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享有的权利—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13 03:28:48 297 人看过

张某手头有一笔闲钱欲炒股,因对炒股不熟便购买了某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张某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享有的权利,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按份额享有基金财产收益

B.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C.可回赎但不能转让所持有的基金份额

D.可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来更换基金管理人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选项C错误。《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六)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七)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选项D正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三)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四)决定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五)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四章 基金的运作方式和组织  第四十八条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设立日常机构,行使下列职权:\n(一)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n(二)提请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n(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的托管活动;\n(四)提请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n(五)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权。\n前款规定的日常机构,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举产生的人员组成;其议事规则,由基金合同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2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检察监督—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县检察院认为乙县法院的生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对其提出检察建议B.丙市检察院就合同纠纷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检察建议,要求重新仲裁C.丁县检察院认为丁县法院某法官在制作除权判决时收受贿赂,向该法院提出检察建议D.戊县检察院认为戊县法院认定某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判决存在程序错误,报请上级检察院提起抗诉【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检察监督。选项A.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2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选项C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3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
    2023-11-30
    325人看过
  • 遗嘱继承—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A.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B.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C.继承人自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D.继承人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可知,李某可以依据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其他法定继承人无权再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据此可知,继承人李某在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而不是要等办理完过户登记后才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2023-05-04
    50人看过
  • 涉外收养—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某甲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甲国,在中国收养了长期居住于北京的中国儿童,并将其带回甲国生活。根据中国关于收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应同时符合甲国法和中国法B.收养的条件和手续符合中国法即可C.收养效力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中国法D.收养关系解除的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甲国法【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据此可知,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应同时符合甲国法和中国法。收养效力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甲国法。收养关系解除的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中国法。
    2023-05-04
    419人看过
  • 好意施惠—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兹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A.①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B.②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C.③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D.④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好意施惠、意思表示、民事法律关系。选项A错误。①中张某让李某搭乘虽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好意施惠,但开车过程中应当尽到一般的注意义务,违章驾车导致李某残疾,存在主观过错,导致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选项B正确。②中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是一种自愿参与的活动,
    2023-05-04
    281人看过
  • 一物多卖—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甲有件玉器,欲转让,与乙签订合同,约好10日后交货付款;第二天,丙见该玉器,愿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遂与丙签订合同,丙当即支付了80%的价款,约好3天后交货;第三天,甲又与丁订立合同,将该玉器卖给丁,并当场交付,但丁仅支付了30%的价款。后乙、丙均要求甲履行合同,诉至法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应认定丁取得了玉器的所有权B.应支持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C.应支持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D.第一份合同有效,第二、三份合同均无效【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物多卖、所有权转移。选项A正确,选项B.C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
    2023-05-04
    411人看过
  • 诋毁商誉—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地板公司在一市电视台投放广告,称“红心牌原装进口实木地板为你分忧”,并称“强化木地板甲醛高、不耐用”。此后,本地市场上的强化木地板销量锐减。经查明,该公司生产的实木地板是用进口木材在国内加工而成。关于该广告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属于正当竞争行为B.仅属于诋毁商誉行为C.仅属于虚假宣传行为D.既属于诋毁商誉行为,又属于虚假宣传行为【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地板公司发布对比性广告,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品信誉,属于诋毁商誉行为。该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地板公司的产品并非原装进口实木地板而宣称原装进口,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2023-06-12
    406人看过
  • 入户盗窃—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甲在强制戒毒所戒毒时,无法抗拒毒瘾,设法逃出戒毒所。甲径直到毒贩陈某家,以赊账方式买了少量毒品过瘾。后甲逃往乡下,告知朋友乙详情,请乙收留。乙让甲住下(事实一)甲对陈某的毒品动起了歪脑筋,探知陈某将毒品藏在厨房灶膛内。某夜,甲先用毒包子毒死陈某的2条看门狗(价值6000元),然后翻进陈某院墙,从厨房灶膛拿走陈某50克纯冰毒(事实二)甲拿出40克冰毒,让乙将40克冰毒和80克其他物质混合,冒充120克纯冰毒卖出(事实三)关于事实二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翻墙入院从厨房取走毒品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B.甲进入陈某厨房的行为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C.甲毒死陈某看门狗的行为是盗窃预备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想象竞合D.对甲盗窃50克冰毒的行为,应以盗窃罪论处,根据盗窃情节轻重量刑【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2023-12-23
    146人看过
  • 驳回起诉—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张*因与王-旭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向王-旭送达应诉通知书,发现王-旭已于张-丽起诉前因意外事故死亡。关于本案,法院应作出下列哪一裁判?()A.诉讼终结的裁定B.驳回起诉的裁定C.不予受理的裁定D.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婚姻关系自夫或妻一方死亡之日起自动消灭。据此可知,张-丽与王-旭之间的婚姻关系已于王-旭死亡之日消灭。因此,张-丽的诉讼不再符合起诉条件。另外,《民诉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据此可知,法院应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2023-11-29
    456人看过
  • 用人单位章程—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2012年7月1日起,王某上班,不久即与同事李某确立恋爱关系。9月,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征得工会主席同意,公司公布施行《工作纪律规定》,要求同事不得有恋爱或婚姻关系,否则一方必须离开公司。公司据此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经查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公司与王某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为王某买了失业保险。关于该《工作纪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制定程序违法B.有关婚恋的规定违法C.依据该规定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违法D.该公司执行该规定给王某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用人单位章程。选项A正确。《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规章的制定程序违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
    2023-05-04
    162人看过
  • 法律职业人员—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根据有关规定,我国法律职业人员因其职业的特殊性,业外活动也要受到约束。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法律职业人员在本职工作和业外活动中均应严格要求自己,维护法律职业形象和司法公信力B.业外活动是法官、检察官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司法职责的延伸C.《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规定了律师在业外活动中不得为的行为D.《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公证员应当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品行,妥善处理个人事务【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三条规定,法官应当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和业外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维护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三条规定,检察官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在履行职责、行使检察权的各个方面和职务外活动中恪守职业道德要求。
    2023-12-07
    410人看过
  • 抢劫致人死亡—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郑某等人多次预谋通过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为方便跟踪运钞车,郑某等人于2012年4月6日杀害一车主,将其面包车开走(事实一)后郑某等人制作了爆炸装置,并多次开面包车跟踪某银行运钞车,了解运钞车到某储蓄所收款的情况。郑某等人摸清运钞车情况后,于同年6月8日将面包车推下山崖(事实二)同年6月11日,郑某等人将放有爆炸装置的自行车停于储蓄所门前。当运钞车停在该所门前押款人员下车提押款时(当时附近没有行人),郑某遥控引爆爆炸装置,致2人死亡4人重伤(均为运钞人员),运钞车中的230万元人民币被劫走(事实三)关于事实一(假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抢劫致人死亡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杀害他人后立即劫取财物的情形B.如认为抢劫致人死亡仅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则对事实一只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与盗窃罪(如否认死者占有,则成立侵占罪),实行并罚C.事实一同时触犯故意杀人罪与抢劫罪D.事实一虽是
    2023-11-26
    204人看过
  • 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B.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比例记入个人账户C.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D.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选项C.D正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023-05-04
    338人看过
  • 证人出庭作证—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关于证人出庭作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需要出庭作证的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适用证人作证的规定B.警察就其非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不适用证人作证的规定C.对了解案件情况的人,确有必要时,可以强制到庭作证D.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只有情节严重,才可以处以拘留,且拘留不可以超过10日【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证人出庭作证。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
    2023-05-04
    233人看过
  •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对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人入境、逗留和离境,特别行政区政府可以实行入境管制B.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任免检察官C.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因行为不检或违反誓言而经出席会议的议员三分之二通过谴责,由立法会主席宣告其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D.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相关规定。选项A正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4条第2款规定,对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人入境、逗留和离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实行出入境管制。《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39条第2款规定,对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人入境、逗留和离境,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可实行出入境管制。选项B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8条第(六)项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
    2023-11-30
    5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上诉的受理—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8
      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不应受理当事人的上诉请求?() A.宋某和卢某借款纠纷一案,卢某终审败诉,宋某向区法院申请执行,卢某提出执行管辖异议,区法院裁定驳回卢某异议。卢某提起上诉 B.曹某向市中院诉刘某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损失1元钱,中院驳回其请求。曹某提起上诉 C.孙某将朱某打伤,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并申请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后朱某反悔提起上诉 D.尹某诉与林某离婚,法院审查中发现二
    • 夫妻共同债务—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06
      黄某与唐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财产平均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全部由唐某偿还。经查,黄某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婚房。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刘某只能要求唐某偿还10万元 B.刘某只能要求黄某偿还10万元 C.如黄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唐某追偿10万元 D.如唐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黄某追偿5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B错误。
    • 基金份额持有人购买基金后都享有哪些权利?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什么权利(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六)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七)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八)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由于基金份额实质上是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
    •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详解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买一套就行啊,白皮卷才20块钱一套。鲤鱼网上很多大家分享的司法考试资料,你可以去看看能不能找全。
    • 股份有限公司的普通股持有人拥有哪些权利,持有人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8
      股东权可分为固有权与非固有权。所谓固有权,又称法定股东权,是指未经股东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股东大会多数决予以剥夺或限制的权利; 股东权利通常称为“股东权”,是指股东基于出资认购股份,而在法律上享有的各种权利。 股份有限公司的普通股持有人一般享有以下权利: 1,经营参与权。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推出建议。还包括审议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出卖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建议和财务报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