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这些活动产生的诉讼关系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之间的财产和个人关系诉讼。也就是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的总和,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关系
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根据2012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于2013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法人之间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与公民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外国法院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民事诉讼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权益矛盾或经济利益冲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民事诉讼。民事案件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和特别案件的总和,以及这些诉讼活动产生的法律关系进行审理和解决。一般来说,当您的人身和经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来制裁民事侵权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
2.共同海损民事诉讼的认定,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之一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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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的定义 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机器和锅炉的损害、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共同海损费用...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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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如何确定诉讼请求主体?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以及我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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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管辖权的法院如何确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0在民事诉讼中,根据案件的不同,法院的管辖权也是不同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