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市大埔县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行政审批补正材料告知书》或《行政审批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行政审批补正材料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组织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考核验收,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4.决定。审核审查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禽蛋孵化场、商品代仔畜生产场)》;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县公共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行政审批补正材料告知书》或《行政审批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行政审批补正材料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组织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考核验收,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4.决定。审核审查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禽蛋孵化场、商品代仔畜生产场)》;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公共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
韶关芙蓉新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怎么做
75人看过
-
汕头潮阳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如何申请
201人看过
-
佛山顺德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依据是什么
442人看过
-
江门新会区原种、祖代种禽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178人看过
-
江门新会区商品代仔畜生产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是什么时间
409人看过
-
大埔县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有哪些前提
264人看过
-
怎么办理种畜禽生产许可证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02生产经营畜禽冷冻精液、胚胎或者其他遗传材料的,由国务院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生产经营种畜禽的单位和个人,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发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一)符合良种繁育体系规划的布局要求; (二)所用种畜禽合格、优良,来源符合技术要求,并达到一定数量; (三)有相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四)有相应的防疫设施; (五)有
-
2022年申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12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 2、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 5、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
申请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要具备哪些条件?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4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 2、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 5、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
崇左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流程怎么走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25一、崇左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申请 2、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 3、审查,省畜牧兽医局审查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提出是否准予许可的意见 4、根据审查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5、根据领导审批决定,办理批件,打印证件 6、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农业农村厅窗口领取证件 二、崇左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兽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从事兽药生产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兽药
-
石家庄的肉品生产经营者禁止经营哪些畜禽、肉品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4肉品生产经营者禁止经营下列畜禽、肉品: (一)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 (二)依法应当检疫检验而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 (三)腐败变质或者注水、注入其他物质、掺杂、感官性状异常以及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的。 风险提示:肉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关有效证照。禁止无证照从事肉品生产经营活动。从事肉品加工、销售的人员应当注意保持个人卫生,保持设施及用具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