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9 13:40:19 281 人看过

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如下: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社会保险;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有什么

劳动合同中的可备条款是指除法定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也可以不约定的条款。是否约定,由当事人确定。约定条款的缺少,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成立。虽然约定哪些条款由双方当事人决定,但国家对约定条款的内容有强制性、禁止性规定的,仍应当遵守,约定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3日 2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分类,劳动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分类劳动合同按不同标准可以有如下不同的分类:(1)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续订合同,延长期限。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阅的,没有期限规定的劳动协议。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长期在一个企业等用人单位内从事生产或工作,不得无故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得无故辞退。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的工作岗位。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以劳动者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来确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以完成某项科研,以及带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建立的是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要加入劳动单位集体,遵守劳动单位内部规则,享受某种劳动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就是
    2023-03-16
    438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什么
    (一)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指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应约定期限是一年或几年。(二)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什么工作,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应当履行的劳动义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岗位、工作性质、工作范围以及劳动生产任务所要达到的效果、质量指标等。(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必须提供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即用人单位保证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和劳动过程中安全健康保护的基本要求。包括劳动场所和设备、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用人单位不仅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而且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四)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岗位、技能
    2023-03-09
    25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的类别是什么?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是什么
    根据不同的标准,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几类:(1)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分为三类: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与其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具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合同期满后,双方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终止。如果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并延长期限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企业与其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无期限劳动协议。劳动者参加工作后长期在企业或者其他用人单位从事生产、工作的,不得无故离职,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辞退。这类合同一般适用于技术性强、需要持续开展的工作C.以完成某项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以劳动者承担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例如,完成一项科学研究和一份临时和季节性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在合同期间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应当加入劳动单位集体,遵守劳动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享受一定的劳动保险待遇根据劳动合同的分类标准,中国劳动法将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某项工作的期限。为
    2023-05-07
    338人看过
  • 雇佣合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简要分析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4)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
    2023-02-24
    379人看过
  •  七个必须包含的劳动合同条款
    本文介绍了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在劳动合同中,应该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和终止期限,以及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目前就期限来说,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在员工当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较普遍。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和终止期限。但是,已经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同样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及终止条件。2.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应当尽量明
    2023-08-30
    304人看过
  •  劳务合同条款解析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劳动合同中包含的条款,如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特别要注意实习期、工资、工作地点和工作制度,对于工作地点的约定应明确且范围越小越好。最好找正规的企业单位来签订劳动合同,以保护自身权益。当前,许多劳动者都面临着签订劳动合同时被欺骗的问题。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在其中,劳动者对于约定的实习期,
    2023-11-20
    106人看过
  • 没有必要的条款,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吗
    1、《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缺少必要条款是否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应由雇主和雇员协商,并在雇主和雇员签署或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中某些必要条款的缺失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整体效力。缺失部分可由双方协商增加,如协商不成,可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但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劳动合同文本。为规避劳动合同制作中的缺陷所带来的法律风险,可直接选择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模式,或者在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模式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有下列规定:(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工人的姓名、地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地点(五)工作时间、休息和
    2023-05-07
    41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必备的条件
    合同订立程序
    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有:(一)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即公民个人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而用人单位也必须具备相应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即要求合同必须完全具备法定必备条款,所载法定和约定条款都须符合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终止条件等均不得违反国家的强制性标准。(三)劳动合同订立程序合法,即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合法以及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等原则,遵守法定的程序。一、劳动合同无效包括哪些情形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出于自愿,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关系的一方违背了他们的真实意愿。2、用人单位
    2023-03-09
    141人看过
  •  劳务派遣诉讼必要条件分析
    劳务派遣诉讼前提条件包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时,申请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时,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务派遣诉讼前提条件如下: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 务 派 遣 仲 裁 前 置 条 件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至派遣单位从事劳动活动,而派遣单位则按照与用人单位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纠纷,此时劳务派遣仲裁前置条件是什么呢?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
    2023-09-14
    18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主要条例摘选和实践分析
    苏州的外地务工者比较多,中小型私人企业也也多。很多时候,当事人咨询的问题都是大同小异,今天特意摘选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为大家分析作为劳动者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企业怎样能够最大化的避免劳动纠纷。第一劳动者入职单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很重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二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怎么办--可以向单位要求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
    2023-12-03
    12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比较分析
    1、两者的概念不同,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劳动合同法,是指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2、劳动法的内容比劳动合同法的内容更加广泛,而劳动合同法的内容相较于劳动法的内容更加详细,范围也比较窄。劳动法经济补偿金与生活费的区别有什么二者具有以下区别:(一)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依据有所不同:国有企业职工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企业发给的生活补助费是依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作出的;而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时,企业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规章《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支付给职工一定数额的补偿金。(二)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的性质不同:前者具有补偿的性质;后者具有补助的性质。(三)适用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的条件不同: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条件是劳动合同的解除;而生活补助费的适用条件是劳动合同期满双方都不再续订
    2023-07-03
    67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为: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约定条款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如有违背劳动合同部分失效。比如试用期的规定,保密协定,培训协议等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2、劳动合同双方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比如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在校学生,军队现役人员等不能与企业签定正式劳动合同。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也不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必须合法经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等。违法的企业,比如制毒工厂,劳动合同当然无效,有些公司不具备劳动用工权,也无权订立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有些企业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讲有事实劳动合同的
    2023-08-17
    425人看过
  • 施工合同备案的必要性分析?
    施工合同是必须备案的。施工合同进行备案是为了加强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利用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另外备案机构还应当对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施工合同可以在网上申报,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施工合同备案罚则还存在吗不存在。施工合同签订未备案是没有处罚措施的。备案不是效力性强制规定,不备案的合同仍可以是有效的合同。备案与否在工程款结算方面有很大影响。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在自投标人中标时就已成立。法律并未规定需经登记备案才生效。这条规定是国家政府管理部门为了严格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合同而采取的行政管理方法。设立这种备案制度,并不是中标合同必须经过行政部门审查
    2023-07-01
    375人看过
  • 分析劳动合同期限的概念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护,而且也是对用人单位长期利益的一种保护。为什么要设置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便建立了劳动关系,各自要依据自己的劳动行为来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但是,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不可能无头无尾,成为永恒不变的关系,尤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流动是必然的。劳动关系可能是较长期限的,也可能是短暂的
    2023-07-08
    40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必须要填同时有哪些必要条款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0
      劳动合同哪些必填提出了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基本条款, 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分别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款: (一)《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和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等内容,工作时间主要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等
    • 哪些条款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12
      根据《劳动法》第19条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必备条款中,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是核心内容。要求内容明确、具体,特别要写清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具体的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的具体金额和劳动报酬的组成。 在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中还有一项内容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加以注意的,就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 分析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内容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国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姓名、地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 (九)法律、法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除
    • 关于劳动合同法案例及分析案例分析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1
      关于劳动合同法案例及分析案例1:陈某与某电脑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6个月,如果该电脑公司与陈某约定的试用期是6个月,试用期内的月工资900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2000元,6个月的试用期工作,而且该公司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了试用期的全部工资,那么该公司与陈某约定的试用期期限是否合法?如果违法,电脑公司与陈某最多可以约定试用期的期限为多长?该公司应当支付的试用期工资是多少?陈某应该获得多赔偿金?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