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10:02:27 277 人看过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

1、先履行义务人有确切证据能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2、对方为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的;

3、对方丧失商业信誉的;

4、有对方履行债务的能力受损的其他情形的。

一、担保合同中止履行可以是什么情形

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其属于从合同。。

签了担保合同后,如果其中一方出现了法定的中止履行的情形时,则另一方可以中止履行主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履行的方式有哪些以及履行时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

合同履行的方式的类型有:

1、正确履行。

(1)履行主体正确;

(2)履行标的正确;

(3)履行时间正确;

(4)履行地点正确;

(5)履行方式正确。

2、亲自履行。

3、条款约定不明的履行。

4、第三人履行。

5、价格变动的履行以及不完全履行。

注意事项:

1、严格审查对方资信情况,是否有履行偿还能力,在出现风险时我方的利益有否保证;

2、合同的变更要书面提出或书面答复,答复切记不可口头答复,最好用电报形式,以免上当。

3、合理行使不安抗辩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您可以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您依照合同约定应当先履行的义务,等待对方提供适当担保。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您可以解除合同。不可直接解除合同或拒绝履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4、注意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三、合同中止的理由有哪些

合同中止的理由如下:

1、合同单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合同单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合同单方丧失商业信誉;

4、合同单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规定,当事人依据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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