年09月27日劳动争议答辩书(2)2008-09-2711:21劳动争议答辩书上海市奉贤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董**(以下简称“申诉人”)与上海**汽车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诉人”)的劳动争议一案已于2005年6月7日进行了第一次庭审,现被诉人针对申诉人在庭审中新提出的申诉请求答辩如下:一、申诉人要求被诉人支付2004年7月~2005年1月间的加班费及与之对应的25%的经济补偿金的的理由是不成立的。1、申诉人要求被诉人支付加班费的请求已经超过了时效。被诉人每个月给申诉人发放工资时都有相应的工资凭证及申诉人本人的签字。工资凭证上详细的列明了工资的基本构成部分。申诉人对于被诉人是否拖欠、克扣其加班报酬的情况应该非常清楚。也就是说,从申诉人拿到工资单的那
    2023-06-09
    479人看过
  • 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答复书写作指南
    认为被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作出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单位提出复议申请。对大多数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可以选择,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先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向法院起诉。政府信息公开告知的形式告知的形式,是书面还是口头,告知完需要给申请人多长时间回复,这期间是否计算在审理期限内,法律依据是找不到了,好在《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释义》中还算给了比较明确的解释:申请人错列被申请人,实际上是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存在瑕疵,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进行更正。行政复议机构应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五日内通知申请人进行更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
    2023-07-07
    290人看过
  • 行政复议没有答复怎么办
    一、行政复议没有答复怎么办《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诉讼法》规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行政复议程序规定有哪些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
    2023-04-24
    35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回复书答辩请求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0
      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答辩书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现申请人不服我机关于年月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提出的复议请求和理由,答辩如下:(写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行政复议答辩书盖公章?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4
      一种是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这种案件称为公诉案件。一种是由公民自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这种案件称为自诉案件。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除了自诉案件外,其他案件都是公诉案件。
    • 行政复议后是否提交劳动答辩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6
      以下是可供参考的行政复议劳动答辩状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现申请人不服我机关于年月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提出的复议请求和理由,答辩如下:(写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行政复议多久时间书面答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5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应在收到《行政复议答辩书》及申请书副本或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内提出书面答复。10日是指自然日,不是工作日。
    • 行政复议书面答复多久才能收到行政复议答复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6
      依据行政复议的有关规定,5日内会答复你不予受理,7日内会答复你已经转送,一般问题,从正式受理开始计60日内答复复议决定,若遇到特殊情况,至多90日内可以得到复议决定。 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