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仲裁当事人权益和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21:25:04 467 人看过

当事人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协议中应写明仲裁机构的名称,没有写明的应达成仲裁补充协议。鉴于纠纷发生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可能性较小,涉外企业应在签订合同时就订明仲裁条款。

作为中方当事人,选择仲裁机构时应尽量选择在本国或本地的仲裁委员会。这样不但联系方便,而且对仲裁适用程序、适用法律等一般了解多一些,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应当研究了解仲裁法律知识,熟知仲裁的各项程序以及适用的法律,以便及时充分地做好准备,争取仲裁的主动权。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充分举证;《仲裁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这就是说,举证的义务在当事人,仲裁庭只有在认为有必要时才自行搜集证据。如果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主张举证,就要承担败诉的责任。

(一)、简易程序的概念

简易程序是指仲裁庭对于争议金额小、案件比较简单,或者虽然争议金额较大但当事人同意的案件进行审理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程序。

简易程序的特征:

(1)审理案件的仲裁组织形式简单;

(2)审理案件的方式灵活。

(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事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或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适用简易程序。

(三)、仲裁庭的组成

涉外仲裁规则规定,除非双方当事人已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共同选定了1名独任仲裁员,双方当事人应在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书之日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仲裁相关文章
  • 涉外仲裁当事人对裁决申请执行情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规定,外国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将依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这就是说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是能够得到承认和执行的。我国在加入《纽约公约》时作出了“互惠保留”和“商事保留”,也就是说,我国仅对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仲裁裁决予以承认和执行,对根据我国法律认定属于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才适用该公约。该公约与我国《民事诉讼法》有不同规定的,按照公约的规定办理。对于由临时仲裁庭作出的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如果裁决作出国是我国已加入的《纽约公约》成员国,根据该公约关于:“仲裁裁决”的定义,则外国临时仲裁庭作出的裁决能够在我国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如果是国际民间组织的仲裁机构作出的外国仲裁裁决,按照《纽约公约》的规定,也可以
    2023-05-01
    188人看过
  • 涉外仲裁当事人如何申请外国法院执行
    我国1987年4月加入《纽约公约》后,中国的仲裁裁决就可以到一百二十多个国家或地区申请承认和执行,而无须考虑这些国家是否与我国订立了司法协助条约。根据《仲裁法》第72条的规定,中国的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和执行。也就是说,中国的仲裁裁决需要其它国家承认和执行的,只要这个国家是《纽约公约》的成员国,当事人就可以向被申请执行人所在地区或其财产所在地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
    2023-06-12
    475人看过
  • 【仲裁法】《涉外仲裁》(2)——涉外仲裁机构
    一、涉外仲裁机构的设立根据仲裁法第66条的规定,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涉外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履行奉规则赋予的职责,副主任受主任的委托可以履行主任的职责。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聘任。涉外仲裁委员会设有秘书局,在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涉外仲裁委员会设立仲裁虽名册,仲裁员由涉外仲裁委员会从法律、经济贸易、科学技术等方面具有专门知识和实际经验的中外人士中聘任。二、我国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是我国的常设涉外仲裁机构,也是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仲裁机构。目前,我国除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诲事仲裁委员会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按照有关规定,依据仲裁法设立或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也有权受理涉外仲裁案件。(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
    2023-06-06
    124人看过
  • 涉外仲裁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对仲裁裁决申请承认和执行
    一、该仲裁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法院才能够承认和执行。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决确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该仲裁裁决。三、必须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义务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才能开始承认和执行程序。法院不得在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承认执行。仲裁机构也不得在裁决作出后直接交法院执行。四、接受申请的法院应具有管辖权。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有管辖权的法院,从地域管辖的角度看,是指被申请人居所地或被执
    2022-11-13
    219人看过
  • 涉外仲裁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申请与受理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应提交仲裁申请书,并附具申请人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明文件,按照仲裁委员会制定的仲裁费用表的规定预交仲裁费。仲裁申请书应写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名称和住所;(2)申请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3)案情和争议要点;(4)申请人的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及证据。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及其附件后,应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45天内向仲裁委员会和书局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明文件。仲裁机构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被申请人如提出反请求,最迟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60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委员
    2023-04-16
    62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撤销裁决程序的当事人
    国际商事仲裁撤销裁决程序的当事人主要包括撤销裁决程序的申请人和撤销裁决程序的相对人。1.撤销裁决程序的申请人撤销程序的申请人是指有权提出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申请的当事人。由于当事人与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他最关心裁决的结果,因而也只有当事人最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了侵害,所以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撤销裁决从而启动撤销程序的主体必须是当事人。这里的当事人应包括原仲裁的当事人双方,即原仲裁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因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法律赋予仲裁双方当事人的一项司法救济权利。原则上,申请撤销裁决的当事人应同是仲裁协议、仲裁案件和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否则任何一方可抗辩双方之间不存在仲裁协议,未发生争议,其未参与仲裁程序等,因而对方无权提出撤销裁决申请。通常的观点也认为,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应与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同一,但这显然不是绝对的,而存在例外情形。首先,如果仲裁协议的当事人是自然人,自然人死亡后,其继
    2023-06-05
    64人看过
  • 涉外仲裁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怎么办?
    根据《仲裁法》第68条的规定,涉外仲裁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这条规定不但弥补了民事诉讼法的不足,而且也解决了涉外仲裁的实际问题。在涉外仲裁实践中,有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是至关重要的,例如涉及到物权凭证的提单和合资企业帐本。根据规定,一但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仲裁委员会即可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处理,从而保证仲裁工作的顺序进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3-06-06
    98人看过
  • 我国涉外仲裁的当事人主要有哪两类?
    我国涉外仲裁的当事人主要有外贸,理合同的当事人,和合资合作争议仲裁案件的当事人两类。涉外仲裁,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涉外仲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居中决断的制度。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仲裁管辖有效力吗1、有效力2、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房屋租赁产生纠纷时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二、如何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这么处理:1、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纠纷。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
    2023-03-25
    155人看过
  • 怎样区别涉外仲裁和国内仲裁
    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的区别:国内仲裁一般指的是仲裁庭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仲裁;涉外仲裁指中国涉外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订立的仲裁条款,依法对涉外经济争议、海事争议在事实上作出的仲裁。一、侵权纠纷能不能仲裁侵权纠纷中的财产侵权纠纷可以仲裁,但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一般不可以仲裁。我国法律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二、合同纠纷处理方法都包括哪些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
    2023-06-24
    178人看过
  • 涉外、涉港澳台仲裁裁决审查程序有何不同
    一、法定的撤销情形不同。在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纠纷案中,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情形为: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在申请撤销涉外、涉港澳台仲裁裁决纠纷案中,法院裁定撤销的情形则为: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二、撤销报批程序不同。根据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建立
    2023-06-16
    76人看过
  • 涉外仲裁裁决撤销案件的审理程序
    1我国撤销外国仲裁裁决一审程序的立法缺陷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列入《民事案件事由规定》(审判),但在具体制度的设计上没有遵循特别程序规则,例如,审查由合议庭而不是唯一的法院进行,有两方当事人而不是一方当事人。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2007年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并对当事人提出质询。本解释放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撤销仲裁裁决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通第一审程序。各种审判活动的有关期限,合议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与《仲裁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撤销仲裁裁决案件适用程序的规定相比,仅对“询问当事人”的要求作了轻微的界定,对拟采用的
    2023-05-07
    332人看过
  • 外商独资企业的仲裁案件是否适用涉外仲裁程序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1)二中经仲字第1640号申请人(原仲裁被申请人)安姆科软包装(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隆庆街10号。法定代表人曾昭杰,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柴胜利,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委托代理人付立生,该公司工程部经理。被申请人(原仲裁申请人)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唐山市新区人民路112号。法定代表人沈鹤亭,经理。委托代理人韩宝文,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冀东工业建筑安装公司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张文书,冀新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人安姆科软包装(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姆科公司)申请撤销北京仲裁委员会(2001)京仲裁字第0189号裁决书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安姆科公司申请称:1、安姆科公司为外商独资企业,具有涉外因素。按照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应由涉外仲裁员仲裁。北京仲裁委员会所指定的独任仲裁员
    2023-06-06
    151人看过
  • 申请涉外仲裁简易程序的审理
    一、提交申请仲裁1、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争议案件:(1)国际的或涉外的争议案件;(2)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的争议案件;(3)国内争议案件。2、到本会仲裁,一般需要您/您公司与对方的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者达成书面仲裁协议。3、同时,请提交下列文件:(1)仲裁申请书(包含证据,包括有仲裁协议的合同或书面仲裁协议)(2)授权委托书,如果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如果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请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证据保全申请书原件2份、增加提交一份仲裁申请书、书面指示本会向哪一具体法院转送,并提供该法院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等。(4)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5)另,请注意:仲裁申请书正文、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要1份原件。证据文件一般只需要复印件,但应在开庭时带原件来以备当庭质证。如果索赔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则适用简易程序
    2023-04-22
    66人看过
  • 涉外仲裁审理程序种类有哪些
    普通程序除在特殊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外,仲裁案件一般都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申请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并完成必备的申请手续。仲裁程序自仲裁委员会或其分会发出仲裁通知之日起开始。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45天内(涉外案件)或30天内(国内案件)向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或分会秘书处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明文件;被申请人如有反请求,最迟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60天内(涉外案件)或45天内(国内案件)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庭认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适当延长此期限。除非当事人约定或者共同同意书面审理,仲裁庭应当开庭审理案件。仲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9个月内(涉外案件)或6个月内(国内案件)作出仲裁裁决书。但是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秘书长适当延长期限。简易程序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或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
    2023-05-01
    90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仲裁是指按照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涉外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对申请人、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居中裁判的制度。经过涉外仲裁机构委员会裁决的,仲裁裁决书制作出来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以再以同一个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 更多>

    #涉外仲裁
    相关咨询
    • 我国涉外当事人如何申请外国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8
      我国1987年4月加入《纽约公约》后,中国的仲裁裁决就可以到一百二十多个国家或地区申请承认和执行,而无须考虑这些国家是否与我国订立了司法协助条约。根据《仲裁法》第72条的规定,中国的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和执行。也就是说,中国的仲裁裁决需要其它国家承认和执行的,只要这个国家是《纽约公约》的成员国,当事人就可以
    • 在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仲裁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30
      在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仲裁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具体的程序如下: 当事人向涉外仲裁机构提交申请。 涉外仲裁机构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给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涉外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组织,只有对争议的裁决权,而没有对财产保全的决定权和执行权。因此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并予以执行。 人民法院在何种情况下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和解除财产保全,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
    • 当事人对涉外仲裁裁决怎样申请撤销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24
      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应提出证据证明该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 对于我国涉外当事人怎样申请外国仲裁裁决?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3
      涉外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中国的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和执行。也就是说,中国的仲裁裁决需要其它国家承认和执行的,只要这个国家是《纽约公约》的成员国,当事人就可以向被申请执行人
    • 2018年涉外仲裁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涉外仲裁执行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8
      下面是2018年涉外仲裁执行的程序的规定: 第一、我国自1987年4月加入《纽约公约》后,中国的仲裁裁决就可以到上述一百二十多个国家或地区申请承认和执行,而无须考虑这些国家是否与我国订立了司法协助条约。根据《仲裁法》第72条的规定,中国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就是说,中国的仲裁裁决需要其它国家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