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彩礼配嫁妆是登记结婚的法定要求吗?
登记结婚和彩礼、嫁妆无关,登记结婚的法定条件是: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二、哪些情况下女方需要退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彩礼嫁妆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彩礼嫁妆纠纷的起诉状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
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
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彩礼跟嫁妆是结婚登记时的一种民间习俗,没有彩礼跟嫁妆,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构也一定会签发结婚证,我国法律制度中也没有明确规定彩礼跟嫁妆问题,但明确规定了退彩礼的条件,类似于男方给了彩礼后双方没有结婚的,女方就应该退回彩礼。
-
女方的嫁妆属于结婚彩礼吗?
258人看过
-
结婚收彩礼就会陪嫁妆吗?
368人看过
-
结婚先给彩礼再给嫁妆吗?
254人看过
-
结婚只有彩礼没有嫁妆合法吗
64人看过
-
结婚时嫁妆和彩礼是必须给的吗?
254人看过
-
未登记结婚离婚,嫁妆如何分配?
401人看过
-
结婚需要嫁妆彩礼,问下嫁妆和彩礼是一样的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8彩礼=男方给女方的金钱或物品. 嫁妆=女方嫁入男家时带来的金钱或物品. 彩礼(聘礼)一般是给女方家长的.嫁妆则是夫妻两的. 依照传统, 聘礼多数为物品,女方会分发给亲戚朋友的东西.如喜糕,喜饼,糖果,金饰(新娘的5点金),钱(红包)等.下聘(礼),既提亲,谈论几时接娶新娘的日子. 嫁妆则属女方自身用品居多.柜,橱,箱,衣服,首饰等.出嫁时,姑娘带着一起到男方家去的东西.嫁妆彩礼都是少不了的呢。
-
结婚时,嫁妆属于彩礼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1-05-281、女方的嫁妆属于结婚彩礼,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情况如果将给付人
-
登记前办婚礼,用彩礼钱买嫁妆,离婚女方可以带走全部嫁妆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16彩礼、嫁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彩礼、嫁妆是婚前获得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受赠一方可以带走;如果是婚后获得的,则只要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新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彩礼和嫁妆相同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06彩礼和嫁妆法律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婚前支付并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三种情况之一,应当返还彩礼。嫁妆一般是女方婚前财产,归女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夫妻双方都有财产协议,约定婚后归双方共同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登记结婚并未共同生活的应当返还彩礼和嫁妆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1-31案例情况: 登记结婚后,妻子从未在家过夜,夫妻双方从未有过共同生活,之后妻子请求离婚,并要求丈夫返还嫁妆,丈夫也同时提出反诉,要求妻子返还彩礼。那么,他们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呢?近日,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离婚案件,在法院的调解下,夫妻双方互相返还了嫁妆和彩礼。 2004年9月,张某(女)与陈某经人介绍互相认识了。当时张某正在和同村的李某谈恋爱,但张某的父母并不喜欢李某,相反,他们很是喜欢陈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