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的不当得利行为表现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22:11:47 389 人看过

恶意的不当得利行为表现如下:

(一)给付不当得利:

1.自始欠缺给付目的。

2.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

3.给付目的不达。

(一)非给付不当得利:

1.基于受益人的行为。

2.基于受损者行为。

3.基于第三人行为。

4.基于法律规定。

一、薅羊毛违法吗哪些行为会被抓

薅羊毛可能会犯法而被判刑。薅羊毛本身不违法,但是一旦使用了非法手段,那么肯定是违法的。对于普通用户和“羊毛党”,其法律责任应根据获利程度的不同区别对待。情节轻微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据民法关于无效民事行为和不当得利的规定处理。

专业“刷单”、虚假交易、骗取平台补贴等行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隐瞒真相获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则可能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

对于不当得利

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个分别是: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二、不当得利可有哪些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1、一方受利益;

2、他方受损失;

3、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受益方取得利益没有合法依据。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986条规定,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三、不当得利概念指的是什么

不当得利概念指的是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事后失去法律依据而被确认为他人遭受损失的利益,应当承担返还的义务。不当得利有四个要素:

1、一方获得利益。具体来说,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某些事实而获得或增加财产或利益的积累;

2、他方受损。包括积极减少和消极减少财产。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财产本不应减少而减少;财产的消极减少是指本应增加而不增加;

3、利益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具体分为直接因果关系和非直接因果关系,即损失必须由收入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

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原因,即没有法律依据,在给付不当得利中分为自始或后续缺乏给付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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