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代征政策下,农民能否重新拥有土地所有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6:21:53 113 人看过

以租代征后可以回到自己的土地上。由于以租代征是违法的,而且该协议也因为违反法律而无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强制性规定不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农村土地遇到以租代征怎么办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以租代征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村民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土地管理部门会责令征用者恢复土地原状,并且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4: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所有权相关文章
  • 农民是否可以拥有土地永佃权
    实行土地国有化以后,在土地制度安排上就要解决好国家和农民的关系问题。为了使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能够真正得以稳定,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发育,必须把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界定为完整的用益物权。建议采用国际通例,赋予农民永佃权,即在土地国有的基础上确立国家和农民之间的永久性租佃关系。首先,家庭承包的“承包”和中央反复强调的“长期稳定”、“30年不变”既不规范,也不能使人放心。“承包”则意味着“合同到期则另行安排”,“长期”又到底有多长?“30年不变”,那么30年以后呢?这种说不清楚的“物权制度”如何能有效率预期?这就启发我们,必须赋予农民在国有土地上的永久性的用益物权,也只有这样,真正完善的土地流转市场才能形成,土地抵押之类的“操作困难”才能成为不困难,农民得到的“物权”才有可能完整。其次,永佃权作为用益物权的一种,已经为当今世界各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是现代法学的规范提法和重要内容,是一种
    2023-05-04
    262人看过
  • 民法典村民小组是否拥有土地所有权
    一、民法典村民小组是否拥有土地所有权民法典村民小组不是拥有土地所有权,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是国家和集体组织。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城市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二、集体土地使用权继承可以吗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
    2023-05-06
    462人看过
  • 农民土地补贴新政策有哪些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2023-02-26
    452人看过
  • 农民土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023-04-14
    403人看过
  • 农民土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
    2023-06-27
    133人看过
  • 个人是否拥有土地所有权
    并不是所有的土地所有权都是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权目前是分为两种,分别是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自然人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统一和唯一的主体,由其代表全体人民对国有土地享有独占性支配的权利。集体土地所有权是由各个独立的集体组织享有的对其所有的土地的独占性支配权利。土地所有权是一项专有权,其权利主体的特定性。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一、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有哪些土地使用权的特征主要表现在:1、主体的特定性;2、交易的禁止性;3、权属的稳定性;4、权能的分离性。二、土地所有权包括哪些土地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
    2023-03-03
    41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主要由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构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土地所有权
    相关咨询
    • 征收农民土地新政策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22
      1、补偿是否合理应当建立征收是否合法的基础上。建议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2、具体涉及到土地、房屋、林木等地上附着物以及相关经营损失等征地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复的征收方案以及当地征地区片地价等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3、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 村委会代表是否拥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法律明确界定农村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权,不是村委会所有权或村干部个人的所有权。村委会是由农民集体推举的,可以代表农民集体行使其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单位。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
    • 农民土地新政策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05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
    • 征收农民土地的新政策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05
      1、补偿是否合理应当建立征收是否合法的基础上。建议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2、具体涉及到土地、房屋、林木等地上附着物以及相关经营损失等征地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复的征收方案以及当地征地区片地价等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3、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 农村土地以租代征是否违法,以租代征是否违反了土地所有权的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6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而以租代征则是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其结果必然会严重冲击用途管制等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