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的代理权限怎么区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18:02:15 340 人看过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有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之分,特别代理权限大于一般代理权限。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如果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中,授权仲裁代理人进行一般代理的,该代理权限包括申请仲裁、进行答辩、申请回避、调查证据、参加仲裁开庭并进行陈述和辩论等等。如果由委托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请求,应当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代理权限若有变更或者解除,委托人应当书面告知仲裁委员会或者仲裁庭,由仲裁委员会或者仲裁庭通知对方当事人。

一、行政诉讼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诉讼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由法院制定或者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以当事人本人名义代为诉讼活动的制度。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如果公民在特殊情况下不能书面委托,也可以口头委托。授权委托书只写全权代理,没有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反诉或上诉。

二、专利诉讼代理规定有哪些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第六十条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第六十一条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7: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 代理资格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当事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作为代理人:(一)律师;(二)当事人的近亲属;(三)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四)有正当理由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一、申请仲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诉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申诉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仲裁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具体明确委托权限有无代为提出、承
    2023-03-06
    481人看过
  • 代理人在劳动仲裁中有什么作用
    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请代理人的案件,往往合法权益的保护得不到充分的保证,而得不到充分保证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劳动者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应对和应变能力较差,而应对和应变能力较差又源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缺乏及不熟悉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法律程序,因此,代理人在劳动仲裁中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出台并于今年五月一日实施后,根据该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的规定出台,解决了不少打不起劳动官司职工的无奈,使不少因缴不起仲裁费放弃合法权益主张的劳动者跨进了劳动争议仲裁院的大门。但是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并不代表聘请代理人不收费,请律师,律师还是要收费的,因此,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申请人自己出庭不请代理人的现象,当然,这种现象主要出现在劳动者作为申请人的一方。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请代理人的案件,往往合法权益的保护得不到充分的保证,而得不到充分保证
    2023-06-09
    489人看过
  • 劳动仲裁的误区有哪些,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什么
    劳动仲裁的误区有哪些1、对诉讼的时效把握不准。相对于民事官司,处理劳动争议对时效要求的时间相对短一些,有些当事人并不了解这些,往往因申诉时效已过而失去打官司的机会。2、诉讼主体错误。一些申诉人所指的被诉人不是义务主体,仲裁员告知变更后,又不愿变更被诉人,其结果只能败诉。3、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问题。当事人的民事活动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法律不仅不支持违反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而且还要依照法律制裁。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国家强制性规定而被确认无效时,就会导致当事人“有理”输官司。4、漫天要价,请求不当。虽说劳动争议仲裁不像法院那样以标的多少确定仲裁费用,但不着边际地漫天要价,对申诉人还是有影响的,既有可能多缴仲裁费,又可能给仲裁争议的处理人为设置阻力,最终导致申诉人的期望值过高而“虽赢尤败”。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什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
    2023-11-30
    398人看过
  • 劳动仲裁 劳动报酬 代理词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或者“仲裁员”。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应根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其内容。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陈述并论证被代理人提供的事实与理由成立,从而支持其主张和请求,同时揭示、驳斥对方的错误。代理意见通常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等几方面或其中一、两个方面展开论述。本部分是归纳全文的结论性见解和具体主张,为被代理人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要求要言不烦、简洁明了,使听众对整个代理词留下深刻、鲜明的印象。代理人具名和注明日期。一、法院
    2023-03-11
    346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中的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有什么不同
    第一,法定代理权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即法律对这种代理是有明文规定的。第二,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是前后衔接,互为补充的。法定代理人如果是明确的,则不会发生指定代理,只有在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担任法定代理人有争议或者法定代理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履行代理职责的情况下,才产生指定代理。第三,法定代理权的证明文件是能够证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身份关系的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2023-06-14
    170人看过
  • 怎么写劳动纠纷仲裁代理词
    劳动纠纷仲裁代理词受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和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作为被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仲裁活动。开庭前,我听取了被代理人的陈述,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就本案的事实与法律适用等有关问题,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仲裁员仲裁时参考:一、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理由不成立。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08年5月12日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试用期三个月。按合同约定,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从事审计助理工作,月薪2500元(已包括各种工资),被申请人于每月3日向申请人支付。签约以来,被申请人一直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职责,如期发放工资,并为申请人办理了各项社会保险。从2008年10月17日开始,申请人就一直未正常上班,也不履行工作职责,其在申请书上所说的被迫向被申请人提交了申请书是没有事实依据的,事实上,申请人从来都
    2023-06-11
    448人看过
  • 劳动报酬仲裁案件中的代理人话语
    代理字尊敬的仲裁员,在上海张×明与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中,上海捷巴律师事务所徐娟律师代表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参加了庭审。经过质证程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案事实,对被申请人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管理和经营能力,发表如下意见。深圳一家有限公司是被申请人的股东1.张*明于2010年11月15日至2011年8月22日在上海一家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张*明于2011年8月发给经理的每周工作报告电子邮件证明了这一点。张明成了专职官员后,月收入4100元,每月电话补贴250元。2011年9月4日,被申请人作出与张某明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不同意张某明提出的支付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12月28日期间15753.73元的仲裁请求(2)出差前应向公司申报差旅费报销,经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张晓明没有报案,被申请人也没有看到相关的报销单据,也不知道这些费用的用途,所以他
    2023-05-07
    239人看过
  • 市劳动仲裁与区劳动仲裁的差异
    归纳起来,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1、在机构设置方面,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分别在县、市和市辖区等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机构,其常设办事机构设于各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内。2、在受案范围方面,仲裁涵盖民事、经济的绝大多数领域,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劳动争议仲裁仅限于劳动争议。3、在管辖方式方面,仲裁实行协议管辖,当事人可自主选择诉讼或者仲裁,也可自主选定仲裁委员会;而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当事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后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必须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且当事人之间无需订有仲裁协议。4、在裁决效力方面,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是非终局性的,当事人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流程和时间是
    2023-07-14
    402人看过
  • 劳动仲裁代理人规定,劳动仲裁代理人必须是律师吗
    劳动仲裁代理人内容包括代理人的资格,代理人办理代理事项时需要的材料证明以及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等人可以作为代理人。劳动仲裁代理人不是律师也可以,只要代理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一、劳动仲裁代理人规定劳动仲裁代理人规定如下:1.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查。2.职工当事人委托并特别授权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除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的以外,本人仍应出庭参加仲裁庭审。3.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劳动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必须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请求和接受调解。4.当事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作为代理人:(1)律师;(2)当事人的近亲属;(3)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4)有
    2023-06-05
    244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中怎么证明工作年限
    申请劳动仲裁时提供以下材料可以证明工龄:1、劳动合同或批复。合同制员工用劳动合同证明工龄,临时员工用有录用时有关部门的批复证明工龄;2、工人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工人职工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4、从业期间劳动合同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从业时的工资流水复印件。一、认定企业职工连续工龄注意事项有哪些认定企业职工连续工龄的注意事项如下:1、在本单位做临时工又考(录)、聘用到本单位工作的工龄可认定为连续工龄;2、原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辞职和辞退后,又考(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辞职和辞退的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3、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高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原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时间与被录(聘)用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二、工龄应当怎样计算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
    2023-02-22
    160人看过
  • 劳动仲裁代理费谁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是不收费的,所以不用出仲裁费。但是如果进入诉讼程序,那么是要收费的,劳动纠纷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是10元。但是如果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还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一、起诉撤诉费用怎么处理1、如果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且已缴纳全部的诉讼费用,撤诉后退还一半的诉讼费;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且仅缴纳一半的诉讼费用,撤诉后不再退费。2、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2023-03-10
    169人看过
  • 仲裁劳动关系代理词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在用工期间,与劳动者就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双方是否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哪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等发生纠纷时,一般劳动合同签订时选择的解决方式为仲裁,这时,双方就需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就争议事项申请仲裁,在仲裁庭上双方委托的代理人要进行陈词,那么,仲裁劳动关系代理词是怎样的呢?劳动仲裁代理词尊敬的仲裁员:作为XXXXX有限公司的代理人,首先对申请人的遭遇,其受伤这么久,合法权利没有得到保障,表示同情。但是,我们就事论事,本代理人认为,申请人主张权利找错了对象。为此,根据刚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举证,结合仲裁庭查明的事实,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望仲裁庭在裁决本案时采纳。一、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原则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之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形成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
    2023-04-28
    419人看过
  • 代理申诉劳动仲裁的资格
    1、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查。2、职工当事人委托并特别授权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除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的以外,本人仍应出庭参加仲裁庭审。3、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劳动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必须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请求和接受调解。4、当事人应在开庭前将授权委托书送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发生变更或被解除代理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5、当事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作为代理人:(一)律师;(二)当事人的近亲属;(三)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四)有正当理由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可
    2023-03-11
    191人看过
  • 分析劳动仲裁的使用限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关于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发生的争议情况下,适用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什么情况下终局裁决终局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或因执行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均可实行终局裁决。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
    2023-07-03
    388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代理劳动仲裁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30
      我是昆明地区专门代理劳动案件的律师,去年代理30几起劳动案件,均取得很好的效果。你的情况我们分析如下,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以及补缴社会保险等。本案最主要是证明劳动关系,所以你在离开公司前尽可能的收据证据,工资条、工作证以及有公司印章或者直接领导签字的材料都保留好原件,如果是银行代发工资去银行打印好银行对账单,另外不要写书面的辞职信,这样你可能失去经济补偿金。
    • 劳动仲裁代理人权限的内容包括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0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 劳动仲裁裁决后中止审理期限怎么办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3-18
      目前,我国关于中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1、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仲裁申诉时效中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结束调解,即中止期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结束调解之日起,当事人的申诉时效继续计算。调解超过三十日的,申诉时效从三十日之
    • 劳动仲裁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权限是否包括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的内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26
      我国仲裁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如果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中,授权仲裁代理人进行一般代理的,该代理权限包括申请仲裁、进行答辩、申请回避、调查证据、参加仲裁开庭并进行陈述和辩论等等。如果由委托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请求
    • 如何理解劳动仲裁中的维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14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