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按照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法院所在地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18岁计算;没有劳动能力和其他生活来源的,按20岁计算。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一年;75岁以上的,计五年。被扶养人是指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有其他被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有多个被扶养人的,年度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被赡养人生活费时,首先要确定谁是被赡养人,然后主要根据年龄分别计算。在确定被扶养人时,应以“实际扶养”为判断标准,实际扶养属于事实扶养而不是法律扶养。无论交通事故被害人与被赡养人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赡养关系,只要他们之间存在事实上的赡养关系,被赡养人都可以要求交通事故责任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受扶养人没有其他生活来源,这意味着受扶养人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交通事故受害者。当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或者残疾,不能再提供生活来源时,受扶养人很难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生活来源。至于交通事故责任人承担被赡养人生活费的年限,根据被赡养人的年龄和是否有劳动能力而有所不同。公民年满18周岁,可以获得基本劳动能力,通过自己的劳动可以获得生活来源。但是,不满18周岁的公民,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不能参加劳动获得生活保障。因此,一般原则是事故责任人承担18岁以下的赡养费。此外,无论被扶养人年满18周岁与否,因身心缺陷无法参加劳动获得生活来源的,由责任人承担20年的抚养费。不过,60岁以上的老人,每增加一年,赡养年限就会减少一年,但75岁以上的老人,都要承担5年的赡养费。计算公式如下:
被扶养人生活费补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支出×赡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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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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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被扶养人生活费不超年赔偿额的限额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8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3,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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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多少,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03人身损害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并不是固定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和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以及被扶养人的实际情况相关,比如被扶养人居住在城市,计算基数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生活在农村的,按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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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超出年消费总额,应该如何计算呢?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07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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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生活费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年限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一、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