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与担保之间的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0:11:34 359 人看过

同一债权由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和物同时担保的,担保人只对物以外的债权承担担保责任,即担保人承担补充担保责任。2同一债权同时有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和财产担保的,合同对各方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有明确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担保人或者财产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无权要求保证人或者物的保证人承担超出合同范围的责任。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和物同时担保同一债权的,当事人对担保和物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保证人和物的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同一债权既有担保又有实质性担保的,债权人放弃实质性担保的,保证人在放弃该债权的债权人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这一规定只适用于该物的担保由债务提供的情况。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时,因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处于同一地位,债权人有权选择行使物的担保或者保证。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双方均有义务承担担保责任。此时,债权人放弃担保对担保人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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